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人們都說商人是最勢利眼的,這轉眼之間,判若兩人,不單單是單雄信,就連是在外面“站崗”的鄭得他們也是因爲“沾親帶故”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害怕單雄信拿着手裡的玻璃杯跑到對面的竟爭對手那邊去,而使盡了渾身解數,爲了能夠讓單雄信留下來,甚至把當鋪裡用來招待最最上等貴客的紅糖都拿了出來招待鄭得他們。
很快不到十分鐘的時間,胖掌櫃跟在一個二十歲左右的青年人回來了。
那名青年人在走過單雄信那兩輛被鄭得他們幾個把守的馬車的時候,還不停地回頭看了又看,目光死死地盯着馬車下面那個鐵輪子看着,像小孩在街上突然看到旁邊一個人拿着一個新奇的玩具一樣。
“難怪這麼多人把守,不過,大白天的,難道怕人偷了輪子不成?還是說馬車裡面還有更貴重的物品?”青年人在心裡想着,走在前面,胖掌櫃緊隨其後,保持一個身後的距離。
兩快步來到了大堂,看到單雄信坐在案几上面喝着白開水,掌櫃歉意地上前跟單雄信客氣地兩句,把青年人介紹單雄信說道:“公子,這位是我的家主長子,林悅,他可以代表家主做下有所的決定。”
“原來是富二代呀。”
單雄信也等得有些不耐煩了,簡單地跟對方客氣一番後,向案几上面擺放着的琉璃杯作了個請字。
林悅早就主意到案几上的杯子了,內心早就激動得不得了了,要不是有單雄信這個客人在場,他早就撲上去了。
林悅懷着忐忑的心情在單雄信的對面盤腿席地而坐,雙手輕微顫抖着捧起了案几上面的玻璃杯。杯子裡面還有四分之一的葡萄酒,單雄信可以看到杯內的葡萄酒不停地抖動着,像是四級地震一樣。
端詳了一會,林悅竟然把杯子裡面的葡萄酒仰頭一口喝完!
“你妹的,就不怕我在酒裡下毒?或者有乙肝什麼的傳染病?”單雄信無語了。
單雄信看着這個有些愣頭青的青年人心裡想着。
“啊——”林悅喝完杯子裡面的葡萄酒,接着說道:“掌櫃,再來一壺葡萄酒。”
胖掌櫃站在林悅的身後,看着林悅把酒喝完,當聽到林悅叫他再來一壺葡萄酒的時候,臉上有些不好意思地對林悅說道:“公子,現在最緊要的是跟客人談生意,把生意談完了,到那時,公子想怎麼喝還不是您自個說了算?”
胖掌櫃說着,看了一眼單雄信,好像看到單雄信有些不耐煩的意思,胖掌櫃也是着急,要是客人不耐煩拿着東西到對面去,那自己腦袋就不保了。
掌櫃的很明顯是在告誡家主林悅,現在咱們可不是來喝酒的,現在最緊要的是把面前這個琉璃杯給談下來,只要把生意做下來,東西成了咱們自己的,到時候你想什麼時候喝就什麼時候喝,還不是你說了算?現在主要是留住客人,可千萬不要慢待了客人,要是讓客人等得不耐煩了,拿着杯子到對面去……。
林悅也是被興奮衝暈了頭腦,聽到身後掌櫃的提醒,心想是呀,現在最要緊的是儘快把這個東西變成我的,到那個時候,還不是想怎麼就怎麼樣嗎?就像是怡紅院裡的頭牌,自己只要把她賣身契給她贖了,自己想怎麼樣,到時候還不是自己一句話嗎?
這麼重要的事情,自己怎麼就不知道呢,回過神來的林悅,感激地看了一眼身後的掌櫃,額頭上已經滲出了細細的汗珠。
知道自己剛纔在客人面前失了禮數,林悅起身躬身恭敬地對單雄信說道:“剛纔多有得罪,請貴人見諒。”
單雄信已經等得有些不耐煩了,擺擺手,說道:“咱們還是快談談生意吧,先把生意談完了再說,別讓我等太久了,不然,哼哼。”單雄信向外面望了望
作爲一個做了幾十年生意的人,這個舉動在掌櫃的眼裡他怎麼能不清楚,掌櫃也擡頭看向門外,發現對面的竟爭對手也在他們的大門外張望着,伸長着脖子打探着這邊。
而在門外,一個小斯一樣打扮的青年人用一種視死如歸的勇氣,看着鄭得他們手裡的大刀,有些膽怯地挪動着步子,不到一米的距離時候被鄭得他們呵住了腳步。
“幹什麼的?鬼鬼祟祟的,再往前一步,爺手裡的大刀可不認人。”鄭得說道。
看着這個小心翼翼的青年人,鄭得這句也算是“鳴槍示警”了,他可不相信這個膽小的青年人是上來搶劫他們的。
小斯聽到鄭得的話,看到鄭得手裡的那把寬大的刀面的大刀,刀刃在太陽下閃着寒光,嚇得一驚,退了一步,但並沒有回去。
想到來的時候家主的吩咐,小斯壯着膽子,問鄭得道:“請問大俠,你們是拿了什麼寶物在此當鋪當的呀?”
這算是打探軍情了。
鄭得現在也算是幫內的核心人物,單雄信要當的東西他也知道一些,在來的路上單雄信也把杯子給鄭得瞧瞧,是想問問鄭得這個“本土”人士一些看法,看看值多少錢。
其實大家也不是嗜血的人,不是逼不得已,鄭得他們也不想殺人,就是在當山賊的這些日子裡,他們也是隻搶了些貨物,從來沒有殺過一個人。
見到小斯打聽幫主要當的東西,鄭得也是想早點讓對方離開不要來煩自己,於是跟小斯說道:“跟你說也無妨,我們要當的東西是一個琉璃杯子,好了,你也知道了,趕緊離開,不然,可別怪某客氣了。”鄭得說完,看了看手裡的大刀。
小斯終於得到自己想要的,哪裡還在這裡呆,逃命似的離開了。
只見那小斯走進了對面的當鋪裡,氣喘吁吁的進了大堂,對一個一臉暴發戶的中年人說道:“老爺,打聽清楚了,對面來的那夥人,要當的是一個琉璃杯。”
而此時的單雄信,看了林悅一眼,說道:“林老闆,哦不,是林公子。”你奶奶的,又口誤了,現在叫人家老闆,人家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呢。
老闆,還棺材呢。
單雄信不免有些好笑起來,前世見人就叫老闆的,這也是受了點影響。
“林公子,你開個價吧,要是合我意,我就當了,不然,我就隨便走走看看。”單雄信說道。
這話的意思很明顯了,告訴你,你別騙我一個外地人哦,如果不給個合理的價位,我隨時擡胎屁股就走人。
單雄信在唐朝生活了兩個月,對此時的一些物價也有些瞭解。
這時候人們交易普遍用的還是銅錢,再巨大一些的交易額,用的就是白銀,再者就是黃金,不過時下的黃金還是很稀少,貴重得緊,一般有黃金的都像是前世的收藏品一樣被收藏起來,輕易不會拿出來當貨幣使用。
這個時候的一兩白銀相當於單雄信生活的現代4000RMB左右,現在一斗米賣8文錢,一頭成年的高級耕牛賣4200文,也就是四兩白銀加二百文銅錢。
“不知道公子想當多少錢,是死當還是活當?”林悅說着,眼睛還是不時地瞄向案子上的玻璃杯。
“什麼是活當,死當又是什麼”單雄信不解地問道。
林悅一聽,估計單雄信也是頭一次來當東西,連這些最基本的常識都不知道,於是解釋說道:“活當就是你急着用錢,暫時把東西當在我們這裡,日後你有了錢,再回來贖回去,死當嗎,就相當是賣給我們一樣,往後不會贖回去了,我們也有權出售你的貨物。”
單雄信一聽,瞭解了,說道:“那還是死當吧。”一個爛玻璃杯,誰還稀罕,還回來贖回,不是我有病就是腦子被門夾了。
林悅聽到單雄信說是要死當,心裡一喜,更加激動了,巴不得衝上去給單雄信一個親吻。
林悅看了單雄信一眼,說道:“三百兩黃金,如何?”
在唐朝,一兩銀子相當於現代的4000塊錢的購買力。
300兩黃金=3000兩銀子=3000*4000RMB=一千二百萬人民幣,這個數額已經是很高了,不過單雄信還不滿意,想想自己這個杯子可是世間只有一件,300兩黃金相當於前世那副達·芬奇真跡《蒙娜麗莎的微笑》,要說只拍個一千多萬,單雄信打死都不相信,沒有二十個億,想都別想。
自己這個玻璃杯最少了值一個億吧,再說了,它還有一個最大的的賣點單雄信還沒有說出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