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重女輕女的父母,就越是把自己兒子的利益看得重要,無法容忍有一丁點傷害到自己寶貝兒子的事情。
事實上,也只有在面對兒子的事情上,他們才真正像是一對父母,做什麼都會爲了孩子考慮,偉大的彷彿可以爲了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
而當面對同樣是親生的女兒時,他們卻冷漠的像是事不關己,彷彿自己的女兒是從大街上撿來的,和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隨便給點無關緊要的東西養活了就行。至於女兒的未來如何,他們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這樣的態度對比,儼然就是兩種極端。
反差之大如同天壤之別,令人不由得覺得心寒。
而那些爲了生兒子,嚴重超生卻又交納不起罰款的家庭,在兒子沒有出生的時候,根本不會關心女兒是不是黑戶的問題,一門心思的躲避罰款,偷偷生兒子,其他什麼事都顧不上了。
等到兒子終於生下來了,父母驚喜之餘,纔會考慮到上戶口的問題。
於是,問題就來了。
兒子是家裡年紀最小的一個孩子,其他的女兒都比他年紀大。
因爲只要生出了兒子,重男輕女的父母就不會再想生孩子了,畢竟養孩子也是需要花很多錢的,家裡的孩子生的越多,對經濟上的要求就會越高。所以便造成了,像這樣的家庭中,兒子總是最小的弟弟,上面還有好幾個姐姐。
女兒沒有上戶口,當了黑戶沒關係,重男輕女的父母根本不放在心上。
但如果兒子上不了戶口,同樣當了黑戶,在這樣的父母眼裡就是天大的事情,無論如何也一定要解決,不給兒子的未來留下隱患。
但是偏偏,他們的寶貝兒子是家裡最小的一個。
如果要給他上戶口,就必須把前面幾個女兒的戶口一起給上了,缺了任何一個都不行。萬一被查了出來,後面幾個孩子的身份都會變成存疑狀態。
他們的寶貝兒子可是排在最後的,怎麼能有這樣的風險呢?
當然是不行的!
給孩子上戶口,按規矩是不用交錢的,但是必須手續齊全,各種證明文件缺一不可。
而要拿到這些證明文件,首先就是要把拖欠的超生罰款繳納清楚,計生部門纔會開具出效的準生證,拿着這個準生證和醫院的出生證明,才能順利給孩子落戶。
這其中的規定是一環套着一環,猶如連環扣一樣,少了任何一個都扣不上去,更別提是可以讓人鑽空子的漏洞了。
夫妻倆在懷上第三胎的時候,已經超生了一個女兒,按照當時的規定是要罰一筆錢。
這筆錢其實也不算很多,以夫妻倆當時的經濟條件,完全是可以承擔的。
可是他們卻捨不得,犯了一種小市民的心態,不願意拿出這筆罰款,同時也是覺得連生了兩個賠錢貨的女兒,已經是很虧本了,如今還要被國家罰款,心理上更加覺得不划算,於是就不肯交錢,一直找藉口拖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