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四章

我背對着美環,癟着嘴巴,捏個蘭花指,學她剛剛說話的樣子‘不要總是自以爲是地幫別人!’

衛國朝我投來驚鴻一瞥,那上傾的下巴分明滿是嘲諷。

【怎麼?趙大小姐居然遇到對手了?】他的神色分明是飛揚着的,挑釁意味太過明顯。

我纔不要接你茬呢,這事擱誰身上誰鬧心。

被這樣一個女人盯上,我倒沒什麼,只是苦了老楊了。

他見我對他愛搭不理的,繼續炮火侵襲【你對手的樣子,像極了你。尤其是掉口水那段。】

我暗自翻白眼【不要拿我跟美環相提並論。跟她說話實在是太特麼折壽了。你就看在我陽壽本來就不長的面子上,放過我好不好?】

老楊的這個圍,解得差點要了我的老命。

對着這毫無禮貌眼高於頂目中無人的付玉冬,誰上誰找刺激,完全自討沒趣。

我轉過身去,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感受到了身後投遞過來的一道火辣辣的視線。

每個人,都有第六感。

男人有,女人當然也有。

女人不僅有,而且還更加強烈。

我的心肝,到現在還在一顫一顫地跳動着,那視線是來自於,他?

剛剛那道注視,來得那麼明目張膽,若說我還是沒有半點察覺,那我的感覺與觀察力,未免也太過遲鈍。

定了定心神,平復好紊亂的心跳,我偷偷用胳膊擋着臉,假裝去地上撿東西,偷偷回轉過臉去。

咦?背後分明一切正常。

這不可能!

我的感覺不可能錯。

女人,對待愛慕的視線向來相當敏感。

可視線的來源——林思浩,分明是一副沉浸於題海的模樣,絲毫看不出任何破綻。

算了,就當我眼花吧。

我提醒自己,人吧,得吸取教訓,不能夠總是自作多情,我高中鬧的笑話還不夠大麼?

(終於要寫到情書事件了,敏敏好激動哦)

不知道是不是受老楊跟美環影響,最近我總感覺後面有人盯着我看,可每次只要我一轉頭,那道目光就會立即消失,完全沒有蹤跡可尋。

【你怎麼做個作業,總也心不在焉?】衛國表情平靜,語速相當沉緩。可這並不代表相安無事,在暴風雨來臨前,總是平靜無波的。

【你有沒有發現,最近總有人盯着我看啊?】我神神叨叨地念叨。

【纔跟那姑娘同桌不到一個星期,你就被她給同化了?】他的面色,深沉如水,毫無波瀾。

【好吧,可能是我最近各種拯救老楊,被他弄得有點神經質了。】

這個解釋,實在太爛,連我自己都騙不過去。

我向來寫得一手好字,這是我這平淡無味毫無談資的人生中最讓我引以爲豪的一件事了。

而我師父周衛國,長得倒是還過得去,不要打我!主要因爲我最近看他頗爲順眼了。

人的相貌,向來沒有美醜之分,只在意於在看你的人眼裡,你是否合格。

我師父雖貴爲學神,可是他的字實在是沒法看。

從他這裡,我更加認定,字跡與成績成反比例相關。

學神的智商高到連上天都嫉妒,所以老天讓他幾乎喪失了寫字的能力。

而我這學渣學粉學末末,成績一塌糊塗,卻寫得一手漂亮的好字,上帝爲你關上一扇門之時,那他一定會爲你開一扇窗。

爲了讓我師父對自己長得醜的事實深信不疑,我三句話不離【長得漂亮的人字都漂亮,長得醜的人,字大都其醜無比。】

這冰山男,向來腹黑慣了,又精通各科高深知識,隨便說個什麼話那都是引經據典。尤其在鬥嘴這件事上,他從未向我示過弱。

他的反駁仔細聽起來,似乎也有理有據【字跡跟長相一向無關,我可以用斐波那契函數加以證明,所以,你說的字跡跟長相成反比例相關,這只是自認爲字寫得好看的人的一場聲勢浩大的自我安慰與自欺欺人罷了。】

話雖如此,我卻並不惱怒。

有些時候,你的不去反駁,並不是因爲你自覺理虧,而是你有足夠強大的自信,來抵擋一切的流言蜚語。

這天,師父給我帶來半袋子砂糖橘,我已經吵吵了好幾天想吃這玩意。

觸手微涼,我稍皺了眉頭。

前幾天,削鉛筆不小心劃傷了的手指頭,手指上纏繞的創口貼,顏色已淡。

師父已經不聲不響,將一個剝得好好的橘子,遞過來。

一種相似於感動的情愫在心底悄悄蔓延,翻騰迴旋,緩緩上升。

我的心,柔軟成一地美麗如水的白月光。

(本章完)

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十一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四章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十六章第一卷 第十章第十章第二十五章第四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四章第五章第二十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十九章第九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二十章第十八章第九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一卷 第八章第一章第九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十二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第一卷 第十五章第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三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四章第六章第十四章第六章第一卷 第十八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第十八章第二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九章第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十一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章寫於文章之前寫於文章之前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六章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一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一卷 第十六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八章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十章第二十二章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十八章第二章第十二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六章第一卷 第十三章第七章
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十一章第二十一章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四章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十六章第一卷 第十章第十章第二十五章第四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四章第五章第二十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十九章第九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二十章第十八章第九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二章第一卷 第八章第一章第九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十二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第一卷 第十五章第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三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二十四章第六章第十四章第六章第一卷 第十八章第十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第十八章第二章第十一章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九章第五章第一卷 第二十二章第二十四章第一卷 第二十五章第十一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章寫於文章之前寫於文章之前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六章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七章第一卷 第十一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一卷 第十六章第一卷 第五章第八章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十章第二十二章第一卷 第二十七章第一卷 第二十九章第一卷 第十七章第一卷 第十八章第二章第十二章第四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十三章第六章第一卷 第十三章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