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漫無目的地走在街頭,他現在就剩了一部手機。
這部手機是他多年以前買的,用了一段時間後不小心摔碎了屏幕,原本想拿去修來着,但是水果公司有新款上市,他就立即去買了新的。這個舊的就被扔在了牀頭櫃的抽屜裡,被他遺忘了。
今天執法人員過來查封之前,他在房間裡到處蒐羅,想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曾經被他隨手放置的現今。挺幸運的,林林總總找出來一百多刀,還有就是這部舊手機。
Richard臨出家門時,忽然被執法人員的頭兒喊住。
頭兒隨手指了一個年輕的警察:“搜他的身,確保他什麼都沒帶出去。”
年輕警察摸到了Richard外套內側口袋裡的手機,Richard一下子慌了,用乞求的眼神看着他,立即把另一側口袋裡的一百多刀掏出來,藉着身形的掩護,塞到他手裡。
年輕警察猶豫了兩秒,把錢給Richard推了回去,手機也給他留下了,繼續搜完之後,對着裡面大聲說:“報告長官,什麼都沒有。”
頭兒擺擺手,Richard就被放行了。
他走了好久,最後坐在街邊某個店鋪門口的長椅上,思考着接下來該怎麼辦。
Richard是個孤兒,一路走來,幾乎完全是靠自己讀了大學改變了命運,有了份很棒的工作,賺了許多錢,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一夕之間,從雲端跌落下來,他甚至都想不明白這件事的導火索是什麼,Edwin這麼針對他的癥結又在哪裡。
事情已經這樣了,再想這些也沒有用。
Richard的性格里自始至終都有這樣積極的一面,以前他窮的時候,也是身無分文,餓着肚子靠喝涼水都能在學校裡上一整天的課。
“富有富的活法,窮有窮的路子。”Richard握着口袋裡的一把紙幣,自言自語,“就當我是遊戲讀檔了,再從零開始唄。”
“不對,不是從零開始,”他笑着說,“我還有一百多和一部手機。”
接下來,他要先去辦一張電話卡,然後再去找一份能餬口的工作。
遊戲行業他恐怕是再也無緣了,倒不是因爲“競業協議”——他沒有這個東西,因爲這個東西於他所在的州是違法的——而是因爲這個官司一打,他又一敗訴,個人信譽等於跌落谷底,試問哪個公司還敢要他?
他想着,去便利店、超市,或者餐廳,隨便什麼地方什麼工作,先維持住基本生活才能再談以後。
打算好了,就立即行動,Richard拍拍大腿,站起來就繼續往前走。
在街角等紅綠燈的時候,突然聽到有人喊自己。
Richard不用回頭都知道是誰,Edwin那噁心的聲音,他永遠不會忘記。
綠燈亮起,Richard就隨着人流走上了斑馬線。
Edwin跟着他:“我知道你肯定不想理我,沒錯,我就是來向你做勝利者的陳述的。”
Richard裝沒聽見。
Edwin自顧自地說:“我本來是想把你送進去的,但是我仔細想了想,蹲監獄有什麼意思呢?裡面有吃有喝,還有遮風擋雨的地方睡,太安逸了,不適合你。” 剛好走完斑馬線,踏上人行道,Richard轉身看他:“我就知道是你!”
Edwin笑。
Richard還是忍不住問一句:“你和我之間到底有什麼仇?值得你這麼大動干戈。”
“哈哈,你終於問出來了。”Edwin指了指路邊的一家咖啡店,“走吧,我請你喝一杯,畢竟你現在連一塊方糖都買不起了。”
Edwin不僅給Richard點了杯咖啡,還給他點了一塊蛋糕:“吃吧,我相信你早飯還沒吃,午飯和晚飯更沒了着落,這應該就是你今天唯一的一頓了。啊,我可真是,太心善了。”
Richard正好也餓了,就抿了口咖啡,拿起叉子吃起了蛋糕。
Edwin又笑:“你可真是,一點都沒變啊,誰給你的東西你都能吃得下去。”
Richard點頭,沒錯,他現在都讀檔重來了,就乾脆把自己重新當成了記憶裡的那個少年,一點都不會有什麼“嗟來之食”的羞辱感。
他這麼想着,送到嘴邊的叉子忽然頓住,又落回了碟子裡,認真仔細地打量起了Edwin的眉眼。
他想,聽這話的意思,他們曾經認識?
但是Richard沒有在Edwin臉上看到一丁點熟悉的感覺,他問:“你是誰?”
Edwin依然保持微笑:“這不怪你,真的,畢竟跟高中時期的自己相比,我的變化太大了。”
回憶的閘門瞬間被“高中”這兩個字打開,Richard再一次打量Edwin,還是沒能判斷出他是哪位“故人”。
“坐在教室最後面的那個胖子,我想你一定記得。”Edwin也懶得再給出提示了,他現在的時間可寶貴,能抽出這麼一會兒來看Richard的慘狀已經很艱難了,他要快點將其誅心,然後回去掙錢,“就是我。”
“哇哦!”Richard發出一聲驚呼,“那那你的變化可真是太大了!我竟然一次都沒有認出來。”
他當即放鬆了,吃了口蛋糕,可又覺得不對:“當年我們可是戰友啊,按理說應該是有情義在的……”
“閉嘴!”Edwin顯然不認可Richard的說法,而且“戰友”這個詞簡直讓他反胃,“誰稀罕!”
Richard被他突然的暴怒驚得往後一靠,順手把蛋糕碟子拉了過來,端在手上,繼續吃。
Edwin一看他這副樣子,更氣了:“狗屁的戰友!誰跟你是戰友!要不是你,那羣人根本不會變本加厲地欺負我!”
學生時代,總有人會處在被霸凌的位置——高中時期的Richard就是。
據孤兒院的修女說,他是一生下來就被扔在了那裡,不知母親是誰,更不知父親是誰。
他第一次被領養是在五歲,他小學畢業時,那對夫妻因爲期貨而不慎破產,雙雙自殺,他又回到了孤兒院。
沒過多久,又有一對夫妻把他領走了。但這對夫妻後來愛上了極限運動,他剛上高中一年級的時候,他們去玩徒手攀巖,結果雙雙墜崖。
他們玩的運動有很多,因此大多數的錢都花在了旅途以及裝備上,給Richard留下的唯一值錢的東西就是那間半新不舊的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