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窮途末路上的債權人(1)
自行車公司破產的工作一直緊鑼密鼓地進行着。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在q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召開了債權人會議。最後,破產中爭議最大、矛盾最尖銳、火藥味最濃的問題還是擺在了我的面前。沒有辦法,這種誰都覺得無能爲力的事,又是誰也不想沾的事,只有推到政府了。政府在人們心目中,就是萬能的機器,市長則是呼風喚雨的“救世主”。
面前有兩個十分棘手的事,已成爲影響q市穩定大局的燃眉之急。其一是債權人的討債。
自行車公司的債權人已逾百家,大多數債權人還能冷靜地對待這種現實。畢竟國家有企業破產法,地方操作企業破產,是有法律依據的,絕非隨心所欲的事。明智的人知道,一旦企業進入破產程序,那裁決都是有根有據的。即使有諸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你也無改變結果的迴天之術。胳膊哪裡能扭過大腿,遇上這事只能認倒黴了,充其量牢騷,道道怨,罵幾句娘而已。而那些財大氣粗的銀行家們,儘管他們會有數千萬元,乃至上億元債款化爲烏有,他們卻面不改色心不跳,更不會爲討這鉅額債款去玩命。因爲那錢是國家的,儘管心疼也不至於失去沉穩的風度。可是,這些債權人的民營企業、私人企業,況就大不一樣了。
其中一家家族式公司,曾將他們經營的彩色自行車橡膠輪胎賣給q市自行車公司,買賣協議書上簽寫付貨款三分之一,待輪胎全部到公司之後付清三分之二餘款。誰知堂堂的自行車公司卻不講信譽,不執行協議,他們只付了貨款的三分之一,如今時間已過去兩年,買方還欠賣方二百五十萬元。這筆債對一對夫婦辦的私家公司,已經是滅頂之災了。債權人在債權人大會之後現,這筆資金的討要已是凶多吉少。他們就到法院大鬧天宮,但是法院給予他們的只是同的目光,對實質性的還款問題卻愛莫能助。最近,他們又向政府出警告:倘若破產企業不歸還他們的二百五十萬元貨款,夫婦二人將到q市政府大門口**,以示抗議。
與此同時,一家承建自行車公司服務大樓的工程隊,近些天也是不斷找政府說理,他們要追回自行車公司欠的三百八十萬元工程款,如果這筆賬款泡湯,他們揚要在q市殺人的,到時別怪工程隊人太野,是你們q市太不講理,工程隊的工人已經半年沒工資了……
一是要**!一是要殺人!都夠刺激的。儘管政府可以控制官辦的媒體不予報道這類事件,但政府卻沒有能力封堵成千上萬個q市人的論自由,老百姓們會以自己對事物的理解和判斷,道出衆說紛紜莫衷一是的見解,當然大多是同弱者,把政府抨擊得狗屁不是。他們並不懂,如今市場經濟的概念,既然走向市場,買賣雙方的事何以來找政府?既然做買賣,當然有賺又有賠,那麼多賺了大錢的主兒很少有找政府表示感謝的,他們往往把一切解決不了的問題統統推向政府,以爲這就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必須解決。可是,他們哪裡知曉,政府也不是萬能的啊。倘若我去向衆多的債權人講這些道理,效果肯定適得其反。我知道,這是一個特殊時期,浮躁的、不成熟的又賺錢心切的人太多太多了,可是他們只是嚮往着成功的快樂,卻不能承受失敗的壓力和痛楚。真正使我憂慮並擔心的還不是這些債權人,而是自行車公司的五千餘名職工的問題。這是一座火山,裡面蘊含的岩漿異常活躍,只要拱出一線裂縫,那熾熱翻騰的岩漿就會噴射而出。
來自內部的報告已向我說明,破產清算組拿出的結果證明,自行車公司現有的全部家當,也達不到五千餘名職工的起碼要求。其中有在職職工安置費、離退休職工安置費、離退休職工醫療費等,這種開支是必須放的,它不比欠銀行的錢,那類欠款儘管數目驚人,但卻有驚無疼,因爲那是公款。
我看着置放在辦公桌上的《自行車公司安置職工費用報告》,其中在職職工人數五千一百九十三人,根據國家規定,這部分職工應得到公司職工平均年收入的三倍的資金。也就是給他們三個年頭的工資。照自行車公司去年的人均年收入報表爲八千九百元,五千一百九十三名職工,總共安置費是一個多億。另外,尚有七百九十九名離退休職工,按照規定,企業破產清算時,應該先向社會保險機構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還要爲他們一次繳納十到十五年的這種保險費,還有離退休職工醫療費……我不想再繼續想下去了,更不想再去計算這些驚人的開支。因爲我知道自行車公司已經成了空殼,肚子裡的油水已被吸乾榨盡。肥了老闆,瘦了工人,當然也瘦了國家。如今卻要政府去堵這個黑洞,合理嗎?我爲什麼要爲他合達賁做下的罪孽負責?可是,我不負責,又讓誰去負責?更使我不安的是,即使我東拼西湊暫時挪來這批職工安置費,如數將錢下了,工人們也不滿意啊!特別是在職的中老年職工,他們壓根就把自個的命運系在了企業身上,他們本打算與自己的企業共度人生。在他們年輕時,國家就教導他們以廠爲家。現在國家怎麼能給兩萬多元就了事了呢?他們可是一直視工廠爲家的啊!這個家怎麼說散夥就散夥啦!早先他們可是全民企業的正式職工,一下子竟然成了無家可歸的失業者。他們哪裡想得通這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