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一名身穿革履西裝的男人兩手把着欄杆,臉上的神情絲毫看不出作爲被告的緊張,一頭黑髮因爲塗抹了太多的髮蠟而顯得油膩膩的,和他給人的感覺一樣,囂張跋扈、肆意妄爲,即使犯了法也完全不用擔心被入罪。
而他之所以敢這麼篤定的原因是,他的辯護律師是康大狀手下最得力最器重的徒弟,整個康聯勤律師行最聰明也最明豔動人的美女律師——童凌薇。
“彭美雯小姐,結束我剛纔的提問,下面我想問你另一個問題,在三月十五日晚那件事發生之前,你有沒有赴過我當事人對你的邀約?”
“沒有,從來沒有。”
“既然你可以這麼堅定的拒絕我當事人的邀約很多次,那爲什麼三月十五日晚又會赴約呢?是不是有什麼原因讓你突然就去赴了這讓你避之唯恐不及的約會呢?”挑了挑眉梢,凌薇故作不解的追問。
彭美雯的小臉上染上憂傷,眼睫微斂,痛苦的道:“是因爲副總說要和我談談工作上的問題,他說對我的工作能力不滿意,如果我不去赴約,他就會開除我……是他要挾我去的賓館……”
彭美雯話音剛落,庭審現場響起些微的議論聲,法官再度敲了敲法槌,示意旁聽席安靜下來。
童凌薇的俏顏上表情依舊,沒因爲證人的一番話掀起一絲一毫的波瀾,這樣的證詞雖然對她的當事人不利,不過卻恰到好處的走進了她巧設的另一個陷阱,彭美雯果然沒讓她失望啊!
“法官大人,我請求將證物P3呈堂。”在法庭秘書的協助下,證物被播放出來,凌薇指着顯示屏解釋道:“證物P3是一段三月十五日晚拍攝於我當事人和彭美雯小姐下榻賓館時的錄像,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請看錄像。”
錄像的畫面有些影影綽綽,雖然不算太清晰,但是將畫面中的人物及人物的動作、舉止神情辨認清楚並非困難,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錄像上,只有童凌薇淡淡的瞥了一眼彭美雯,臉上閃過一抹似狡黠似諷刺的笑容。
“我想錄像大家都看得很清楚,彭小姐你呢?有沒有看清楚?”緩緩清了清嗓子,凌薇開口問道。
“有看清……”彭美雯遲疑的回答,視線已經不敢對上凌薇的,她甚至有點恐懼那凌厲的眼神帶給她的壓迫感。
“很好!”略略點了點頭,童凌薇繼續:“在這段錄像中,我當事人霍先生是摟着彭小姐的腰身走進賓館的,在從大門口到電梯前這段時間裡,我們都可以清晰的看見,彭小姐完全沒有推卻我當事人摟抱的動作,甚至臉上一丁點抗拒的神情都沒有,彭小姐,你真的是被要挾去賓館的嗎?爲什麼我看不到你有被要挾的痕跡?亦或者你和我當事人本就是你情我願,相約一起去賓館的吧!”
一旁的檢控官想站起叫反對,他瞄了一眼凌薇,拳頭收緊,終是無奈的嘆息,就算他提出反對,法官大人也不會同意的,似乎這場官司勝負已定。
“不是,我們沒有你情我願……我是被逼迫的,我真的不是自願的……”
“法官大人,我這裡還有一項證物可以證明彭美雯小姐之前所說的證詞其實是不真實不可靠,不足以被採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