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老縣城的商家店鋪
所謂商家,是指以經商爲主要生活來源的家庭。所謂店鋪,是指用來進行商品交易活動的房屋,這些房屋一般都在街道兩側。商家不一定開店鋪,開店鋪的一定是商家。規模大的店鋪,是資本家出資經營的,僱用經理(俗稱掌櫃的)和店員從事具體業務。中等的店鋪是小業主經營的,一般僱用一兩個或兩三個店員(俗稱小夥計),或者招收學徒(學徒只管吃住,不發工資),幫着業主幹些具體業務。小店鋪只是業主自己家裡人經營,不用僱人幫忙。
薊縣老縣城裡的商家很多,有在街面上開店鋪的,也有挑擔推車沿街叫賣的攤販,還有走街串戶同的小販。這些商家有的完全靠經商爲生,也有的家裡有些土地,與人家種分收(注1),像這種亦商亦農的人家還是比較多的。
老縣城裡的店鋪分四種類型:一是隻賣不買(不包括進貨)的銷售型店鋪,如布鋪、絲綢鋪、雜貨鋪、中藥鋪、西藥鋪、綜合藥店、缸店、碗店、茶葉店、燒酒店、糧食店、五金店、文具店、書店等;二是又賣又買的轉銷型店鋪,如“龍德號”等大商號,既收購薊縣當地的土特產品,轉銷外地或本地,也批發和零售其他各類商品;三是前店後場的手工作坊型店鋪,如木匠鋪、鐵匠鋪、米麪鋪、羅圈鋪、皮匠鋪、編織鋪、等;四是服務型的店鋪,如飯館、茶館、理髮館、裁縫鋪、大車店、小客店、郵局、銀號、當鋪等;另外還有窯子館。
過去,老縣城的商家店鋪經銷的商品,也有洋貨與土貨之別。如糧店裡賣的是大城市機器加工的大米和白麪,俗稱“大米”和“洋白麪”,而本地米麪鋪裡用牲畜拉石磨“磨”出來的面俗稱“白麪”,用石碾子“碾”出來的米俗稱“稻米”(水田長的水稻米)或“粳米”(旱地長的粳稻米)。再如五金店賣的大城市機器製作的鐵釘子俗稱“洋釘子”,鐵匠鋪打造的四棱形無釘帽的釘子俗稱“棗核釘”,有大釘帽的俗稱“蘑菇釘”。雜貨鋪賣的大城市制造的硫磺火柴俗稱“洋火”,傳統的火源俗稱“火石”,本地鐵匠打造的敲打“火石”用的取火器俗稱“火鐮”,用來包裹“火石”的引火物俗稱“火絨”。大機器織成的寬幅細紋帶花棉布俗稱“花洋布”,農家自己織的窄幅粗布俗稱“小土布”等等。那時正是新舊產品交替時期,新的產品物美但價高,老產品雖“土氣”卻便宜。
老縣城裡的店鋪,都分佈在東、西、南三條大街上,而且大部分集中在鼓樓附近。
南大街從鼓樓往南到中街口(鼓樓廣場南口),街道兩側沒有廟宇和普通民宅,全部是店鋪。再往南店鋪就少了,在南城門附近路西有兩家藥鋪,一個叫“永春堂”,一個叫“天元堂”。下街口北側路東有一個雜貨鋪。
東大街從鼓樓往東到“新鼓樓”十字路口(現在的郵局東路口),街道兩側也全部是店鋪。清朝末年洋務運動後,鼓樓東大街的路南,也有了官辦的銀號和郵政局。那時的郵政局裡有電報房,用蓄電池和人力發電機(手搖或腳踏)發報。日僞時期也有了有線電話,從城裡到一些大據點之間都架設了電線杆。新鼓樓路口東面的路南是“同文書局”,路北是沈家大車店。再往東就是廟宇和大戶人家的宅院了。到東城門附近有一個雜貨鋪和一個火燒店。
西大街的路北的石門坎衚衕以東民宅少店鋪多,在西面有兩三處民宅,最西邊就是獨樂寺了。路南在塔東胡同以東也是民宅少店鋪多(除去老爺廟對面的空場和戲臺),當時城裡最大的收購、批發、銷售一體化的大商號“龍德號”就在這裡(“龍德號”的宅院比較大,後被縣供銷社接收,位於現在的商業職工醫院處),塔東胡同路口西面除了何家店,其他房屋就是民宅了。
北大街兩側過去沒有做買賣的店鋪,只有機關和學校和部分民宅,但是在侯宅子北面有兩家窯子館,被人們俗稱“土窯子”。那年代開窯子是合法的,大城市裡的窯子檔次高,窯姐們不僅有文化,識文斷字,還要能歌善舞,吹拉彈唱都在行。除了夜間在窯子裡陪宿嫖客外,白天和晚上還可以外出陪伴客人們的酒席宴會,與客人們作詩答對,爲客人們彈唱歌舞。她們面對的客人都是達官顯貴,公子王孫,收入也是表較高的。像戲曲《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的主人公杜十娘就是那種高級窯子裡的高級窯姐。小縣城裡的“土窯子”裡的窯姐就和普通農婦一樣,每個窯姐一個房間,白天打茶圍,晚上宿嫖客。每夜只接待一個嫖客,不像現在的暗娼小姐,掙錢也講“高效率”,不分日夜都接待嫖客。
打茶圍就是由窯姐以女主人的身份招待客人喝茶和吸菸。收費是按照茶水的數量和時間計算的,俗稱“買牌”。每次一壺茶水(一份茶葉,任意續開水),一個鐘頭,收費三角(當時街上普通茶館一壺茶水收費五分)。來窯子打茶圍的客人多爲兩人以上五人以下,人多了屋內坐不開。客人中有“本客”與“賓客”之別,花錢買單的人是“本客”,不花錢白喝茶的是“賓客”。幾個人進屋後,窯姐先問明誰是“本客”,然後和他站在一起招呼“賓客”落座。“本客”要“這是張大叔”,“那是李小弟”的先給窯姐介紹各位賓客的身份和稱謂,窯姐也隨着本客的介紹與賓客“見禮”, 同時以“本客”妻子的身份對各位“賓客”進行稱呼。然後窯姐要按照“本客”介紹的各位“賓客”的“輩分”,本着先長輩後晚輩,先長兄後小弟的順序給各位“賓客”倒茶水,點香菸。最後纔給“本客”倒茶水點菸,完全和自家夫妻一樣對待。喝茶的過程中處於小輩人或小叔子地位的“賓客”可以和窯姐開玩笑,說些葷的(低級下流話),也可以動手動腳打情罵俏。但是處於長輩人和大伯子地位的“賓客”,就必須規規矩矩,不能越軌。到時間後,如果不再續一個“牌”(指換新茶葉沏新茶水),就要離開。離開時窯姐和“本客”一起把“賓客”送出房間門外,二人再一起回屋。這時“本客”可以對窯姐摟抱親吻一下,再做別的就不行了。那時窯子館白天只打茶圍,不接待嫖客。
嫖客要嫖宿窯姐,只有晚上在窯子裡過夜。一夜三塊大洋(一塊大洋可以買一袋子40斤一袋的白麪),只管茶水不管飯。嫖客挑選好窯姐後,進入該窯姐的房間,就取得了該女“丈夫”的身份。其他窯姐和嫖客要稱他爲“姐夫”或者“妹夫”,老鴇子則稱他爲“姑爺”(女婿的意思,窯姐都稱老鴇爲“媽媽”)。晚飯要求嫖客叫外賣,嫖客對窯子的男傭(俗稱“茶壺”,負責燒茶爐、送開水等後勤工作,也是老鴇子的丈夫)說好要什麼飯菜,他就到附近的飯館去訂飯。飯館的跑堂的會用大食盒把熱騰騰的飯菜酒肉送到窯姐的房間,由嫖客支付飯費。吃喝完畢後,嫖客和窯姐像夫妻一樣過夜休息。第二天早晨起牀後,嫖客走人。早飯後,窯姐在房間裡又開始“打茶圍”。
這兩家窯子館,在共產黨接管薊縣城後都給取締了。
那時老縣城裡的藥鋪最多,一共有八個,三條街上都有;飯館有五六個,鼓樓前南大街上連着就有三家飯館,東大街兩家,西大街一家;雜貨鋪也比較多;當鋪有兩個,南大街上一個南當鋪,西大街上一個北當鋪。大車店有三家,南大街劉家店,東大街沈家店,西大街何家店。最少的是茶館,只在鼓樓前邊有一家,因爲休閒喝茶的人不多,茶館還兼賣開水。這裡的水是錢局子大井的水,供“皇差”喝的甜水,比自己家用大鍋燒的其他井的水味道要好,有的人就用暖壺來買開水(俗稱“打一壺開水”)回家沏茶喝。
老縣城裡的店鋪雖多,但是多數規模都不大,沒有現在這種商城、超市式的售貨大廳。即使“龍德號”這樣的大商號,零售的店面也一般,只是院內收購場地大,庫房、賬房經理室(有號稱“大掌櫃”和“二掌櫃”兩個當家人,據說只是北京的老闆聘任的正副經理)、職工宿舍、伙房等房子多,院裡可以進大馬車,門口有警衛室。那時的店鋪不論大小,門市部(俗稱“門臉”)的房屋都是和普通民宅一樣的磚瓦房,只是房檐下掛着木匾式的招牌而已。而且店鋪的內院就是店鋪主人的家庭住宅,還是商品的庫房或者是手工作坊的生產車間。整個院子有兩層或三層乃至四層房。臨街的一層房是門市部,裡面的幾層房是車間、庫房、廚房、餐廳、臥室、廁所等。也有的房主自己不開店,把臨街的門市房租給別人開店,院裡多餘的房屋租給別人居住。
臨街的那層門市部房,也是普通房屋,只是中間沒有界段牆。多數的是三間相通的一個大屋,也有五間相通的大屋,由櫃檯後面的後門去後邊的院子。還有的是專留一間門道,另兩間或四間相通的屋子開店。總的看,還是三間房以下的小店鋪多,大店鋪少,尤其是那種收購、批發和零售兼備的大商號(既有門市部又有進車馬的大院子)更少。
店鋪的窗戶和普通房屋的窗戶相同,都是“紙窗戶”,但是店門與普通住房門不同。普通住房的外屋門就是兩扇對開的“死扇木板門”,店鋪的門多爲四扇或者六扇木板門,白天把中間的門板摘下來(向上端開),放在牆角處。晚上關門時把門板安在門框上,裡邊用門閂插好。這種活動門既便於白天進貨進人,也便於夜間防盜。而那種“紙窗戶”只透光不防盜,所以關門後還要在窗戶外邊要遮擋上較厚的木板,俗稱“擋窗板”。“擋窗板”的上邊掛在窗戶上面的大框上,下邊鎖在窗戶下面的大框上。1956年公私合營後,公家新修建的店鋪門市房都改成新式的大玻璃窗和寬大的“悠達門”(門軸帶彈簧,推開後自動關門),但在下班後,爲了防盜,還是要用“擋窗板”把大玻璃窗戶和“悠達門”上部的玻璃窗部位都遮擋起來。但這時的“擋窗板”也有了發展,小門市部的窗戶小,還用過去那種可拿開的“擋窗板”。大門市部的窗戶也大,就在兩側窗戶上安裝了固定在窗框上的,可摺疊的“擋窗板”(中間用折葉相連的豎條木板),白天摺疊起來推到兩側牆角,晚上打開擋住窗戶,中間上鎖。由於那年代商家店鋪一下班就安裝上店門板和掛上“擋窗板”,所以人們習慣的稱商店下班爲“上板了”。直到1980年改革開放後,纔出現新式的“捲簾門”,各家店鋪才結束了下班就“上板”的歷史。
過去的店鋪小而多,互相競爭激烈,服務態度相應就好。因爲過去人們是以步行爲主的,尤其是從鄉下到城裡來購物的人,一路風塵難免疲憊。所以,許多店鋪都是櫃檯在裡面和兩側,在前面店門兩側的窗臺下面,擺放桌子和椅子(櫃檯都在裡面),供顧客進店後坐下休息,桌子上有茶水,免費喝水。店門口有小夥計負責掀門簾招呼客人,進門先問好,出門說“走好,歡迎再來”等禮貌話。冬天小夥計要爲客人掀開棉門簾,下雪天還幫客人拍打身上的雪花。同時規定每天早飯午飯都不能吃蔥吃蒜,免得和顧客對面說話時,呼出異味使人反感。這些禮節與現在的一些民營商店差不多,不同的是,過去的店員都是男的,不像現在用好多年輕漂亮的美女當店員,過去沒有讓婦女拋頭露面的。
老縣城裡除去在街面上開店的“鋪家”,還有不少在大街上擺地攤的小商小販。如賣燻雞、薰腸、燻肉的,賣煮熟的牛肉、狗肉、豬頭肉的,賣餡包子、水餃、麪條的,賣餛飩、豆腐腦、大餅羊湯的,炸丸子的、炸油條(俗稱“大果子”)的、炸油餅(俗稱“爐箅子”,是一種很大很厚的油餅,因與爐竈中的箅子相似,故稱“爐箅子”)的、賣燒餅的、賣火燒夾肉的等等。各種小吃應有盡有,但那時沒有麻辣燙、麻辣串、油炸臭豆腐和朝鮮面。還有賣青菜的、賣水果的、賣副食調料、腐乳臭豆腐、蝦皮蝦醬的,賣小百貨的等等。這些攤販大多居住在城裡大街後面的衚衕裡,多數住的是茅草房,少數攤販是外鄉人,在城裡租房住,平日就在大街兩側出攤叫賣。這些攤販根據自己家庭勞動人員的多少,決定從事何種生意,如賣餛飩、豆腐腦就需要外面有人看攤,家裡有人幹活。賣青菜、水果一個人就可以。
那些賣燻雞薰腸的、燒餅火燒的,都是在家裡的烤爐上製作,出攤時用具簡單,有的挎個多層保溫的大食盒,有的擔兩個食盒。帶個馬紮子坐在街邊,打開上層的盒蓋,露出所賣熟食,大聲叫賣就行了。因爲顧客都是買完就離開,拿到家裡或別的飯攤上去吃,所以攤主不需準備客人用的飯桌和凳子。
而那些賣餛飩、餃子、麪條和大餅羊湯的就複雜了。他們都需要擔着兩個大約80釐米高90釐米寬的方形櫃子。其中一個櫃子中間有一個直徑30釐米的小鐵鍋及爐竈,爐竈的周圍還可以放置小水桶和劈柴、木炭等燃料,另一個櫃子帶幾層抽屜,裡面裝着事先做好的餛飩、餃子、麪條、或者烙熟的大餅和煮熟的羊雜碎,及小盆、碗、筷、勺、調料、佐料等物。櫃子之外還要帶着小飯桌、小板凳或馬紮子。而賣豆腐腦、老豆腐的則是直徑70——80釐米的大鐵鍋,也有把鍋竈包圍起來的圓形的木套,(不是櫃子)比較矮(約半米高)。都是在家中就已點好了(用滷水點豆腐)的一大鍋老豆腐或豆腐腦(爲了保溫,鍋下的竈裡也要填加木炭)。當然也要有一個半米高,80——90釐米寬的方形的櫃子,用來放置刷碗盆、碗、盤、勺、調料、水桶等,還要帶上小飯桌、小凳子等供食客們使用。
過去的老豆腐和豆腐腦有區別,據說因“點”的“滷水”(一種有毒的物質,可以使豆漿凝結,據說人直接喝下去會使血液凝結,很快死亡。解放後國家不準用滷水點豆腐,改用石膏)數量不同而有區別。豆漿“點”的“老”一些就是豆腐腦,“點”的“嫩”一些就是老豆腐。老豆腐是質地均勻的漿糊狀,盛進碗裡,用麻醬、醬油、醋蒜、辣椒油等調料;豆腐腦是一塊塊凹凸不平的腦子形狀,所以才稱“豆腐腦”。豆腐腦盛進碗裡,用麪筋、木耳、黃花、蘑菇、雞蛋熬煮成“滷”做調料。兩者味道不同,價格不一。1955年前,老豆腐五分錢一碗,豆腐腦一毛錢一碗。因爲“點”好的一大鍋豆腐很重,一般都是兩個人擡到街上去,再由一個人看攤,賣完後一個人挑着空鍋竈和調料碗、勺等物的櫃子回家。但是,一般一個攤販只有一個鍋,兩者不能同時都賣,難以滿足食客需要,而且豆腐腦的老嫩程度不容易掌握,點的“過老”了就成了疙瘩湯,沒人愛吃。所以,有些攤販就本着“寧嫩勿老”的原則,做成一鍋老豆腐或是豆腐腦,同時預備兩種調料。客人吃老豆腐或吃豆腐腦,使用不同的調料,收不同的價錢。再後來,就把老豆腐的調料取消了。現在街上賣的所謂豆腐腦,其實是過去的老豆腐,加上豆腐腦用的“滷子”,合二而一了。我不懂“點豆腐”的技術,不知道爲什麼現在的工藝“點”不出“腦子狀”來。
炸油條的和炸油餅的也是挑着兩個櫃子,一個櫃子上有鍋竈,另一個櫃子帶着在家和好的麪糰、油、盤子、(不用碗筷勺)秤、及飯桌凳子等物。在賣餛飩和賣豆腐腦、老豆腐的攤旁邊邊炸邊賣。過去炸油條用的麪糰和油餅用的麪糰成分是不同的,炸油條的面裡講究加入“鹽鹼礬”,油餅的面裡不加“白礬”。同時,炸油條與炸油餅的“火候”也不同,油條的“火候”要比油餅大一些。由於油條油餅的原料(面內添加劑)和燒炸過程(火候)不同,炸出後來口感味道也不一樣。油條的口感講究脆而挺,比較油膩。油餅的口感不是脆,是韌而暄,比較清淡。過去的油條和現在的油條形狀差不多,也是按“根”計價賣。過去薊縣人對油餅俗稱“爐箅子”,因與爐竈內的通風篦子形狀相似而得名。大個的油餅的直徑有40釐米,厚度約2——3釐米, 可以掰開賣,是按斤、兩稱重計算的。兩者的價格也不一樣,油條要比油餅價格高一些。所以賣油條的不炸油餅,賣油餅的不炸油條。(現在則是油條油餅同樣的面,根據顧客的要求,隨便改變形狀,味道沒有區別。)
因爲過去小戶人家一人挑一副擔子出攤,只能賣一種小吃,爲方便食客,就需要賣餛飩、豆腐腦的與賣燒餅、“果子”(油條)、“爐箅子”(油餅)的互相結伴擺攤,使顧客在吃飯時有稀有幹。只有賣大餅羊湯的或賣包子、餃子的不必結伴,可以單獨擺攤。比較簡單的小吃攤是沏“茶湯”的,所謂“沏茶湯”其實與茶葉無關,只是用“沏茶”的方法而已。先把一羹匙小米和糜子面、半羹匙紅糖,放入一個大碗中,再加入少量溫水(碗的四分之一),用小木鏟(和羹匙大小的木製小鏟,用來抹“茶湯”吃)攪勻,再用滾開的水衝成一大碗麪糊糊。這種“甜漿糊”,許多小孩子都愛吃。賣“茶湯”的攤主,只須帶一個龍嘴大茶壺(底下用木炭生火),一小袋小米麪和糜子面,一小袋紅糖,碗、木鏟;刷碗用的盆子和水,再帶一兩個高桌、幾條板凳就行了。既可以挑着走,也可以用“挎車子”(注2)推着走。
賣蔬菜、賣水果的攤販,有的用挑筐,有的用“挎車子”。挑筐也有兩種,一是半米多高的籮筐,用來裝圓形的蔬菜(茄子、土豆、西葫蘆、角瓜等),二是用淺底帶兩根1米多高的“筐樑”的“挑筐”,來裝白菜、菠菜、芹菜等成捆可垛着放的蔬菜。“挎車子”上面,既可以一面挎一個長圓形的筐子,裡面裝載瓜菜或水果,也可以把成捆的蔬菜垛在車架上。把車停在街邊上叫賣。
這些攤販在街邊擺攤的攤位,都是避開店鋪或住宅的門口,緊靠着排水溝,顧客吃飯的桌子有的也放置在排水溝外的輔路上。賣豆腐腦和老豆腐的一般是早晨賣一鍋,中午再賣一鍋,下午一兩點鐘收攤回家。賣餛飩、餃子、油條、油餅等攤販也是過了晌午就收攤回家。賣豆腐腦、老豆腐以及賣豆腐塊、豆片、豆絲的攤販,家裡就是作坊,家中都有水磨。起大早熬好第一鍋豆腐腦,早晨去買。上午熬好第二鍋豆腐腦,中午賣。爲磨豆漿,有的家自養一頭驢,有的幾家夥養一頭驢,用來拉磨。賣餛飩、餃子等人家,也是在家裡由女人孩子們用手工和麪擀皮、切菜、“和餡”(那年代沒有機器可用)、捏餛飩、包餃子。一般都是頭天晚上包好第二天早晨賣的餛飩餃子,當天上午包好中午賣的餛飩餃子。賣包子的是在家裡“和麪”、“和餡”,在攤位上邊做邊蒸變賣,賣油條油餅的也是邊做邊炸變賣,也是提前在家裡“和麪”、“行面”(放一段時間)。而那些賣水果和蔬菜的,則出攤的時間較晚,多是早飯後才擺攤,下午收攤也晚,要到天黑才走。(不像現在有早市和夜市。)
平常日子,街上那些出攤的都是職業商家,但大多是賣小吃食物、水果蔬菜和小百貨等常用消費品的。每逢農曆一、六“大集”地日子,許多當地農民又要把自家種植的蔬菜、水果、糧食及自家織的小土布,從山上割來的柴草、劈柴、樹枝等農副產品,運到集市上進行交易。同時還有一些賣棉布、絲綢、刀鏟斧鋸等小五金、盆碗壺盤杯等餐具的“追集”(注3)攤販,也到城裡來“出攤”(三、八“小集”的時候,也有追集的攤販,但比大集要少些)。除了集貿市場佈滿攤位之外,大街兩側也佈滿攤位。尤其到臘月,南大街上不僅街道兩邊擺滿攤位,在大街中間也擺開了一遛攤位,進城的大車都要繞道走。
過去,鄉下的農民們養成了在“集日”趕集交易的習慣,賣出自家多餘的產品,購買自己所需物資,所以集貿市場上的商品種類也很多,平日裡城內店鋪和攤點都沒有的東西——如賣狗皮膏藥的、賣大力丸的、賣故衣(舊衣服)的、賣布頭的等等,大集上也都有了。同時還有些農民是“趕閒集”的,他們既不想買什麼,也不賣什麼。只是把“集日”當成農村的“公休日”,到集市“看熱鬧”的,碰見外村的熟人聊一聊,在小吃攤上吃頓新鮮飯。還有些鄉下農村的小孩子,把跟隨大人去趕集,當成增長見識和吃點新鮮東西的機會,也跟着大人來集市上湊熱鬧。這些都是老縣城在平日裡所沒有的現象,可見,集貿市場也是對店鋪市場的補充。
過去,老縣城有兩處集貿市場,一處是城裡東南隅的“豬市”,在東大街新鼓樓路口南側、南大街中街口東側的地方(位於現在郵局後部和影劇院後部)。1955年以前,這裡是豬羊雞鴨等家禽家畜和糧食市場。同時,來追集者還有拔牙的、點痦子的、剃頭的(注4)、修腳的、打把勢賣藝的,變戲法的、拉洋片(注5)的、說大鼓書的等服務和娛樂項目。看拉洋片要先給錢(五分錢看一遍)後看,打把勢練氣功的、變戲法和唱大鼓的是大家圍着看,到演出高潮時用銅盤朝大家收錢,觀衆自願往盤子裡扔零錢,多少不限。小孩子站在觀衆圈裡邊看,賣藝人知道小孩沒錢,把銅盤伸到小孩圈頭頂上邊,向後邊的大人圈收錢。表演一會兒就要一次,一個小時得要兩三次。另一處集貿市場是西城門外路南的大廣場(過去處決死刑犯人的法場,現在東風賓館一帶),那裡主要是柴草、蓋房用的木料、新舊車輛、大牲畜、青菜、粉條、小五金、蘑菇木耳、乾鮮水果、土產品等交易場所(合作化以後,大牲畜禁止上市交易)。另外,這兩個集貿市場上也都有“追集”賣飯及各種小吃食品的攤位。所以,在集貿市場上,人來人往車水馬龍擁擠不堪,熱鬧非常。這一點,是日常各家店鋪所沒有的。
1947年6月,國民黨收縮兵力,全部西撤北京,同時協裹薊縣城裡的六十一戶商鋪掌櫃攜家帶口西逃北京。一下子老縣城大街上的店鋪幾乎全部關門了,只剩下那些不怕“共產”的窮攤販。雖然後來,有些小店鋪老闆又返回薊縣,重新開業,但是那些大店鋪主人始終不敢回來,城裡的店鋪就減少了許多。好在共產黨組建了供銷社,保證了商品正常流通,再加上集貿市場的集市貿易照常進行,羣衆的生活未受多大影響。
1956年公私合營後,那些家庭式的小店鋪、小作坊、小攤販都退出了歷史舞臺。原來那些店鋪老闆和出攤的小販,有的成爲商店、飯店、工廠的職工,有的成爲農業社的社員。新組建的大商店、大飯店代替了小店鋪,大工廠代替了小作坊。由於街面上那些主人西逃的大店鋪變成了“官宅”“官地”,就改建爲新式的商店門市部,原來那些“前店後家”式小店鋪的宅院,就變成了普通民宅。原來各家小店鋪門前的燃油“路燈杆”和房檐下的“雨搭子”(遮雨走廊)也都拆除了,路邊的個體攤位也都取消了。但集貿市場還是繼續使用,每逢集日,進城趕大集的人還不少,尤其到臘月,生產隊歇冬(注5)放假,“趕閒集”的人更多,城裡還是很熱鬧。1958年冬至1961年吃食堂期間(三年經濟困難時期),生活物資緊缺,集市貿易處於癱瘓狀態。1962年以後,城內各村生產隊搞集體副業,又出現了賣豆腐腦、炸油餅等臨時飯攤。同時允許農民將多餘的糧食在集市上高價賣出(不準倒買倒賣),“豬市”和西關這兩處集貿市場,又重新熱鬧起來。
公私合營後店面的規模大了,可是數量少了。最初只有東大街郵局對面的東大樓(新鼓樓十字路口的西北角處)和西大街東口路北的西大樓(鼓樓前面西側)兩個棉百副食綜合門市部。南大街下街口北側路東一個小百貨商店,東大街靠近城門處一個小百貨副食店。飯店有兩個,一個大衆飯店(後改稱工農兵飯店),一個回民飯店。鼓樓前東南角一個土產日雜門市部,南大街中街口北側路西一個藥店。西大街路南一個新華書店。鼓樓後面北大街露西新建一個大衆浴池,東大街路北有一家大衆旅館(原來銀行只在路南,對面是旅館)。六十年代以後,隨着經濟的發展,國營的商店、商場越建越多,越建越大,越建越高。改革開放以後,不但重新放開禁令,允許在街道兩側擺攤設點,還批准居住在街面上的私人住宅改建成商貿樓房,使現在老城裡大街小巷,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商家店鋪,使老城區的街道變成了純粹的商貿街。
注1:種分收:勞力多有牲畜的農戶爲別人耕種土地,將收穫的糧食和秸稈與土地主人對半分,種植何種莊稼及種子、肥料由耕種土地的農家負責,但繳納公糧和攤派義務工由土地的主人家負責。
注2:挎車子:老式的木架木輪獨輪車,車架是1米半長、1米寬的長方形的木框。外側的兩根大框向後延伸1米做車把(柄),木框架在車軸上。木框後部有兩根立在地面的車腿,與前方中間的車輪成三角形,保持車架與地面平行。車輪也是木製的,上半部露在車架的上方,用小木框罩住,車輪罩的左右兩側放置貨物,如同挎在車上,故俗稱“挎車子”。
注3:追集:農村的集市貿易,在同一場所(村鎮),每隔五天進行一次。貿易時間,分別是農曆月每旬的一和六,二和七,三和八,四和九,五和十。縣城的“集日”和相鄰的村鎮之間的“集日”互相錯開,使一個縣內每天都有集市貿易市場。有些賣耐用消費品的攤販,每天都到有“集日”的地方去出攤,俗稱“追集”。
注4:“追集”剃頭的也是爲滿足鄉下趕集人的需要而來的,城鎮裡的理髮館難以滿足衆多趕集人的需求。俗話說“剃頭挑子一頭熱”,就是源於這類“追集”的“剃頭匠”所挑的“擔子”,一頭是帶活動靠背的座椅等工具,一頭是帶有炭火爐和洗頭銅盆的櫃子.。
注:5:拉洋片:就是用放大鏡觀看放置在暗箱裡的景象畫面。暗箱是一米高、一米半寬、兩米長的木箱,下面有腿。箱子裡面有小電燈照明,箱子正面有三個“觀看孔”,可供三個人同時觀看。孔裡有放大鏡,還有“遮擋板”,“遮擋板”也用線繩操控。觀看人坐在板凳上用一隻眼從小孔往裡看,先交錢才拉開孔內遮擋板,否則看不見孔裡的景象。箱子裡的後半部大約有七八幅照片畫面,每幅畫面都貼在鏡框上。看完前面的一幅,就用線繩把鏡框拉到暗箱上部(上部是正面裝有玻璃的明箱)再看後面的一幅。這些畫面有自然風景,也有城市高樓大廈人物等,用放大鏡觀看猶如身臨其境一般。觀衆在觀看的同時,拉洋片人便給講解畫面的內容。因爲這項技術是從國外傳來的,所以,人們就把這個逐幅觀看景象畫面的過程,俗稱“拉洋片”。
注5:歇冬:北方冬季土地上凍以後,地裡沒有農活了,生產隊給社員放假,不再組織集體勞動。社員可以自行從事一些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