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及作品相關 關於女強的由來
何謂女強?女強小說是網絡小說中的一種種類。
【對於現在女強男卑制度的定義網絡上主要有4種】
第一種,遵循古老的法則,母系社會那種奉行走婚制度的女強男卑,奉行人人平等,合理化分工。雖然也有固定伴侶,但此類沒有真正意義上形成現代人主觀上的婚姻制度。
第二種,將男尊女卑倒過來,女人娶男人(可多娶),女人主外男人主內,男人要絕對服從女人。
第三種和第二種很類似,是屬於小說式的女強男卑,女強男弱,其主要體現在體力上,男人生育,遵循女婚男嫁的規則(可多娶)。
第四種,女兒國版,女人被奉爲神的化身,佔社會主導地位,統治男性,沒有婚姻制度,男人的社會地位極大的低於女性。
女強男卑-歷史淵源
上古母系氏族社會,母親受到尊敬和崇拜,人羣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婦女在氏族公社中居於支配地位,實行母系女強男卑,繼承製及男嫁女、從婦居的婚姻居住制度。此時,大約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至新石器時期。及至父系氏族社會確立,男子逐漸在主要生產部門佔據重要地位,婦女在生產中退居次要地位,母系按父系計算,開始實行父系繼承製及女嫁男=從夫居的婚居住制度。此時大約相當於青銅器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乃逐漸從女陰崇拜過渡爲男*根崇拜,男尊女卑意識乃因之而萌生。中國華夏民族至周代,宗法社會形成,男子從屬於家族,女子從屬於男子。東周以後,貴族階級實行多妻的妾媵制,嚴格分別嫡庶,儒家的禮教對女子的行爲作了種種的規定。漢代進一步有衍律褒揚貞節,東漢女學者班昭著《女誡》七篇系統地闡揚男尊女卑的觀念、夫爲妻綱的道理及三從之道、四德之儀,從此男尊女卑觀念深入全社會,廣泛表現在觀念形態及實際生活的各個方面,給婦女帶來深重的壓迫、歧視及無窮的痛苦。直至近代,啓蒙思想產生,西方民主主義思想輸入,才逐漸打破這一思想禁錮。《周易。繫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者道成男,坤道成女。”漢班昭《女誡。夫婦》:“夫有再娶之義,婦夫二適之父,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違也……故事夫如妻天,與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列子。天瑞》:“男女之別,男尊女卑。”
現代女強男卑,主要着重於女強。而男卑並不同遠古時代。在現今社會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出現了一些性格上軟弱,想讓人保護、疼愛的一類男人,這裡並不含貶損之意。
女強男卑-定義
第一種,遵循古老的法則,母系社會那種奉行走婚制度的女強男卑,奉行人人平等,合理化分工。雖然也有固定伴侶,但此類沒有真正意義上形成現代人主觀上的婚姻制度。
第二種,將男尊女卑倒過來,女人娶男人(可多娶),女人主外男人主內,男人要絕對服從女人。
第三種和第二種很類似,是屬於小說式的女強男卑,女強男弱,其主要體現在體力上,男人生育,遵循女婚男嫁的規則(可多娶)。
第四種,女兒國版,女人被奉爲神的化身,佔社會主導地位,統治男性,沒有婚姻制度,男人的社會地位極大的低於女性。
女強男卑-認識誤區
1、S*M
此爲一種成年人的遊戲方式,沒有很固定的模式,可以由一個或多個人同時扮演各種角色,來施與或者享受暴力的樂趣。也可以說是一種動物的本能的放大體現,尤其是在現代社會這種高度壓力下,很多人爲了緩解精神上的壓力會選擇使用一些暴力來進行釋放,但這一切只能算是一種個人或團體行爲,不能稱之爲制度。
制度的定義: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許多情況下,制度也是某一領域的制度體系,如我們通常所說的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文化制度等。
2、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法學上的定義,是指男女兩性在婚姻家庭關係中,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擔同等的義務。
我國《憲法》第48條第1款就男女平等問題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綜上所述,顯然男女平等並不屬於女強男卑的範疇。
3、女權
首先大家應該認識到女權並不是我們通常所認爲的女人比男人權利大,而是一種帶有很強的反抗色彩的精神,但也是一種目前沒有被完全認可的思想存在。
“女權主義的認識論所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究竟有沒有可能創造出一種獨立於一般認識論的女權主義認識論。女權主義認識論是女權主義與哲學十分艱辛的結合過程的產物。目前,雖然女權主義認識論這一新概念已得到承認,但不少人仍然認爲,女權主義認識論哲學家與職業哲學家不同;女權主義認識論與”正當的“認識論不同;總的看來,女權主義認識論還沒有被知識理論的正式圈子所接受。”
我們來自於母系社會的女強男卑是一種已經存在過甚至延用了數萬年的社會制度,怎麼可以和這種不健全的思想混爲一談呢?
“母系社會又稱母系氏族制。在母系氏族制前期,人類體質上的原始性基本消失,被稱作”新人“,屬於考古學上的舊石器晚期。到母系氏族制後期,現代人形成,屬於新石器早期。
因爲實行族外婚,子女跟隨母親,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在極端低下的生產力水平下,氏族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礎,血緣關係是維繫氏族成員的紐帶,他以人人平等,互相保護,性別和年齡進行分工,青壯年男子擔任狩獵、捕魚和防禦野獸等任務,婦女擔任採集食物、燒烤食品、縫製衣服,養育老幼等繁重任務,老人和小孩從事輔助性的勞動。從簡單的分工中,不難看出,婦女從事的採集比男子從事的狩獵有比較穩定的性質,是可靠的生活來源,具有重要的意義。她們是氏族組織中的重要成員,她們的活動是爲了氏族集體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對維繫氏族的生存和繁殖都起着極爲重要的作用,因此,婦女在氏族公社裡佔有重要的地位,普遍受到重視,這樣的社會就叫做母系氏族社會。
婦女是氏族的管理者:由於婦女在社會生產中居於主導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緣計算,就決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長的婦女爲氏族長。她是由全體氏族成員選舉的,如果不稱職,全體成員有權罷免。氏族長負責領導生產,管理生活和對外聯絡。當氏族分裂爲母系親族時,又出現了親族長。氏族長雖然管理一切,但沒有特權,也不能包辦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員的意見,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養女,進行血緣復仇、決定生產計劃,她要召開有關會議來決定。風俗習慣是調解氏族關係的準則。
女權主義認識論指出,西方哲學中所謂的理性和客觀性排斥了女性和下層階級的經驗與特點,其中包括情感,事物間的聯繫,實踐的感受和特殊性。它是系統地排斥他者 (otherness)的產物。女權主義主張權力的分散,她們認爲,過去認知主體 (男性)的主體地位的喪失,使他們對文化少數派感到恐懼,他們拼命反對後現代主義,爲自己特權化的認知地位辯護;他們拼命排斥女性、有色人種、下層階級和同性戀。女權主義認識論因此特別提出,應當將以下五種因素中處於不利地位的人羣加進認識的主體中去,它們是:性別、種族、民族、階級和性傾向。女權主義認識論批評過去那些被公認的客觀的科學對女性生活和身體的描述中的許多錯誤。
從這點可以我們可以看出,其實是因爲有了男權所以才產生出了女權,可以被認爲是一種壓迫與反壓迫的形態。而女強男卑是不一樣的,它是一種原始的產物,至少是在男權之前產生的,誕生於對女性生殖崇拜的時代,當時男尊女卑的社會形態還沒有產生,又何來的男權,更別說是女權了。
現代的女強男卑雖然繼承了部分母系社會的思想但是更着重於”女強“,而”男卑“基本上已經被”寵愛“一詞所替代,所以廣義來講並不包含貶義。但是就個人來講,我認爲尊和卑是同時產生的兩種概念,是缺一不可的。就好像這個世界上的事情並不是那麼的純粹一樣,黑中有白,白中必然有黑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社會。人畢竟只是動物,爲了生存是肯定會有自私心理的,這樣才能產生出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我們的生活纔會豐富多彩。真正的”男女平等“或者”人人平等“……難道你在探討烏托邦的形成?
女強男卑-女強文
在母系社會,女性的作用大於男性。但在後來 男性在打獵等體力活動上,佔了優勢,於是男性佔了領導地位,進入了男尊女卑社會。而女性又佔了領導地位,那就是因爲當時的生產生活更適合女性了,這樣的社會時間長一點,很容易把女強的思想傳遞下去,並鞏固起來。
有很多的民族,女性在生產生活中的作用比男性大的很多,女強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像走婚那一支的就這樣。
女強的概念是在遠古時期產生,但那個時候似乎沒有現在意義上的文學創作。
女強小說通常是由女性作家創作的,女性爲主人公的,專門剖析女性心理行爲特徵的女性文學。在中國崛起也在5。4之後。
女強文則是當今網絡上一些網絡寫手創作的架空文。
女強必須會讓男性如同古代女性的地位一樣。
男子的較弱在女強裡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