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後,榮升乾爸的未婚男子心情大好,非要帶着乾兒子去買玩具。
季薇拗不過他的倔脾氣,只好把車開到附近的書店,說,既然要買,就給烙誠買書吧。
聶靳雲高高興興的拉着小傢伙進了書店,放豪言說只要喜歡就全部買,孩子他媽抱手在旁邊看,結果烙誠挑了一套十二冊的世界名著和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探索全集》……
這個年紀的孩子,不是應該看童話故事嗎?
迷茫着醉臉看向季薇,不用問,一定是她教育的成果……
聶靳雲深有感悟卻沒說出來。
這隻小狐狸,認識她的時候纔剛十五歲,老成的語氣,過於成熟的神態,又哪有少女的單純呢?
獨立堅強如她,她的兒子必然也是這個樣子。
可是童趣這種東西,錯過唯一的一次,日後回想起來會不會感到遺憾?
……
午夜,回到酒店。
聶靳雲心情大好,但又覺得還欠了一點點,於是身在五星酒店的總統套房,很跳脫的讓服務生給自己扛來一箱啤酒,坐在落地窗前的絨毯上,面對d市陌生的燈火,豪飲!
同時,他也是憂心忡忡的。
一手握着啤酒,一手拎出手機,調出相冊,看今天拍下的照片。
鏡頭裡可愛的小傢伙簡直和那還在t市的討人厭煩的大傢伙一個模子刻出來的,血緣這種東西,真的好奇妙!
又想,今天在季薇的公司裡來來回回晃了一圈,喜歡她的人真的很多,雖說能看上眼的半個都沒有,可那個叫做陸清澤的傢伙呢?
筱雪的威脅,他還掛在心上。
就算蘇熠晨在季薇的心裡整整十年,不容易被磨滅,但時間總會在不經意間帶走一些什麼,你以爲不重要的,或是從前根本不在意的,一旦失去,才知道再也找不回來了。
五年,這對母子也不容易,那麼……
“這照片什麼時候給他看呢?”某雲,酒氣熏天的顫肩笑開了。
……
回到家,已經過12點了,幸而明天是週末,不用上班,更不用早起送兒子去幼稚園,季薇真心想念睡懶覺的滿足感。
睡熟的小傢伙剛沾了牀邊,立刻就醒了。
一雙小手把媽媽抓住,睜着寶石一樣的黑眼睛,含着睡意問:“媽媽,你不會和今天一起吃飯的那個叔叔在一起吧?”
不久前還甜甜的叫着‘乾爸’,離開聶靳雲的視線,真實的心意才流露出來。
季薇莞爾,在牀邊坐下,摸着兒子的腦袋,眸光溫柔,認真道:“他真的是媽媽的好朋友。”
好朋友另一種定義,就是永遠都沒有可能湊在一起成爲一對的。
從來,季薇都不會用對小孩子的語氣和兒子說話,教育他這樣不行,那樣纔對,她會陳述事實,從旁引導,讓他按照自己的主見行事。
除了生長在單親家庭的緣故,大概這也是烙誠比同齡的小孩子聰明懂事的原因之一。
“那媽媽,你有喜歡的人嗎?”
季薇詫異的眨了眨眼,隨即笑道:“媽媽最喜歡的人只有你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