李歡一時怔住,神情張皇,就如一個被大人發現秘密的孩童:“對不起……芬妮……”
芬妮搖搖頭,理解而溫存的笑容:“李歡,如果我沒有記錯,這是你第三次把我叫成‘馮豐’了,以前的兩次,我都沒有說……”
竟有這事?自己怎麼一點也不知道?
“對不起……”李歡語無倫次,“我和她一起生活久了……現在,家裡突然多了一個女人,我,我……我是習慣成自然了……對不起……”
“沒關係的,李歡,我們吃飯吧。”
芬妮瞭然的微笑,神情楚楚,將眼裡的一絲感傷完全掩飾了起來。這一頓飯,兩人吃得很愉快,芬妮連聲驚歎,從來不知道,李歡的手藝竟會好成這樣。
放下碗筷,她猶不饜足,像一個饕慝,心滿意足地道:“李歡,我起碼10年沒敢這麼放開吃過了。”
“以後,你常常煮給我吃嗎?”
“煮飯這種事情,是個藝術活,偶爾爲之就好,如果天天煮,那就毫無心情了,煮出來味道也差遠了……”
煮飯是藝術活麼?那麼,他以前天天煮好飯叫一個女人吃飯的時候,會不會也是這麼認爲的?那種習慣的養成,難道是一兩頓“藝術飯”就養成的?叫得如此順溜,那是多少“藝術飯”的結果?
重要的,並不是天天煮飯或者不煮飯,而是對爲之煮飯的那個人的心情。她笑着輕鬆地叉開話題,心裡,浮起淡淡的悲哀。第二天,李歡送給她一條很名貴的項鍊,她欣然收下。李歡偷眼看她的神情,發現並無異狀,鬆了口氣。可是,再看得一會兒,她忽然覺得這條項鍊很眼熟,忽然想起,有幾次柯然在餐廳裡“巧遇”自己時,就戴着類似款式的項鍊。她漫不經意道:“這款式好漂亮。”
“是嗎?那家方便,都是那裡買的。我覺得款式都差不多。”
所以就隨便拿一條就走?一點心思也不用花?
某一天的午後,李歡出門做一點事情。工人在打掃衛生,芬妮也隨手整理一些衣物。她走出房間時,看到工人拿了鑰匙開了那邊獨立的小天地,進去打掃衛生。即便已經算得半個這裡的主人了,她還是沒有這個房間的鑰匙——其他房間的鑰匙,她都有。
她不知道李歡爲什麼把這裡那麼神秘地鎖起來,所以,心裡特別好奇,就不由自主地想去看看這片“沒弄好”的天地裡,究竟有些什麼東西。
這一看,才發現這片獨立的天地裡,有一間很大的臥室,裡面放着豪華的雙人牀。比鄰的書房,琳琅滿目的新書,一應俱全,連電腦都擺好了的。裡面的風格、色調十分舒適,卻好像是完全適合女性的。她好奇地走進去,發現書櫃的最上層,是一排各種版本的小王子,她隨手拿起翻翻,又放回去,心想,李歡這人多大了?居然喜歡看這種書?而且,一買就是這麼多?再看下面,還有不少手繪版本的讀物。她心裡忽然浮上一層恐懼,莫非,李歡還有“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