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大會就是個吸引朝廷注意力的事,自然要選在重陽節,弄熱鬧點,把人氣弄得最高,這也是朱高熾的意思。”
憐星穿着朱久炎的世子常服,絕美樣貌經過了改扮,顯得有些中性,沒有朱久炎那麼起眼。不過,也是眸如點漆,秀臉如白玉,行走間自有一股秀雅雍容之氣。
她滿口說的都是正事,隻字不提思念之情,但那從沒離開過朱久炎身上的雙眸,卻是暴露了她內心的歡喜與激動。
朱久炎穿着雖然有些花裡胡哨,但因爲常年練武,身材極好,即便衣着花俏,也顯得磊磊倜儻,他一手負於身後,另一隻手指着那些拿“賽經報紙”觀看的人們,失笑道:“這些個報紙,都是我隨口胡謅的,沒想到你倒真的弄出來了。”
“隨口胡謅?這話說與我聽就罷了,可千萬別給十七叔聽去。”憐星明眸微斜,睨他一眼,“這報紙效果極好,十七叔可是當成正事來乾的,一絲一毫都沒有怠慢。”
朱久炎聽她說朱權如此認真,自然也就不再亂開玩笑,認真地說道:“報紙這東西很敏感,畢竟朝廷還沒有監管衙門,現在沒有誰來給這賽經報紙穿小鞋吧?”
“本王可是這賽經報紙的總編輯,誰敢來找不自在?”朱權這時帶着自己的儀仗隊伍從那邊走了過來,很是自然地加入他的隊伍,瞪着朱久炎道:“聽說山南國世子唐納德來到大明,本王朱權也來儘儘地主之誼。”
七八年沒有見到朱權了!
朱久炎雖然跟朱權經常有書信往來,但是書信哪裡有親身見面的好?朱久炎高興極了,他猛然上前,對着朱權就是一個熊抱。
朱權雖然被朱久炎勒得有些不舒服,但他也十分高興,目光落在朱久炎的身上,也浮上了濃濃的溫情。
朱久炎雖然是他的侄子,可是他們卻是有着深厚的友誼,二人一起逃學,闖入“御花園”,碰到了先帝,一起澆過御花園裡的菜……
還有,與先帝一起吃叫花雞,後者這小子更爲自己掙來大寧的封地。母親楊妃被李淑妃欺負的時候,那小小的人兒堅定不移地站在了自己的身邊,二人一起闖西二宮,一頓大鬧,最後設計鬥倒了李淑妃……
而後,他又無償地從各個方面支援自己的大寧,彷彿爲自己這個叔叔所做的一切都是應當應分的,天生就該爲自己分擔責任一般。
旁人眼中的朱權,是先帝的皇子,是寧王,是天下有數的強藩,哪怕是那些個親兄弟,也是懷個各種目的結交、親近,並不純粹。
這世上只有朱久炎看自己的目光裡,是有着摯友一般的情感。他深邃的眸子裡閃耀出來的情緒,是那麼的純粹,那麼的——蔫壞!
對,就是純粹的蔫壞!一如當初拿本《三國》調他口味,訛他一起去敲永安王時悶棍時一樣,讓他忘記了自己是一個親王,就像兩個普通的孩子一樣,毫無顧忌地乾着各種頑皮搗蛋的事情。
這是一種千金難買的感情,就像那一去不返的時光一樣,讓人懷念。
朱權也忍不住唏噓,當初若不是他閒極無聊,給宗人府跑了一次腿,給朱久炎宣讀秦王的諭旨,自己今天又是怎樣的境況呢?
能就藩大寧嗎?能成爲有數的強藩嗎?或許會成爲一個被朱允炆削藩的藩王,此刻在跟周王與齊王一樣,穿着一身布衣,面對四面高牆,過着暗無天日的生活吧?
想到這裡,一股難以言明的情緒涌上了朱權的心頭,當着衆人的面,他反手也給朱久炎來了一個熊抱。舊情拳拳之意,竟是難以自己。
朱權這些年雖然經常在大寧征戰,但他的身高才一米八左右,比一米九幾朱久炎,矮上了半個頭,
大明可不流行擁抱這個禮節,整個隊伍都停了下來,周圍所有人都爲之側目。
在大街上,兩個穿着華貴的年輕貴胄,來了這麼個擁抱動作,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憐星見這兩個“從未見過”的人擁抱在一起,引得衆人紛紛側目,不由得搖頭笑道:“十七叔真是見識廣博,還知道山南國行的是擁抱禮,嘻嘻,嘻嘻。”
與朱權的相處日久,憐星也慢慢摸透了他的脾氣,對自己人,寧王就與朱久炎一樣,絕非外人口中說的威嚴、冷肅,反而隨口風趣,逗笑無忌,一點兒也不像握有十萬兵馬的塞王。
在他們心裡,與自己人相處,越隨意越好。
“確實有些不雅啊,丟人了,丟人了。比武大會要開始了,我們別耽擱了,快去吧,呵呵……”朱權摸着頭說道。
朱久炎頭上也滲出了汗水,雖然此刻的大明還沒有基友一詞,但他分明在路人的眼眸中看到了懷疑的光芒,那眼神中透露出來的彷彿就是基情二字。
他連忙與朱權保持了一定的距離,裝作初次見面一般客氣地點頭道:“正是,正是,兩位請。”
“大明商會與山南國也有商貿往來,你們擁抱一下,沒人會懷疑的。”憐星微笑搖頭,繼續在前引路。
……
由於兩大王府的有意帶動,今天的京城特別熱鬧,百姓們對歡樂的氣氛有一種別樣的敏感,他們沒有政客們的諸多顧慮,像趕大集一樣佔領了大街小巷,人流摩肩接踵。
不過,即便擁擠非常,對於隊伍中間的朱久炎他們三個,卻形成不了什麼阻礙。侍衛與會同館的官員們,在外面形成了一堵移動的人牆,勉力爲他們開路。雖然走得有些緩慢,倒也能正常前行。
朱久炎趁機將那件山南國王后的白色斗篷當“見面禮”送給了憐星,收到愛人送的禮物,憐星自然是高興的,智商直線下降,二人當着朱權的面送起秋波。
身邊的朱權一陣無語,本就走得慢,還要秀恩愛,這要走到什麼時候去?他閒極無聊只好東瞅西望,晃晃悠悠地四處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