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明那個不折不扣的禽獸!
他不願意的事情,就逼着我去做。
人家都說,好漢應該沙場殺敵保家衛國,剿匪算什麼?
剿匪是吃力不討好的苦菜。
朝廷每年浩浩蕩蕩動用軍隊剿匪是有份例的,大剿三次,小剿三十次。能剿清就最好,不能就當做練兵,無傷大雅。所以,無功而返的剿匪行動佔大部分,剩下的就是剿除匪徒但很快匪徒歸來——等於白白浪費軍費。剿匪這種只有苦勞沒有功勞、小命堪憂、真刀真槍的事情,屬於軍功中的雞肋。偏偏這一次剿匪,是三亞口的山賊,有武器、有規模、有歷史、有江湖地位。
司徒昀下令老明協助南宮澈剿匪,剿匪成功的功勞是南宮澈的,失敗的算入大家的。
司徒大將軍老奸巨猾。
老明輸陣不輸人,他的小算盤也打得滴答響。
他裝病,把他的得力助手——我,踢到前線。
我千山萬水、千躲萬躲,就是要躲開南宮澈。若在區區剿匪的路上,被南宮澈認出來,我三年的臥薪嚐膽就付諸東流。
一路中,免得每天給南宮澈這位少將軍“請安”,我都是裝病,病得不死不活的。
到達三亞口南邊的小鎮,軍隊駐紮鎮邊緣,南宮澈的副官就過來找我:“吳參將,少將軍有請,商量明天攻打強盜的事情。”
——吳參將是我。
還憐無姓,我只好借用我孃的姓,吳。
我總不能告訴人家我是南宮透吧。
我蒙着頭,說話有氣無力:“請轉告少將軍,策略就由少將軍及各位同僚商議決定吧,還憐無異議。”南宮澈每天都派他的副官循例問一句,表示對老明的尊重——我是老明養的小狗,尊重我等於尊重老明。老明同南宮澈一樣,少將軍軍銜,同等級。
“呃……”
“洪副官,本參將身體不適,不能下牀,不送了~~”
“吳參將好好休息,卑職就把吳參將的話復少將軍。”
看着南宮澈的副官走開,我舒了一口氣。
我起來,喝了一口水。
“大人,病了就不能喝涼水!”敏德搶過我的茶杯。
“敏德,我肚子餓了。”
“大人想吃什麼?”
“松子雞。”
“大人不要任性了,這裡不是帝都。”
我用小眼神藐視他。
敏德才十五歲,年紀輕輕,樣貌長得機靈,卻一點都不懂得討大人開心。自從我跟了老明,老明爲表示對我的“寵信委重”,就把他最親愛的未來小舅子敏德,塞給我做貼身侍從。這樣,老明既可以把貼身小眼線打發,不妨礙他在外面尋花問柳、風流快活,又能讓未來小舅子拿到一份俸祿,不得失他那位可愛的未來妻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