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件舊大衣底下,我是一個謙謙君子。我總把手背在身後,好像一年級的小學生在課堂上聽講。很快我就忘掉自己長着手了。我很能體會一條公蛇能從性中體驗到什麼,而且我總覺得,只有蛇這種動物才懂得什麼叫作性感。我不是一條蛇,這正是我的不幸之處。有時候她對我發出邀請,說道:摸摸我我想把手伸出來,但同時想到,我是一個蛇一樣的君子,就把手又背過去,簡短地回答道:不摸。這種爭論可以持續很久,到了後來,她只說一個字:摸我只說兩個字:不摸。聽起來就是:摸──不摸。在對答之間,隔了一分鐘。按照這種情節,她能夠保持處女之身,都是因爲我坐懷不亂──我就是這麼回想起來的,但又影影綽綽地覺得有點不對。也有可能是我要摸她,但她不讓。需要說明,不論是公園還是校園,都常常不止我們兩個人。別人把這種問答聽了幾十遍,自然會對我們產生興趣。在黎明前的曙光裡,常有一個男孩子有時也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跟着走過來。聽到腳步聲,她趕緊把頭從衣領處探出來,和我並肩坐着,像一個雙頭怪胎。這位男孩子笑笑說:我來看看你們在幹什麼呢。她就答道:沒幹什麼。沒幹什麼。然後,那個男孩就又笑了一笑,說:認識你們很高興。她又搶答道:我們也很高興。然後從袖筒裡伸出手來,和他握手告別。我也很想和這個小夥子握手告別,但伸不出手來──在這種地方,遇上的都是夜不歸宿的人。而夜不歸宿的都是些文明人。但我影影綽綽地覺得,這故事我講得有點不對頭了。
和分手時節緊密相接的是相見時節──中間隔了一個無聊的白天,這是很容易忘掉的──也是在這座假山邊上,夜幕剛剛降臨,遊人剛剛散盡。她就是不肯鑽進這件黑大衣。夜晚最初的燈光並不明亮,所以,白色的身體份外醒目。我說道:快進來,別讓別人看到了。她說:我不。壞東西,你讓我怎能相信你。我說:我不是壞東西。我是袋鼠媽媽。她卻說:袋鼠媽媽是誰呀最後,我只能像事先商量好的那樣,背過身去,讓她用一根棉線繩子把手綁在了背後。然後她才肯鑽進大衣,捏捏那個硬邦邦的傢伙,說道:好惡毒啊幸虧我防了一手。還想幫它騙我嗎坐在長椅上時,我想,假如這樣被人逮到,多少有點糟糕,然後,我就把這件事忘掉了。
我的過去不再是一片朦朧。過去有一天我結婚,乘着一輛借來的汽車前去迎親,我的大姨子對我說:我妹妹是個瘋子。晚上她要是討厭,你別理她,徑直幹好事──很難想象哪個大姨子會建議未來的妹夫強姦自己的妹妹,除非他們以前就認識。但我分明不認識這個大姨子。這個女人的頭很大,梳了兩條大辮子,前面留了很重的劉海,背上背了一個小孩子。她彎着腰,讓小孩騎在背上,頭頂就在我眼前;三道很寬的發縫和滿頭的頭皮屑就在我眼前。這個景象和晚上十點鐘的農貿市場相似:那裡滿地是菜葉和爛紙。我可以發誓,這個背孩子的女人我見過不到三次,其中一次就是這一次,在這間低矮的房子裡。頭頂有一片低垂的頂棚,上面滿是黃色的水漬。屋子裡瀰漫着濃郁的尿騷味
從窗戶看出去,是個陌生的院子,帶着灰色的色調,像一張用一號相紙洗印的照片。院裡有棵棗樹,從樹幹到枝頭到處長滿了瘤子。這個院子我也很是陌生。院子裡有個老太太的聲音在吵吵鬧鬧,院子外面汽車喇叭不停地叫,好像電路短路了。我按捺不住手藝人的衝動,想衝出去把它修好。但我還是按捺住了──作爲新郎,顯然不宜有一雙黑油手,這位新娘子是別人介紹我認識的──但願她和白衣女人不是一個。我一面這樣想,一面又隱隱地覺得這種想法不切實際。然後,她哇地一聲從裡屋衝了出來,穿着白色的睡袍,赤着腳,手裡拿了一把小鏡子,蒼白的臉上每粒粉刺都鮮豔地紅着,看來都是擠過的,嘴邊還有一處流了血:“哇,真可怕,要結婚就長疙瘩啦”,到臉盆架邊撕了一塊棉花,又跑回去了。她和我以前認識的女孩顯然是一個,和現在的白衣女人又很像。我馬上就會想到她是誰。
我終於糾正了自己的錯誤,早上起來,我向那位白衣女人坦白說,我失去了記憶,過去的事有很多記不得了。一個人失去記憶,就是變成了另一個人。我變成了另一個人,又不自覺聲明,就這樣過了半個多禮拜,在這期間,我一再犯下非法佔有對方身體之罪。這個錯是如此的罪大惡極,簡直沒有什麼希望得到原諒。但是她聽了以後,只略呈激動之態,還微笑着說:是嗎,還有什麼快說呀。此時我也想給自己說幾句話,就說:想必你也看出來了,我心地善良、作風樸實,有各種各樣的優點,而且熱愛性生活──我的本意是說,我雖已不是以前的王二,但也不無可取之處,希望她繼續接受我。誰知她聽了這末一句熱愛性生活就大笑起來,並且掙扎着說道:tootoo那聲音好像是在打嗝。一位可愛的女士這樣說話,多少有點失態,我不禁皺起眉毛來。後來她終於不笑了,走過來拍拍我的臉說:你已經夠逗的了,別再逗啦。直到此時我才明白,原來我是很逗的。
如你所知,畢業以後,我到萬壽寺裡工作。起初,我嚴守着這兩條戒律:不要修理任何東西,不要暴露自己是袋鼠媽媽。所以我無事可做,只能端坐在配殿裡寫小說。因爲一連好幾年交不出一篇像樣的論文,領導對我的憎惡與日俱增。夜裡,在萬壽寺前的小花壇裡,一談到這些憎惡,她就讚歎不止:袋鼠媽媽,好硬呀。然後我就談到讓我軟一些的事:別人給我介紹對象。他們說,女孩很漂亮,和我很般配。就在我們所裡工作,和我又是同學。假如我樂意,他們就和女方去說。她馬上大叫一聲,從大衣底下鑽了出來,赤條條地跑到花壇裡去穿衣服,嘴裡叫着:討厭,真討厭這樣大呼小叫,招來了一些人,手扶着自行車站在燈光明亮的馬路上,看她白色的脊背,但她對來自背後的目光無動於衷。我木然坐在花壇的水泥沿上,她又跑了回來,在我背上踢了一腳說,還坐在這裡幹什麼還不快點滾而我則低沉地說道:可你也得把我放開呀後來,我和她一起走進黑暗的小衚衕,還穿着那件黑大衣,推着一輛自行車,車座上夾着我的衣服。我微微感到傷感,但不像她那樣痛心疾首。但她後來又恢復了平靜,說道:既然如此,那就結婚罷。這就是說,如果不是有人發現我和她般配,我到現在還是袋鼠媽媽。
那一天她不停地磕瓜子,從早上磕到了午夜,所到之處,到處留下了瓜子皮。那一天她穿了一件紅緞子旗袍和一雙高跟鞋,這在她是很少有的裝束。除此之外,她還在讀安加沙克里斯蒂的偵探小說,對任何人都不理不睬。我的丈母孃對此感到憤怒,就去搶她的書,搶掉一本她又拿出一本,好像在變古彩戲法。但是變古彩戲法的人身上總是很臃腫的,而這位新娘子則十分苗條,簡直苗條得古怪;衣服也十分單薄,連**的印子都從胸前的衣服上凸了出來──我的丈母孃老想把印子撫平,並且用身體擋住我的視線,她說:媽,別挑逗我好不好──把老太太氣得兩眼翻白。時至今日,我也不知這戲法是怎麼變的,唯一可行的解釋是:我丈母孃和她通同作弊,明裡搶走一本,暗裡又送回來,用這種把戲來恫嚇新女婿,讓他以爲自己未來的妻子有某種魔力。但我又覺得不像:我丈母孃是個很嚴肅的人,鼓着肥胖的雙腮,不停地嘮叨。我很討厭別人嘮叨,如果不是要娶她女兒,我絕不會和她打任何交道
我記得這是我們結婚的日子,這一天俗不可耐。所有的婚禮大概都是這個樣子。因此她把自己對準了一本偵探小說,鼻樑上架了一副白邊眼鏡──她有四百度的近視。等到眼鏡被搶走之後,她就眯起眼睛來,好像一隻守宮一種變色龍在端詳蚊子。到酒宴臨近結束時,大家要求新娘子給男賓點菸。她把書收好站了起來。此時大家纔看到,這位新娘子長了兩隻碩大的白眼珠,上面各有一個針尖大小的黑色瞳孔──都是沒眼鏡看書看的。她從桌子底下拿出一支大號手槍,把所有的男賓一一槍斃掉。你當然知道我的意思,她用手槍式的打火機給大家點菸。每點一位,就扭過頭去聞聞自己的腋窩說:天熱,有味了。這當然是說所有的賓客都早已死掉,已經有味了。
喜宴過後,到了新房裡,這位新娘子又歪在了牀上看克里斯蒂。我無事可幹,只好抽菸。把身上帶的四盒煙都抽完以後,很想再去買一盒。當時午夜時分,要買菸就得去北京站,那地方實在遠了一點,所以我沒有去。這些事說明她很能沉得住氣。這好像也是我的長處。但我很不想往這方面來想。假如我們倆也可以貫通,那就要變成一個人。這樣人數就更少了。那天晚上我把煙抽完後,就開始磕瓜籽。假如是葵花籽,我磕起來就沒有問題。不幸是些西瓜籽,籽皮又滑又硬,我不會磕,磕來磕去,磕不到籽仁,只是吐出些黑白相間、雞屎也似的殘渣
在長安城裡,我和白衣女人分手,走過黑白兩色的街道。現在飄落的雪片像松鼠的尾巴,雪幕因此而稀疏。這樣的雪片像落葉一樣在街道兩側堆積着。在我身後,留着殘缺不全的腳印。也許我的下一篇論文該考一考長安城裡的雪它又要把領導氣得要死。在他狹隘的內心裡,容不下一點詩意。
在我自己的故事裡,早已經過了午夜,但我還沒按大姨子的告誡行事。她終於看完了那本克里斯蒂,並給它兩個字的評價:瞎編;把它丟開。然後,她朝我皺起了眉頭,說道:咱們要幹什麼來的我搖搖頭說:我也不記得。看來,我失去記憶不是頭一次了後來,還是她先想了起來:嗅今天咱們結婚當然,這不是認真忘了又想起來,是賣弄她的鎮定從容。我那次也不是認真失去了記憶,而是要和她比賽健忘。無怪乎本章開始的時候,我告訴她自己失去了記憶時,她笑得那麼厲害──她以爲我在拾新婚之夜的牙慧──但我覺得自己還不致於那麼沒出息
後來,她朝我張開雙臂,說道:來吧,袋鼠媽媽必須承認,這個稱呼使我怦然心動。那根大蘑菇硬得像搏麪杖一樣。我說的不僅是過去,還有現在──用當時的口吻來說,那就是:不僅是現在,還有將來。但我還是沉得住氣,冷靜地答道:彆着急嘛。我一點都不急──我看你也不急。她說道:誰說我不急就把旗袍脫掉,並且說:把你的大蘑菇拿出來好像在野餐會上的口氣。在旗袍下面,她什麼都沒有穿,只有光潔、白亮的**──難怪她白天苗條得那麼厲害──於是我就把大蘑菇拿了出來。那東西滾燙滾燙,發着三十九度的高燒。請相信,底下的事我一點都記不得了。只記得她說了一句:你真討厭哪,你因爲想不起來,所以那個關節還在,我的過去還是一個故事,可以和現在分開。
現在,我除了長安城已經無處可去。所以我獨自穿過雪幕,走過曲折的小橋,回到自己家裡。在池塘的中央,有一道孤零零的水榭;它是雪光中一道黑影,是一艘方舟,漂浮在無窮無盡的雪花之上那道雪白的小橋變得甚胖。這片池塘必定有水道與大江大河連接,因爲涌浪正從遠處涌來,掀起那厚厚的雪層。在我看來,不是池水、層積在上面的雪在波動,而是整個大地在變形,水榭、小橋、黑暗中的樹影,還有灰色、朦朧、幾不可辨的天空都在錯動。實際上,真正錯動變形的不是別的,而是我。這是我的內心世界。所以就不能說,我在寫的是不存在的風景。我在錯動之中咬緊牙關,讓“格支格支”的聲音在我頭後響起。好像被夾在挪動的冰縫裡,我感覺到壓迫、疼痛。這片錯動中的、黑白兩色的世界不是別的,就是“性”。
我在痛苦中支持了很久,而她不僅說我討厭,還用拳頭打我。等到一切都結束,我已經鬆弛下來,她還不肯甘休,追過來在我胸前咬了一口,把一塊皮四面全咬破了,但沒有咬下來。據說有一種香豬皮薄肉嫩,烤熟之後十分可口。尤其是外皮,是絕頂美味。這件事開始之前我是袋鼠媽媽,在結束時變成了烤乳豬。那天晚上,我被咬了不止一口──她很兇暴地撲上來,在我肩頭、胸部、腹部到處亂咬,給我一種被端上了餐桌的感覺但是,她的食慾迅速地減退,我們又和好如初了。
當一切都無可挽回地淪爲真實,我的故事就要結束了。在玫瑰色的晨光裡,我終於找到了我們的戶口本,第一頁上寫着她的名字,在另一欄上寫着:戶主。我的名字在第二頁上,另一欄上寫着:戶主之夫。我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但現在不敢說;恐怕她會跳到我身上來,叫道:連我的名字你都知道了這怎麼得了啊現在不是舉行慶祝活動的適當時節,不過,我遲早會說的。
你已經看到這個故事是怎麼結束的:我和過去的我融匯貫通,變成了一個人。白衣女人和過去的女孩融匯貫通,變成了一個人,我又和她融匯貫通,這樣就越變越少了。所謂真實,就是這樣令人無可奈何的庸俗。
雖然記憶已經恢復,我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故事,但我還想回到長安城裡──這已經成爲一種積習。一個人只擁有此生此世是不夠的,他還應該擁有詩意的世界。對我來說,這個世界在長安城裡。我最終走進了自己的屋子──那座湖心的水榭,在四面微白的紙壁中間,黑沉沉的一片睜大紅色的眼睛──火盆在屋子裡散發着酸溜溜的炭味兒。而房外,則是一片沉重的濤聲,這種聲音帶着溼透了的雪花的重量──水在攪着雪,雪又在攪着水,最後攪成了一鍋粥。我在黑暗裡坐下,揭開火盆的蓋子,烏黑的炭塊之間伸長了紅藍兩色的火焰。在腿下的氈子上,滿是打了捆的紙張,有堅韌的羊皮紙,也有柔軟的高麗紙。紙張中間是我的鋪蓋卷。我沒有點燈,也沒有打開鋪蓋,就在雜亂之中躺下,眼睛絕望地看着黑暗。這是因爲,明天早上,我就要走上前往湘西風凰寨的不歸路。薛嵩要到那裡和紅線匯合,我要回到萬壽寺和白衣女人匯合。長安城裡的一切已經結束。一切都在無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前言
這本書裡將要談到的是有趣,其實每一本書都應該有趣。對於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對於另一些書來說,有趣是它應達到的標準。我能記住自己讀過的每一本有趣的書,而無趣的書則連書名都不會記得。但是不僅是我,大家都快要忘記有趣是什麼了。
我以爲有趣像一個歷史階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馬爾庫塞herbertrcuse在他卓越的著作單向度的人裡,也表達過相同的看法。當然,中國人的遭遇和他們是不同的故事在我們這裡,智慧被超越,變成了“暖昧不清”;**被超越,變成了“思無邪”;有趣被超越之後,就會變成莊嚴滯重。我們的靈魂將被淨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馬爾庫塞所說的那樣,淹沒在物慾裡。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夠打開一本書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與此同時,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離去時所說的話:你真美呀,請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東西。
一本小說裡總該有些純屬虛構的地方。熟悉數學方面典故的讀者一定知道有關費爾馬定理的那個有趣的故事,這方面毋庸作者贅言。最近,哈佛大學的一位教授證明了費爾馬大定理。需要說明的是,書中王二證明費爾馬定理,是在此事之前。
作者
有關這本書:
王二1993年四十一歲,在北京一所大學裡做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是中國古代數學史。
他是作者的又一位同名兄弟。年輕時他插過隊,後來在大學裡學過數學。他從未結過婚,現在和一個姓孫的女人住在一套公寓房子裡。在冥思苦想以求證明費爾馬定理的同時,他寫出了這本有關李靖和紅拂的書。這本書和他這個人一樣不可信,但是包含了最大的真實性。熟悉歷史的讀者會發現,本書敘事風格受到法國史學大師費爾南布羅代爾的傑出著作15至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的影響,更像一本歷史書而不太像一本小說。這正是作者的本意。假如本書有怪誕的地方,則非作者有意爲之,而是歷史的本來面貌。
在本章裡一再提到一個名稱“頭頭們”。在一本歷史小說裡出現這種稱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說明,“頭頭”這種身分是古而有之。opig按,據王小波全集的責任編輯說,小說紅拂夜奔中,初版時將文中的“領導”改作“頭頭”,可能是爲了避某種諱;同樣的,包括無聲聽雨中收錄的白銀時代也有很多文字的刪節。靠,廢都都可以出的九十年代,怎麼會有這麼多婆婆媽媽的規矩。我們這裡還是作原樣,花城出版社97年版。
一
李靖、紅拂、虯髯公世稱風塵三俠,隋朝末年,他們三人都在洛陽城裡住過。大隋朝的人說,洛陽城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城市;但唐朝的人又說,長安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城市;宋朝的人說,汴梁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城市;所以很難搞清到底哪裡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城市。洛陽城是泥土築成的築城的。土是用遠處運來的最純淨的黃土,放到籠屜裡蒸軟後,摻上小孩子屙的屎這些孩子除了豆麪什麼都不吃,除了屙屎什麼都不幹,所以能夠屙出最純淨的屎,放進模版築成城牆。過上一百年,那城就會變成豆青色,可以歷千年而不倒。過上一千年,那城牆就會呈古銅色,可以歷萬年而不倒。過上一萬年,那城就會變成黑色,永遠不倒。這都是陳年老屎的作用。李靖、紅拂、虯髯公住在城裡時,城牆還呈豆青色。這說明城還年輕。可惜不等那城牆變成古銅色,它就倒了,城裡的人也蕩然無存。所以很難搞清城牆會不會變成黑色,也搞不清它會不會永遠不倒。
洛陽城牆築好之後,漸漸長滿了常春藤。有一些好事的傢伙派人把藤子從牆上扯下去,牆上就剩下了細小的藤蔓,好像四腳蛇斷掉的尾巴。與此同時,被扯下牆的常春藤在地上繼續生長,只是團成了團。有些葉子枯萎凋落,有些葉子卻蓬勃向榮。這些藤子在地下,就像一堆堆的垃圾。而立着的城牆卻被斷裂的藤蔓染上了花紋,好像一匹晾在空中的蠟染布。然後又有些人覺得有花紋的城牆不好看,又派了一些人出來,舉着綁了刀片的竹竿,把花紋都刮掉了。久而久之,城牆上就被刮出了好多白斑,好像臉上長了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