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急!一步一步來!”
中江縣集接到了一封舉報信,信是打印稿,舉報教育局局長張明違反縣委規定,大擺婚宴。收受大額禮金。
縣集這幾天生意清淡,門可羅雀。突然間來了一封舉報,而且證據確鑿,細節清楚,因此立即將調查張明的事情提上了程序。
張明被叫到集,要求“說清楚”。證據確鑿,倉促間不知到怎樣應對,只好承認了大半的“指控”。
回家後和盈盈一商量,決定找賀鬆幫幫忙。省委組織部人事科科長,在小縣市裡說話還是有相當份量的。
賀鬆打電話給馬一鳴,寒喧之後,又拉了些閒話,才書歸正傳:“張明結婚,是我給他出的主意,要他體諒父母,回家成婚的。按他們的本意,是在省城搞一個節約型的婚禮的。我不知道你出臺了這個規定,要不打死我也不會這樣勸他。他呢,在黨校學習,也不知道縣裡的新規定,我一鼓動,他的下級們一熱情,就形成了今天的局面。是我害了他。”
賀鬆並沒有明說要爲張明求情,受老爺子的影響,他喜歡暗示。暗示既可以達到目的,又不留話柄。對方如果是個聰明人,就不需要把話挑明。
馬書記不敢馬虎這位大科長,賀松本身的職位就很有影響力了,更何況他後面還有一個大人物。*可不能隨便得罪。要不將來吃了虧還不知道出在何處。
他對賀鬆說:“不知者不爲罪啊!也怪辦公室的同志粗心,發文件時忽略了在外進修人員。你也不需要自責,我們爭取對他從輕發落!本來按我們的文件規定,情節嚴重的要處以撤職處分的。”
集請示縣委,怎樣處理張明。馬書記已接到賀鬆的電話,就隨意地說:“張明在外學習,文件精神沒傳到他那,可以考慮從輕處理!我們出臺這個文件的出發點,只是爲了剎剎這股歪風,目的也不是整人嘛!”
張明最後捱了個“黨內警告”的處分。
雖然輕鬆過關,張明心裡還是很沮喪。新婚的樂趣完全被這件事沖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