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死我了,氣了我了!妖可殺不可辱!”
老金在桌子上轉來轉去,不停的咆哮,低沉的吼聲震的洞頂的鐘ru石搖搖欲墜。
“你消停一會兒吧,再鬼喊鬼叫的房頂都塌了!”嶽楓沒好氣的道。
“那黃毛丫頭竟敢如此戲弄我老人家,是可忍孰不可忍?金爺是把她一口吞進肚子裡,還是放火燒了她們家的房子?”老金像上套的驢子,在桌子上不停的轉來轉去。
“你能不轉悠不?看着眼暈!”
“一個小毛丫頭竟然欺負到金爺頭上來了,換了你能忍啊?”老金咆哮道。
“怪誰啊?你幹嘛不用一下隱身法,你只要不說話,一隻蜥蜴誰會注意?你非得裝打火機,活該!”嶽楓不以爲然道。
老金怒道:“金爺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妖怪,這要傳出去名聲還要不要了?”說罷又悻悻的道:“金爺四十年來一直被人關着,怎麼會知道現在的小妞連蜥蜴都不怕了?記得當年女孩子見到壁虎都能嚇的鬼哭狼嚎的!”
嶽楓摸出一根黃鶴樓香菸,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一彈,香菸自動飛進嘴裡,動作瀟灑而利落。
“借個火。”嶽楓笑呵呵的看着金光。
老金瞪圓眼睛道:“借什麼火,金爺是盜蜥又不是火蜥!”
“放屁,上次你不是已經吐過火嗎?”
嶽楓學着小姨子許雪晴的樣子,按了一下老金的***,老金的嘴裡噴出個黃豆大的火苗。嶽楓就勢把香菸點着,深深的往肺裡吸了一口,讓煙霧在肺部循環一週後,又悠悠的吐了出來,噴了金光一臉,濃濃的煙霧將金光小小的身體包裹起來,還真有點騰雲駕霧的感覺。
老金被嗆的連連咳嗽:“咳,咳•••小子,那是金爺的要害,不是開關!”
“還說不會吐火?真是個蠟燭,不點不亮!”嶽楓抽着煙道。
“這不叫吐火好不好?這叫發火!告訴你,泥人還有三分土xing呢!金爺好歹也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盜帥夜留香!”老金的眼睛通紅,看得出來,他已經到了暴走的邊緣:“小子,你懂不懂尊老敬賢?”
老金的怒氣化爲一股黑煙,從嘴裡冒了出來。
嶽楓鄙夷道:“妖怪沒人權,甭和我說這個。”
老金又氣又恨,但是偏偏拿嶽楓無可奈何。嶽楓半瓶子醋的縛仙索,只能綁住十五釐米之下的動物和妖怪,連抓只山雞、兔子都無能爲力,偏偏老金現在體長不足十五釐米,正好被剋制的死死的。
老金怒氣難消,化悲憤爲食量,午飯一口氣吃了兩籠包子和一大碗雞絲湯麪,心情才稍微好了一些。
當天下午,餘主任派人送來一臺舊電視和一個衛星電視接收機,“天柱洞”裡的生活環境稍微好轉了一些,總算是夜裡沒那麼寂寞了。只是嶽楓的武功卻沒有什麼進境,老金通曉的幾門功法都是那種一練就得五十一百年纔能有小成的那種!
嶽楓只有區區的三個月時間,哪裡等得及?
還有一個最現實的問題擺在了嶽楓面前,他的錢包已經空空如也,老金和雪獒填不滿的肚皮,令他着實爲難。
那把警槍就更令他頭疼,那就是個燙手的山芋啊!
想起被全省的警察跨銀河系追捕的悲催下場,做賊心虛的嶽楓就冷汗淋漓。
滿頭冷汗的絕對不止嶽楓一個,刑警大隊裡,潘朵拉秀美的臉早就花容失色了。
槍丟了!
槍裡可是還有二十發子彈啊!
一發子彈就可以要一個人的命,二十發就是二十條人命,而且落在匪徒手裡,他們會拿着這把槍做什麼?搶劫?QJ?還是恐怖襲擊?
潘朵拉越想越怕,腦海裡出現無數令她毛骨悚然的景象,現在她已經汗流浹背了,警服被冷汗打溼以後貼在身上,空調的涼氣一吹,她不由自主的哆嗦起來。
夏天,她居然覺得自己象掉進冰窟窿一樣的全身發冷。
姜文演的電影《尋槍》裡的情節一幕幕的在眼前閃現。
槍是什麼時候丟的呢?明明就放在手包裡的,而且手包從來沒離開過身體,裡面也沒丟任何別的東西,怎麼就唯獨槍不見了呢?
難道說,盜匪是專門衝着那把槍來的?
潘朵拉更是心驚肉跳。
“小潘啊,病了嗎?不舒服就回家休息休息。”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親切的道。
“王隊長,我沒事兒的,一會就好了。”
“哦!”王隊長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女人嘛,總有幾天不舒服的時候,我老婆不舒服的時候,我就讓她多喝點熱水,你也多喝點水吧。”
潘朵拉秀美的臉拉得老長,擠出一絲笑容向自以爲關心下屬無微不至的支隊長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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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式手槍,五點八毫米口徑,裝彈量二十發,慣性閉鎖,片狀準星和缺口式照門,弧形彈頭內嵌鋼心鉛柱組合結構,有一定的穿甲能力,在50米的距離上穿透1.3毫米厚的頭盔鋼板後,仍能穿透5毫米厚的松木板。在照門和準星上均塗有熒光點,便於夜間瞄準射擊。
不過這把槍沒裝激光瞄準具,和軍用的還是略有不同。
嶽楓在手裡掂掂分量,這把槍零點七六千克,這個重量入手的感覺
很舒服,雙彈夾裝填,二十發子彈的大裝彈量會給使用者一種安全感,不會剛剛開槍就沒子彈。
雖然和斑蝰蛇、沙漠之鷹這些大口徑軍用手槍的威力比起來,還是有些遜色,但是作爲警察用槍,火力已經相當猛烈了。
嶽楓自小就學過打槍、騎馬,對這種這把裝備刑警系統不久的手槍一點都不陌生。
“說,怎麼能找到丟槍的人?”
“真的沒辦法!”老金賭氣道。
“不知道怎麼辦?這個黑鍋我可不能替你背,要不我把你捆起來交給警察?”嶽楓故作沉思狀。
老金不屑道:“警察能把我老人家怎麼樣?”
“警察是不能把你怎麼樣,不過他們會不會把你送到科研院就難說了!”
老金似乎被踩了尾巴的貓,立刻暴跳起來:“金爺絕不當小白鼠!”
它和嶽楓有同樣的毛病,見不得穿白大褂的人,只要看見那身衣裳就像是被抽了脊樑骨,連逃跑的膽量都欠奉,就剩下哆嗦了。
嶽楓只是在精神病院呆了三年就做下了病根,老金卻在那個想一想都會令它渾身顫慄的地方,足足的被關了四十年之久。
老金自己都不知道,在決定逃跑的一刻,它是從哪裡獲得的勇氣!
“哎,那恐怕由不得你啊!”嶽楓一臉沉痛的表情。
老金真被嚇住了,哆哆嗦嗦的道:“不就是找個人嘛,金爺有辦法。”
嶽楓狡黠的笑道:“有辦法?可別勉強啊!”
“真的有辦法,絕對不勉強!”老金表情堅毅的如同刑場上的烈士。
魚有魚路,蝦有蝦路,當賊的自然有當賊的辦法。
“你忘記了?金爺的口水是龍涎香啊!只要我看見想要偷的東西,就會不自覺的流口水,我的口水在空氣裡揮發以後,就會沾在周圍人的身上,十天之內都不會消失!”
鬧了半天,那天滿纜車的人都發花癡,是因爲這個傢伙看中了女警花的槍了!
“以後出門,給老子戴上口罩!”
老金滿臉不情願的點了點頭。
“沾了你口水的味道又怎麼樣,不還是找不到人嗎?”
“金爺的鼻子是最靈敏的,哪裡有我喜歡的寶物,我們都聞的出來!龍涎香的味道是獨一無二的,我自然是可以循着氣味找到那個漂亮妞的!”
我靠,真專業啊!
當賊的裝備還真全啊!
“小子,咱們今天中午吃什麼啊?”老金肚子開始咕咕叫,它問了一個最現實的問題。
嶽楓也愣住了:“是啊,沒錢今後吃什麼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