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殿之中擺着四把紅漆木椅,椅子上分別寫着我和其他三位評官的名字。
在紅漆木椅的面前,擺着一張長案,長案之上放着四套木牌,一套木牌分三張,分別寫着“壹、貳、叄”三個數字,代表着秀‘女’的等分等級——壹爲首等,也就是直接通過,貳爲次等,得此牌的秀‘女’有第二次機會,叄就代表着必須立刻離開偏殿,被遣出禁宮。
我和其他三位評官在紅漆木椅上坐定,我正尋思着大殿之上爲何不見一人,便看見從旁邊簾紗內走出一位身着官服的中年男人,中年男人走到我身邊那張小桌子前,先對我們四人拱手:主管大人,三位評官……
我點點頭,那中年男子伸手抓起他桌子上的驚堂木,重重的拍了下去,喝道:帶秀‘女’
此時,兩邊的簾紗內突然各冒出四名衙役模樣的人,不過都是身穿紅衣,手中拿着如撥‘浪’鼓一樣的東西,搖晃着,齊聲道:帶秀‘女’……**……
從偏殿外,走來一位身材面容都極好的‘女’子,‘女’子上殿後,跪下後高呼:民‘女’見過幾位大人
還未等我說話,中年男子又一拍驚堂木,問道:下跪何人,擊鼓鳴冤所爲何事?
我一愣,我身邊三位評官也一齊將目光投向那位中年男子,但中年男子並沒有感覺到絲毫不對勁。
那秀‘女’稍微一愣,頭低了下去,再擡頭的時候,還滿臉淚痕,說:民‘女’安蓮,前些日子,魏王圈地,將民‘女’家中幾畝薄田和唯一一間瓦房圈在其中,便硬‘逼’‘女’民一家搬離……可民‘女’一家五代都居住於此,搬離之後也不知何去何從,還請各位大人做主。
中年男子點頭:那你們一家現在住在何處?
此言一出,民‘女’哭得更是傷心,哭了好一陣,才答道:民‘女’一家誓死不從,我爹爹將那件瓦房和幾畝薄地用籬笆圍了起來,告訴民‘女’誓要和魏王抗爭下去,怎麼也要一個說話,卻沒想到……卻沒想到……
中年男子問:說下去
民‘女’忍住哭,說道:沒想到,兩日前,民‘女’一家受鄉紳李官人所邀,前去參加壽宴,我爹爹擔心魏王趁機霸佔瓦房田地,便讓我和我娘前去,等我們回來之時,卻發現我爹爹裹着一張涼蓆,被扔進了河道之內,而瓦房也憑空消失不見……
中年男子臉‘色’一變,問:這是爲何?
我盯着那中年男子,‘玉’言又止。
民‘女’又說:我爹爹醒來,告訴民‘女’,我和我娘剛離去不久,魏王的家僕就蜂擁而至,我爹爹躲進瓦房之內,卻沒想到窗戶被捅開,放入一股白煙,隨後就不醒人事,再醒來的時候就已在河道之內……大人,做主啊,這分明就是魏王所爲
我和三位評官都扭頭看着那中年男子,看他還要說些什麼,正期待着,又聽到驚堂木和小桌撞擊發出的刺耳聲,那中年男子怒喝:天理何在這還沒有王法了眼中還沒有律法了
我心中頗感欣慰,但這股欣慰還沒有完全表現出來前,就聽到那中年男子說道:安蓮一家目無法紀,得罪神明,遭受天譴,竟還擊鼓鳴冤,實乃荒謬
中年男子說完,我渾身一抖……
那安蓮跪着向前挪了挪,淚如雨下,哭泣道:大人,民‘女’冤枉,分明是那魏王……
中年男子打斷安蓮的話:信口雌黃魏王千歲是何等人?怎能做出如此違背民意之事?分明就是你們一家,五代修屋鑄田違背了天意,得罪了那方土地,被神明趕出如果不是神明所爲,你給本官解釋一下,你爹爹爲何在醒來之後,身裹涼蓆出現在河道之內?
那民‘女’長大嘴巴,驚呆地看着那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洋洋得意,又拍驚堂木說道:安蓮狀告魏王一事,今日已結案,退堂……
我忙起身,走到那男子面前,低聲說:這位大人,偏題了,今日可是擇秀……
那中年男子這時才反應過來,忙跪倒在我面前,說:主管大人,小人平時審案已習慣,今日一到這偏殿上,一時沒忍住……還請大人見諒。
我深吸一口氣,揮揮手道:你……你退下吧。
那中年男子搖頭:大人,皇上下旨,讓本官在此相輔主官大人……
我點頭:那你坐下,不過沒我的開口,你不能有所動作,更不能隨意說話。
那中年男子尷尬的笑了笑,坐回椅子上。
安蓮所言之事,只讓我想到一句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莫非王土之地,安能有百姓任意居所之地?所謂民意,只是讓權貴隨意踐踏的玩物而已。百姓之心意,聚集在一起便是民意,但民意無法違背天意,因爲皇族乃是所謂的天定,天定便是天意,所以貴族顯貴有天佑,有天佑便是半個神明,所以民意勝天,只是民間百姓自我安慰的一種最好,也是最傻的一種方式。
百姓不是不懂,是因爲太懂很有可能一覺醒來,自己已身在水溝,居所之地早已消失不見,而不懂唯一帶來的好處就是能將痛苦減少,麻木不仁。
當我坐好之後,卻見到白熊舉起了手中的“壹”字牌,那民‘女’擡頭一看,幸喜萬分,此時黑豬又舉起了手中的“壹”字牌,民‘女’臉上洋溢着幸福,雙手不停發抖,然後將期待地目光投向菊‘花’母‘激’。
菊‘花’母‘激’淡淡一笑,舉起了“貳”字牌,在空中揮舞了一下,然後放下。
民‘女’安蓮的臉‘色’一下就沉了下去,我忙問:評官大人,這是……何意?
菊‘花’母‘激’又重複了一下那個動作後淡淡地回答:此‘女’非常……貳
“飛……常貳”?
我定了定神,舉起我面前的“壹”字牌,說:入選
那安蓮聽我這樣一說,高興得跳了起來,菊‘花’母‘激’臉‘色’非常不快,用手撥‘弄’了一下自己頭頂的菊‘花’,冷笑了一聲。
百姓就是這樣簡單,本已家破,但一件小事都讓他們足足高興半年,因爲他們本來就是小人物,小人物又何來什麼大事?所以任何的喜事,哪怕是在地上撿到一文錢這種小事,都認爲是上天的恩賜,自己將要發財,將所有的煩惱瞬時間拋到腦後。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幸福,這種幸福感是所謂的大人物永遠體會不到的,就如安蓮一般,我明知道安蓮無法撐到之後,但我還是讓安蓮入選,只是爲了讓她能夠高興,哪怕片刻。這是我唯一能製造出來能讓小民“幸福”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