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潔自律準則是執政黨的道德宣示和行動的高標準
革命理想高於天。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信念堅定、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政治優勢和力量所在。共產黨人的根本,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人民的忠誠。黨員幹部如果理想信念動搖,就會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黨的觀念、漠視黨的紀律,最終滑向違紀甚至違法。全面從嚴治黨,光靠紀律是守不住的,必須立根固本,樹立高尚精神追求,築牢思想道德防線,努力解決好“不想”的問題。
我們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立黨爲公、執政爲民,必然要求廣大黨員清正廉潔、嚴格自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於1997年試行,2010年修訂後頒佈實施,對加強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着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不斷深入,已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修訂廉政準則要“化繁爲簡、突出重點、針對時弊”,這切中了問題的要害。廉政準則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內容過繁,“8個禁止、52個不準”難以記住、也難以踐行;凝鍊正面倡導不足,禁止性條款過多,沒有體現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條款又紀法不分,既與黨紀處分條例重複,又
與刑法等法律規定重複;“廉潔”主題不突出,不能針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且適用對象窄,僅針對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此次將廉政準則修改爲《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爲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範,是我們黨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羣衆的莊嚴承諾。新修訂的《準則》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一是緊扣廉潔自律主題。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目前人民羣衆對不正之風反映最強烈,對腐敗最痛恨,對改進作風、廉潔自律要求最迫切。《準則》抓住這個最突出問題,鮮明提出堅持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的規範,要求黨員幹部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是對黨章關於廉潔自律要求的進一步闡發和具體化。
二是體現宣示性。中華民族的道德規範向來是從高不就低。《準則》開宗明義,提出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將落腳點放在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展現黨的先鋒隊本色,樹立起能夠看得見、摸得着、夠得到的高標準。
三是堅持正面倡導,變“不準”爲“自覺”。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自覺,靠長期的自我修養和黨性鍛
煉。《準則》把原有的“8個禁止”“52個不準”有關內容移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規定,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係。黨員領導幹部不僅要遵守黨員行爲規範,還要自覺保持人民公僕本色、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自覺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覺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做廉潔自律的表率。
四是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廉潔是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準則》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全體黨員,要求黨員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同時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貫通、渾然一體。
新修訂的《準則》,繼承和發揚黨的制度建設的好傳統,借鑑“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表述,向全黨提出“四個必須”和“八條規範”(即“四個堅持”“四個自覺”),集中展現共產黨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準則》僅281字,做到了要義明確、一目瞭然。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深刻領會《準則》的立意內涵,把握精神實質,以自覺踐行的實際行動凝聚黨心、贏得民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