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色,暗黑,剛好七點準,我想到了酒,但雨並沒有停的意思,於是我點了支菸,剛抽了幾口,一個聲音傳來:“靚仔,這裡不可以抽菸。”回過頭望了望,原來是劇組中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沒說話,回過頭來,耳邊只是吹過一陣小風而已。
“喂,聾子啊你?”男子顯然對我的態度表示強烈不滿。
沒說話,我好像沒聽見似的。這時,我感覺肩膀被人推了一把,還好,他的力度以我的能力還承受得住不搖不動,轉過頭,樣子懶散,目光淡淡,道“這樣很不禮貌哦。”
“禮貌?哈哈”他彷彿覺得世上沒有比這更好笑的事一般。
沒說話,嘴角挑起一絲冷笑,一拳印在了他鼻子上,鮮血頓時流了下來,樣子極是狼狽。
菸頭在手間舞了個小圈隨意丟了出去,耳邊好吵,他說髒話的語氣令我嘴角掛起了一絲微笑,沒理,我走了出去,雨依然在下,但我並不介意。
酒,小橋流水的酒很純,一個人有心喝酒,不易醉,一個人無心喝酒,頭很昏,我現在頭就很昏,付了賬,回到了自租的房子外,雨不大,但我在雨中走得久了,衣服已經溼透,一把雨傘出現在了我的頭頂,我並沒有回地頭去看那人,只是淡淡的道了一句“我不需要雨傘,謝謝!”後面的人似乎沒有聽到我的話,雨傘依然沒有移開的意思。
回過了頭去,那是一張美麗得足可以令任何男人窒息的臉,很白,很嫩,單鳳眼,不算大,也不算小,給人一種正在發着寶石光芒的感覺,小嘴似櫻桃,齒白如玉,淡紅水晶色的脣發出了淡淡的瑩光,任那種正常異性看到,都會生出一種想要咬上一口的感覺,身材高挑,瘦弱,曲線完美,曾有古女西施美如天仙,我沒見過,不好枉加憑論,便眼前的女子絕對是我見過最美的,就連紅色寶馬的車主與慕容冰都要遜色三分,她就是“金惜珊”雖然從前在照片上給我的感覺是驚豔,以爲是拍攝加效果纔會令她那般美麗,但現在,我知道了,我錯了,照片就可以說是美人的一具屍體,而一具屍體在一個活靈活現的人面前,它永遠都是暗淡的,不錯,她給我的感覺比照片上的要美上十倍。
“喂,不用這麼冷冷的看着我吧?”嗬,她居然還會中文,不過,她生氣的樣子很可愛,例外的是,她真的生氣了,從小到大,還從來沒有人用過這種目光看過她。
淡淡的,笑了笑,轉過了身,我正待上樓,但她的話卻讓我止了步,“陳導本來叫你帶我去玩的,你怎麼了?”先是一怔,繼而才反應過來,嘴角一挑,露出一絲自我的嘲笑,道:“你認錯人了,我不是周偉明。”話畢,我已經上了樓。
迷霧般的眼神望着我消失在樓梯道里,心中雖然不解,但一想我如此反常,繼而又笑了笑,對身後的保鏢道:“打個電話給周偉明看看。
西裝立領,人高馬大的保鏢利索的將手機掏了出來拔通了周偉明的電話,金惜珊拿過電話,聽出了對方的聲音,很和氣,於是會心一笑,全然不把剛纔的事當回事了,只是在她心裡卻留下了一副冷淡的表情,那是她第一次見過的。
回到了家,打開了行旅箱想找件合適的衣服待晚上上班穿,突然,我的餘光掃到了箱子夾層中的一本破書,覺得奇怪,於是我拿了出來,藍色的封面什麼都沒有,而且已經有些發黃,書中還發出濃厚的陳墨味,想起了,原來是幾個月前在金月廣場上,一位撫琴老者給自己的曲譜,後來自己翻開看了看,前面十幾頁的確都是一些古代名曲,但現在翻開的後幾十頁卻全然不是宣紙所寫,而羊皮,因爲年久的原因,所以紙跟羊皮早已成了一個色彩,發黃的色彩,所以我也未曾多注意,只見羊皮第一頁龍飛鳳舞般的寫着“仙修訣”三個大字,於是,我又翻了一頁,內容:自盤古開天劈地以來,大地就已漸漸有人走了仙之一途,吾本是落魄書生,嚐盡世所諸苦,自以爲生無生趣,死無死意,是以,吾選擇了仙修一途,歷盡風吹雨打三千三百三十五年方自修成正果,一時興起,留下“修仙訣,“但盼後世得主有緣千里來相會。
“仙修訣”搖了搖頭,雖然不信,但我還是繼續着打開後面的內容。
仙,本爲虛,人間眼中幻,可不信,真虛也,可信之,大多也是真幻也,修仙不易,若無絕對恆心,還請勿練
書一扔,拿出一套黑色的休閒裝穿在了身上,看了看手錶,時間還有40分鐘,打的可以很快到,但我不想浪費一路風景,於是我便動身出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