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都很不爽
剛剛周穎拿着一份文件跑進方軼辦公室時,伍慶輝也跟了進來。
“你拿個茶壺幹嘛?”周穎一回頭,看到伍慶輝提着一個玻璃茶壺跟在身後,問道。
“啊……沒事,我看看方律師茶杯裡有沒有水。”伍慶輝一愣,緊跟着來到了方軼辦公桌旁。
“小周,什麼好消息?”方軼問道。
“您還記得上次我跟您說的那個楊榮偉搶劫的案子嗎?”周穎興奮道。
“楊榮偉?”方軼疑惑的看向周穎。
“就是入室搶劫,把被害人打成重傷那個法律援助的案子。一審法院判被告人死緩,二審改判死刑立即執行,最高院進行死刑複覈的那個案子。”周穎道。
“想起來了,那個案子的最高院死刑複覈結果下來了?”方軼問道。
“下來了,最高院改判了,這是最高院的判決書。
經複覈,最高院認爲,被告人楊榮偉以暴力手段入戶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且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惡劣,造成被害人重傷的嚴重後果,應依法懲處。
一審、二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是鑑於被告人楊榮偉系初犯,犯罪後果尚不屬特別嚴重,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一審判決量刑適當,二審改判不當,應予糾正。判決如下:
一、撤銷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中對被告人楊榮偉的量刑部分;
二、被告人楊榮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穎字正腔圓的讀完最高院的判決書後,將判決書遞給了方軼。
“窩草,搶劫重傷被害人,被判死緩,你怎麼這麼高興?不得嚴懲嗎?”伍慶輝自認爲很有正義感的說道。
“作爲一個老百姓,你這麼說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作爲一個法律人,伱這麼說就有些不合適了,任何犯罪都要講究個危害程度,如果不是罪大惡極,是不能判死刑的,明白了嗎?”周穎老氣橫秋的說道。
“明白,我一會兒回去就記在小本子上。”伍慶輝很狗的說道。
“方律師,我先回去了。”周穎說完,轉身邁着豪邁的步伐出門去了。
“嗨!別看了,人都沒影了。”方軼笑呵呵看向伍慶輝提醒道,後者正站在一旁抻着脖子向門外看着,彷彿魂已經被周穎勾走了。
伍慶輝一臉的尷尬,嘿嘿笑道:“我主要是想給您添點茶水。”
“算啦吧,你那是紅茶,我這是綠茶……”方軼一笑。
谷常富的案子終於開庭了,伍慶輝雖然不能坐在辯護席上,但是可以申請旁聽。谷常富的妻子和盧正風也在旁聽席上。
與兩位女檢察員並排而坐的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律師,本案的被害人家屬委託律師向被告人主張五十萬元賠償。
方軼坐在辯護席上一邊聽着檢察員宣讀起訴書,一邊看着起訴書複印件。
“……本院認爲,被告人谷常富在燒烤店衛生間與被害人李濤結怨,後二人在燒烤店內互毆,最終導致被害人被自持的碎酒瓶扎傷致死。
被告人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被告人谷常富認罪認罰,且被害人存在一定的過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起訴書宣讀完畢。”女檢察員一臉正氣的宣讀道。
“被告人谷常富,剛纔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嗎?指控你犯什麼罪?你對起訴書指控你的犯罪事實有無異議?”審判長是一位四十多歲,留着齊耳短髮的中年女法官。
“我聽清楚了,我對指控的罪名有異議,我認爲我不構成犯罪,我的行爲屬於正當防衛。
當時在衛生間發生爭執時,我根本沒有把尿滋到李濤的鞋上,是他找茬想要打我,後來被人勸開了。之後我到了大廳,李濤又帶着兩個人來找我,是他先動的手……”谷常富辯解道。
之前方軼見他時,把案情分析了一遍。當年谷常富靠自己苦學獲得了留學的資格,並且讀到了博士,腦子絕對夠用。他知道自己要是認了,很有可能這輩子就毀了,會成爲公司之間競爭的犧牲品。
所以當方軼離開看守所後,他立刻有了決斷。
坐在公訴人席上的兩名女檢察員聽完谷常富的辯解後,立刻瞪起了眼,臉上都掛霜了。之前在看守所時谷常富可是認罪認罰的,上了法庭立刻就翻了,這特麼也太不老實了。
“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審判長看了一眼公訴人,說道。
“被告人谷常富,你在衛生間時是否留意過旁邊有人?”女檢察員冷冷的問道。
“注意到了,但是我跟對方有一定距離,我又沒有轉身,根本不可能把尿液撒在他的鞋上。”谷常富解釋道。
“如果沒有撒上,爲什麼被害人不打別人,要打你?”女檢察員問道。
“我要說被害人是沒事找事,你信嗎?我什麼都沒做,怎麼可能知道他爲什麼要找我麻煩?”谷常富心中十分不爽。
“你們在大廳是怎麼打起來的?”女檢察員心中比他還不爽,語氣更加陰冷。
“還是因爲衛生間裡的事,他帶兩個人過來找茬,跟我要一萬元賠償。”谷常富道。
“你當時是怎麼想的?”女檢察員追問道。
“我當時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被害人要一萬元賠償,簡直就是明搶,他們是在訛人。我同學要報警,他們衝上來搶手機,雙方就打起來了。”谷常富如實說道。
“被告人,你和被害人是誰先動的手?”女檢察員問道。
“他先動的手。”谷常富道。
“他是怎麼做的?你又做了哪些動作?”女檢察員問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