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變化很大,野豬一家的變化也很大。
兩年前,母野豬身邊帶着八個崽子。
今年,她身邊帶着十四個崽子。
她沒有變的更老,少了一隻眼睛反而越發的彪悍。
雲昭走上禿山的時候,她只是擡頭看了一眼,就繼續躺在巨石上量曬肚皮,雲昭看的很清楚,有無數的跳蚤在她的毛髮間穿行。
雲昭皺皺眉頭對身邊的錢少少道:“告訴鄉民,以後不許霸佔野豬洗澡的地方。”
錢少少抽抽鼻子瞅着雲昭驚訝的道:“少爺,你不會真的是野豬精附體吧?”
雲昭嘆口氣道:“我也想當野豬精啊,嘯傲山林其實也是不錯的一種選擇。”
“你經常來看這頭大野豬?”
“嗯,有時間就來,畢竟它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它的眼睛怎麼了?”
“有一頭大公豬愛上它了,它不願意。”
“哦,好貞烈的一頭豬!”
雲昭點點頭道:“不一定是貞烈,要是換一頭公豬,它的小崽子就會沒命。”
“是這樣的嗎?”
“不知道,是我猜的。”
“我記得野豬都是一羣,一羣的,這頭母豬好奇怪啊,自己帶一羣小崽子。”
“豬羣大不大跟周圍的食物多不多有關,也跟周圍的人良善不良善有關。
你看啊,別的野豬會被鄉民捕殺,這頭野豬因爲我的關係沒人敢動,所以,它知道自己在這裡是安全的,所以啊,它的活動範圍就固定在禿山上了。
同時呢,別的野豬也知道,它們要是敢留在這裡就會被鄉民捕殺,所以它們就不敢來。”
錢少少想了半天慢慢的道:“你是在說我們還是在說這頭野豬?”
雲昭嘆口氣道:“都是一樣的。”
“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嘯傲山林?”
雲昭拍拍錢少少的肩膀道:“等你們這羣小野豬全部長大了,就到我們探索新世界的時候了。”
“也就是說我們這麼辛苦的做事情,最終跟這頭野豬做的事情是一樣的,聽着都讓人喪氣。”
雲昭笑了,朝大野豬招招手,拒絕了邀請他跟錢少少去喝奶的好意,揹着手就下了禿山。
只要看到這頭野豬,雲昭的心情總會好一點。
他覺得自己已經初步戰勝了災難,雖然僅僅是藍田縣一個地方,這還是讓他有了很濃的成就感。
然而,他還知道,這個世界並不會因爲他在藍田縣做的這些努力就會變得更好。
他知道,就在八月,孫承宗將會在大淩河遭遇最慘烈的一場失敗,從這一戰後,大明朝將再也沒有能力進逼黃臺吉,黃臺吉會趁着這個好機會,進軍朝鮮,進軍蒙古,完成自己的初步佈置。
從今往後,黃臺吉就能輕易劫掠中原,而大明毫無還手之力。
他還知道,崇禎八年“北旱南水,飛蝗遍野,多地大飢”。
崇禎十二年“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
崇禎十三年,全國“大旱、大蝗、大飢、大亂,人相食”。
崇禎十六年“大疫,南北數千裡,北至塞外,南逾黃河,十室鮮一脫者。
他更加知道,李洪基,張秉忠,曹操,這些人將會真正的登上大明朝的舞臺,直到將整個大明朝搞的天翻地覆。”
雲昭以爲自己是歷史的參與者,在這些大事面前,他悲哀的發現,自己僅僅是一個歷史的旁觀者。
雖然深入其中,卻無回天之力,明知道災難就要發生,卻說不出一句話。
就像是另一個空間人,隔着一座結界大聲嘶喊着“危險”卻無人傾聽,眼看着他滑向深淵卻無能爲力。
回到莊子上,雲昭終於見到了前來商議用鹽換取糧食的張家口的鉅商黃永發。
原以爲此人會是一個白麪胖商人,等雲猛跟此人見面的時候,雲昭化身小廝在一旁觀看,才發現,只要是一個成功的人物都有他不凡的一面。
此人身高八尺有餘,行動坐臥極有法度,即便是端坐在椅子上與雲猛談笑言歡的時候,依舊把腰板挺得筆直。
濃眉大眼,鼻直口闊,聲音洪亮,像馬賊多過像一個商人。
“他就是一個馬賊。”
雲昭出門的時候正好遇到養好傷的出溜爺,聽見雲昭的嘀咕聲,出溜爺僅僅看了一眼坐在大廳裡的黃永發就一口斷定他是一個馬賊。
出溜爺的左臂受傷了,現在依舊活動不便,不過,這好像並不妨礙他騎馬。
“何以見得?”
“你看他坐椅子的方式像不像在騎馬?”
雲昭回頭看看點點頭。
“你看他的腰板是不是挺得筆直?”
“沒錯。”
“你在看他的腳放置的位置是不是有點內八字?”
雲昭再次點頭。
出溜爺嘿嘿笑道:“我也是一樣!”
“他爲什麼不能跟您一樣是騎兵出身呢?”
“張家口那地方的騎兵本身就是馬賊!兵賊是不分的,所以啊,說他是馬賊半點都不冤枉他。”
雲昭以前只知道黃永發這人是張家口的大商人,跟建奴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沒想到這傢伙居然是一個馬賊,這就很有意思了。
至於出溜爺有沒有冤枉他,雲昭覺得不重要,反正是要好好地坑這傢伙一把的,如果沒有一個好的藉口,坑起這樣熱情做生意的人真是有些內疚。
會做生意的人只要出手送禮,必定會直擊收禮人的心窩。
很多時候,從送禮的手筆就能看出一個商人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很明顯,黃永發是一個會做生意的,眼看着秋涼了,給雲娘贈送的一套白狐裘大氅,讓雲娘愛不釋手,錢多多用嘴一吹毛皮,潔白的毛皮上就出現了一個漩渦。
“姐,我以後買給你!”
“瞎說,不過日子了?這樣的一件狐裘在揚州沒有五百兩銀子拿不下來。”
錢多多戀戀不捨的放下白狐裘,只是渴望得到的神情怎麼都掩飾不住。
“黃永發參觀了藍田縣的水利工程之後,準備把我們藍田縣定爲產糧地,並且願意以高出市價一成的價格,每年收購糧食五萬擔。
其中麥三成,小米兩成,糜子三成,高粱二成,如果其餘的糧食不足,可以用高粱替換。
只有兩個要求,那就是必須一次拿出五萬擔糧食,而不是零敲碎打的給。
另一個要求是糧食必須是當年的新莊稼,高粱不能脫殼。”
雲猛跟黃永發商談之後,就來到中庭找雲昭,福伯商議這件事的可行性。
西安府的雲掌櫃也在,聽完雲猛說的話之後,就皺眉道:“我們藍田縣並不是高粱的主產區,他爲什麼一定要在糧食裡面加上高粱呢?
這東西用來釀酒是極好的,把高粱米蒸熟之後吃,多少有些剌嗓子,比不上麥子,更比不上小米跟糜子。
不用脫殼而價格相當,這是爲何呢?
難道說,這是黃永發給我們的好處?希望我們用糜子,麥子跟人換成高粱米之後再賣給他?
少爺,我覺得這不可能,生意沒有這樣做的!”
蹲在門口的出溜爺笑道:“有什麼不好解釋的,高粱磨成粉熬成粥就是餵養小馬駒子的好東西。”
“小米粥豈不是更好?”
“比不上高粱糊糊。”出溜爺雖然說不出一個道理來,卻非常肯定自己的回答的正確性。
雲昭隱隱覺得不對,卻想不出哪裡不對。
不過,這筆生意明顯對藍田縣的百姓大有好處。
“高粱一定要脫殼嗎?”對於這些東西雲昭還是不懂的。
雲掌櫃連忙道:“高粱打下來之後外邊又一層硬殼,這一般是要去掉的,去掉了外殼就能當種子,卻不好吃,想要高粱再好吃一些,就要去皮,把高粱變成高粱米。
以前咱們家店裡賣的高粱一般都是這種高粱米。”
“高粱米的外殼好去掉嗎?”
雲昭似乎有了發現,繼續追問。
雲掌櫃道:“高粱脫殼不容易,要經過多道工序,如果不把外殼以及硬皮去掉,實在是難以入口。”
雲昭笑道:“知曉了,人家想要一批高粱種子,而不是什麼高粱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