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鹹魚翻身記
到得第五天上頭,孫志新已經能和布庫順利交流,其它幾個人則要差上許多。一來孫志新和布庫很親近,布庫總喜歡膩在自己的吉瑪身邊,兩人之間形成的這個氛圍就很適合促進手語的學習。這就像學習一門新語言的時候,有一個新語言交流的羣體大家一起學,總是可以大大提高學習速度和應用能力。二來孫志新是後天的啞巴,他是有着語言基礎的,在聽和理解上一點問題都沒有,就更是大大促進了這個學習速度。
現在他又多了幾個跟班,天生的啞巴獵人叫羅傑,跟兔子羅傑的名字一模一樣。他一般晚上來學習手語,讓孫志新極喜歡他,因他的到來總是可以讓自己很忙,可以把心神岔開無視納魯和泰格這二位爺總是每天晚上像門神一樣守在帳蓬外頭。
又聾又啞的叫阿多根,四十好幾歲了,無論是年齡造成的理解力下降,還是長年的聾啞跟人無法交流形成的溝通理解障礙,都造成了他學習手語的速度極慢的情況出現。而被後天的高燒的燒啞的叫哈里斯,是個二十來歲的年青人。孫志新對這個人完全沒指望,因爲高燒的後遺症使得他智力有問題,雖然不像一般的傻子一樣總是流口水,但他要理解手勢表達的意思比四十好幾的阿多根還更困難許多。
不過孫志新挺喜歡這個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無睱,舉動顯得有些笨拙而幼稚,還會呆呆的笑,顯得很可愛。他的模樣也長得很俊,整體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輪廓刀削斧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臘神話裡描述的那些陽光美青年,很符合孫志新的審美觀。總體形容哈里斯就是個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現代的話,絕對是那種呆氣的萌物。
哈里斯喜歡坐到孫志新身邊,也許是孫志新身上的氣息讓他覺得很舒心,在這之前還沒他親近過哪個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親——他也是獵人部族的一名優秀獵人。不然的話,以史前時代的惡劣生存條件,沒有強大的家人庇護並提供他生活的來源,像他這樣的殘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現在。
他還喜歡把頭靠到孫志新的肩上,儘管他比孫志新還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樣子。這個動作讓他看起來很萌,更讓孫志新有一種被人依賴的感覺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來比其它幾個人更上心一些,儘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奧瑞克,他是族裡的智者,能成爲智者不是沒有理由的,他學起手語來僅比孫志新和布庫慢上一線,讓孫志新不怎麼待見他的同時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強大。
現在孫志新做什麼都必須小心翼翼的,因爲幾人都在看着他,會把他的任何一個微小動作都誤認是某種手語的表現形勢。手語嘛,就是手比眼看,對於會使用手語來流的人來說,任何一個動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說話’。
結果事情就脫線得很。有一天,孫志新那地方癢——由於男人的生物構造問題,那玩意兒是凸出來下垂着的,穿着皮裙又沒個內褲啥的約束,它就總是隨着走動甩來蕩去的蹭着僵硬的皮裙不太舒服。是男人的都懂,有時候因爲種種原因堆積到一起,它會有點癢。孫志新就無意識的伸手去撓——千萬別懷疑這個動作的存在真假,如果仔細觀察,會發現絕大部份的男人在無人時或者無意識時都偶爾不經意的做這個動作。
孫志新也是,所以他無意識的撓了。可等撓完以後,他就囧得不行。
一轉眼,身後幾人的手全伸在那裡撓,從老到小全是,還眼睜睜的看着自己,估計是繼續等他下個動作會做什麼。
整整五個人在他旁邊做着這個撓下胯的無良動作!
奧瑞克的猥瑣;布庫的天真;羅傑的認真;阿多根的模仿;哈里斯的純潔;五個人,五種氣息,做着同一個極度不雅的動作,組合到一起的時候就形成了極度具有衝擊的畫面。
孫志新看到了後唯一反應就是想去撓牆!
特別是布庫,那是多麼好的一個小孩啊,這就學壞了……還有哈里斯,多麼純潔的一個美青年,居然也做着這種下流的動作。理論上來說,這孩子純結得連打手槍都不會吧?也被自己教唆得這般猥瑣了,自己可真是個好老師,深得毀人不倦的真諦!
如果可以開口說話,孫志新肯定會放聲咆哮:“這個動作不許學,給我忘記它!”
可現實不允許,他現在是啞巴。
所以孫志新就只能學奧特曼,一邊拼命搖頭,一邊雙臂舉起在胸交叉比劃出一個十字大叉,這代表的意思是:
NO,NO,NO!這個動作絕對不允許學!
然後,他身邊就多出了五個拼命搖頭的奧特曼……
淚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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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隊伍的擴編——孫志新的親隨隊伍好像一直都在擴編。最先是布庫,然後有了齊格力,接着是塔里木、哥本、阿爾法。現在又多了奧瑞克、阿多根和哈里斯。
好吧,他就是一殘障人士之友,專收殘疾人士。現在連他自己都啞巴了,正好補齊。從將軍到小兵,一律都是不是這裡有毛病就是那裡有問題的高檔貨。
啥?塔里木沒有殘疾?你覺得他那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問題不是殘疾?
奧瑞克毛病更多,心理扭曲,多疑多事,攪屎棍一樣喜歡沒事瞎折騰,這是嚴重的心理殘疾!更難醫!
至於布庫,就他是完美的!這是他孫志新的親娃,不在這個大軍包含範圍內。
眼下孫志新就帶着自己的親隨大軍隊伍開過河去,撿着能摘的野菜全摘回來,打算做成醃菜。
這時候可摘的野菜比春天少了太多了,但並不是摘不到。比如說大量的馬齒莧、薺菜、野生水芹、甚至紫蘇葉和少量還沒來得及變老的厥菜。甚至運氣大好的連側耳根,就是叫做魚腥草的東西孫志新都找到了。另外還發現了不多的香花菜,它長在向陽的潮溼山腳下,靠近小河邊。
孫志新大喜,發動大家使勁的摘。馬齒莧和野薺菜都是好東西,現吃可以,醃製也行,冬季的時候拿來改善口味再好不過了。厥菜倒不是不多,只是由於季節的原因它已經變老,味道也不如春夏季節的時候來得好,可以拿來食用的部份不多。不過本着看到就不放過的的原則,還是將它能吃的部份摘下來,一塊拿來醃。
像野生水芹、魚腥草、香花菜什麼的,都有着過重的剌激性香味,用來醃製是不合適的。至少不能和其它不帶有特殊香味的野菜一起醃。孫志新就收集它們的種子,以備來年機會合適的話就有目的栽種。同時它們都是不錯的藥物,叫奧瑞克這個老神棍多收集一些也不錯。
最大的發現是接着的第二天,由於河對岸的那片林子已經被髮掘得差不多,大家便試着向更遠的方向尋找。隊伍裡有着哥本這個機警的傢伙,又有阿爾法這個人形雷達,還有塔里木這個肉盾,顯得很安全,可以適當的放寬探索的範圍。
所以在到達新的一片林子後,孫志新驚喜的找到了一片接近有兩畝地寬的芋頭地,可比小樹林發現的那片要大得多了。這玩意兒熟了後又爛又軟,現在挺適合他這個喉嚨疼得食物難以下嚥的啞巴。對阿爾法也挺適合,他的殘破身體吃這個遠比吃肉好得多,可以用它來和桄榔換着吃,改善口味。
而且就算吃不完的話,也可以挖出來做成芋頭幹。冬季進行冬獵的時候,氣溫會導至體溫流散而需要頻繁的進食來補充能量,像獵人們原先的一日兩餐必須要改成一日三餐,中間一定要補充一頓乾糧——這個就是很好的乾糧。再退一萬步想,它還可以製成零食,實在沒事大家也可嚼它打發山洞裡的無聊時間。
總之,能找到這片兩畝地大小的芋頭地,真是太好了!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再繼續往上走後,他聽到腿腳迅速快捷的哥本在遠方咒罵連天。不放心的過去查看的時候,看到哥本的腳陷進一片污垢裡,黃黃紅紅像爛泥一樣的濃汁淹沒了他的腳背。他不幸的踩中一個圓乎乎的又有些扁平的事物,把它踩破了,裡面腐爛的物質全在他腳上流淌。
“噢,噢!真他媽的!倒黴!”哥本在那裡懊惱的大叫。
倒黴?是好運吧。孫志新側盯着他腳下的東西,有些不敢相信哥本的能踩出這個東西來。
他覺得自己看到了南瓜。就那個模樣,形狀圓圓扁扁的,表面又有條筋狀突起,雖然已經腐爛得差不多了,可那就形狀就是南瓜!不是現代市面上常見的那種長長圓圓的長南瓜,也就是北方的倭瓜,而是早期在市場出售,後來因爲味道不如長南瓜好而變少了的圓扁南瓜。它學名叫做墨西哥南瓜,外國西方電視電演裡萬聖節時挖上骷髏樣的窟窿來裝飾或是嚇人的,正是這種!
那瓜實在不小,估計得接近十斤重,因爲熟過了頭已經在腐爛。哥本那一腳捅下去直接踩破了它變薄的皮,把它變成稀泥裡一樣的肉質裡的籽都擠了出來。
這個南瓜已經不能吃了,但它的籽長得飽滿成熟,來年必然可以用它來栽種南瓜!看到它們的時候孫志新都沒想過它們炒熟了來吃也是美味,只想到自己種南瓜的問題。
南瓜這東西極好種,挖個坑的話直接把籽扔進去埋上土就行了。如果你夠懶,連管它都不用管,大不了它心情不好結的南瓜不夠大罷了。如果你夠勤快,肯施施肥,照料一下什麼的,它們必然會給你豐富的回報!
大喜之下,孫志新抓住哥本一陣拉扯,拼命用手比劃南瓜的模樣,讓哥本再去找。
結果一行人找到了二十幾顆能吃的南瓜,十來顆已經熟過頭**掉只能取籽的南瓜。除了這些,還掐得滿手滿懷的南瓜嫩莖尖,這玩意兒可以炒着吃,做湯吃,醃着吃,味道好得令人驚喜。
簡直是大豐收!
南瓜既可當飯吃,也可以當菜吃,連拿來觀賞都行,南瓜長得很漂亮的。孫志新已經在幻想等冬天過去以後春天到來時自己開發出來的的南瓜園,它不僅美麗,還會提供蔬菜和糧食,使得部族的生活會越來越好。
納魯和泰格不是都不允許自己去打獵嗎?那好,爺就在家裡種地!看誰更牛B!看誰對部族的幫助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