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麗琴話裡的意思,顯然不是因爲相信翟南的人品,進而相信他沒有犯罪。
而是她覺得,以翟南的性格,一旦犯罪,應該屬於謹慎型罪犯,而非衝動型罪犯。
“警察說事發前,受害者曾在地鐵上辱罵翟南,翟南可能懷恨在心,尾隨對方伺機報復。如果我們從性格方面爲他作證,檢方可能會用心理持續壓抑後的失控這種觀點來反駁我們。”
廖麗琴想了想,在慕紫身旁坐下,問:“受害者呢?是什麼樣的人?”
“23歲,石碧琪,話劇團的臨時演員,晚上排練完回家,剛好和翟南坐同一趟地鐵。”
慕紫將資料遞給廖麗琴看,有人願意幫翟南,慕紫樂於多一個助力。
“那趟地鐵很擠,石碧琪與翟南有了肢體接觸,在地鐵上罵翟南是個變態,性騷擾她,說了很多侮辱性的話語,並揚言翟南如果再敢碰她就報警,到站後兩人同時下車,石碧琪在離家幾百米的一條巷子裡被人鏹奸。”
慕紫嘆了口氣,說道:“事後犯人逃走,石碧琪報警,指認是翟南乾的。”
“這個受害人你有接觸過嗎?”廖麗琴問。
慕紫搖頭:“打過電話,沒有見過面,作爲被告律師,過多接觸受害人屬於違規行爲,她會告我騷擾。”
廖麗琴瞭然的點頭:“她的證言可信度高嗎?案發環境怎麼樣?光線如何,有沒有遮擋物之類。”
“二十米外有路燈。”慕紫默了片刻,道,“我認爲犯人栽贓的可能性很大,石碧琪因爲和翟南發生過爭執,故而印象深刻,當出現一個體形近似的人時,認錯也不是沒有可能。”
廖麗琴懂了,“所以,你這邊沒有任何有力證據,纔想要找人格證人。”
慕紫淡淡笑了下,“總不能幹等着。”
廖麗琴沉默。
過了一會兒,她說道:“其實你沒必要接這個案子,交給別人也許更合適。”
慕紫說:“翟南出事後給我打電話……”
“也許他只是在利用你。”廖麗琴打斷她,“難不成你真把他當朋友?說實話,你有把翟南當做朋友嗎?”
這話問得很不客氣。
慕紫抿了抿脣,“沒有……”
答案聽起來殘忍,但在慕紫看來,做朋友的第一條件,是氣場相和。
好比她和姜瓷,和江知暖,和莊佳,還有小明和於楊,相處的時候會很舒服,不拘束。
而她和翟南,只能算是關係熟絡的同學罷了。
是熟人,不是朋友。
“事情求到我面前,我總不好置之不理。”慕紫解釋道,“而且,我也不覺得他在利用我,他只是在自己所知的資源範圍內,選擇了對自己最有利的,這是人之常情,我可以理解。”
慕紫知名度高,經她手的案子,先不論輸贏,首先會得到非常大的曝光度。
有了曝光,就有了重視,任何疑點都將被放大,這對翟南的案情無疑是非常有利的。
所以,慕紫能夠理解,翟南爲何孤注一擲請她辯護。
“但是我很討厭這種小心機。”廖麗琴正色道,“作爲司法研修院的學生,應該光明正大的言明利弊,而不是玩弄心機,坦白講,我認爲他根本沒有把心思放在正途上。”
慕紫無奈的笑了:“廖老師,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像您這樣直言快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