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不敗爲了鼓勵百姓開闢荒地,立例若成功開闢農地可免租賦十年,形成一套特有的農牧混合經濟。
這年遇到兵荒,許多州縣也得到減、免賦稅。她還特意優待蕭峰所轄南院,上疏讓耶律洪基發了一道聖旨,“以南京飢,免租稅一年,仍出錢粟振之”。
隨着全國農、牧、手工業的發展,商品交換逐漸頻繁,商業活動也日益活躍。
東方不敗在大遼全境各大城市之間,“起榷務以通諸道市易”,並出臺新政策加強遼國與周邊各政權、各民族、各國家的經濟往來。
值得一提的是,她照會鄰國,各方停止到對方國土上“打草谷”。
過去遼國朝廷對軍隊不供糧秣,也無餉銀,官兵一應所需,都是向敵人搶奪而得,每日派出部隊去向大宋、西夏、女真、高麗各鄰國的百姓搶劫,名之爲“打草谷”,其實與強盜無異。
宋國等鄰國的官兵便也向遼人“打草谷”,以資報復。是以邊界百姓,困苦異常,每日裡提心吊膽,朝不保夕。
“打草谷”一事廢止之後,宋遼兩國於邊境設置榷場。開展互市貿易。
遼國的軍費,則用官府徵收的稅款撥付。邊境榷場的興起,使原本苦不堪言的邊境居民逐步過上了較爲富足的生活。各族百姓無不拍手稱快,各**隊也大感省去不少力氣。
遼代物價甚低,雖有鹽酒之稅,但各地稅率並不一致。因此東方不敗制定的新國策就包括統一全國稅率,尤其是對菸草、酒類和其它奢侈品苛以重稅。
商業貿易的繁榮促進了貨幣經濟的發展。
據文獻記載,耶律阿保機之父撒剌的時,已開始鑄造貨幣。然而貨幣使用量不多。
遼世宗時,上京還處在交易無錢而用布的狀態。聖宗以前所鑄的遼錢極少,聖宗之後稍微多了一些。但在流通貨幣中,所佔數量仍甚少,不及百分之二,主要的是宋錢。其次是唐及五代及其他朝代的錢。而且各地都用不同貨幣,使兌換、貿易都遇到不小的困難。
針對這個局面,東方不敗下令按地域、分層次,逐步統一全國貨幣,以新鑄造的“遼幣”取代唐、五代、宋與其他朝代的錢,讓商貿更加暢通無阻。
第四項基本規劃,針對和遼國接壤的高麗、北宋、西夏、回鶻、黑汗、斡朗改等國,在遼國邊境上每一個地方。既要敦促各**民履行和約,大遼自己又得整軍經武。用強大的武備去制止戰爭,使百姓免受戰爭恐懼。
考慮到最後遼國是由女真部所滅,東方不敗特意制定計劃,一方面下令往後靠近女真部的契丹駐軍不能對其任意乒,胡作非爲,以緩解契丹族與女真族之間的矛盾,畢竟金太祖完顏阿骨打統一了女真各部,領導當時東北的漢族、渤海族、契丹族、室韋族、鐵驪族、兀惹族百姓共同反遼,也是由天祚帝即位以後,契丹貴族對於生女真各部落的壓榨勒索越來越重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吸收女真部裡的精銳勇士到遼國正規軍中,爲其訓練士卒,加強遼軍的戰鬥力,同時讓兩族男兒建立起一種“同袍之誼”。
東方不敗清楚地知道,對於一個國家的繁榮興盛,以上四條國策,缺一不可!
然而她也清楚,這些政策觸及大遼不少人的利益,執行起來那是千難萬難。
幸好當今的遼國皇帝耶律洪基對她極爲倚重,幾乎已經到了“言聽計從”的地步。
也虧得她極其善於爲人,獻出奇計,帶領御營軍官兵戰勝強敵一事自是不必說了,她甫一入上京爲官,就勸皇帝燒燬百官的通敵書信,免去所有參與叛亂將領、兵士的罪責,給予遼帝軍和叛軍死難將士一樣的撫卹。
如此這般,大遼上上下下,無論是文臣、武將還是平頭百姓,幾乎都受到她所帶來的恩惠澤被,因此施行起她所頒佈的新法來,那也是無不賣力,使之得以暢行無阻。
新國策執行得雖然順利,但東方不敗的許多想法以及法令的細枝末節,一時之間卻很難得到其他人的理解。
因此她對於各級官員的奏報無不親自批閱,不厭其煩地爲他們解釋,有問必答,有信必回,這倒也把她累得夠嗆。
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北面官主要是管理契丹和其他遊牧民族的事務,南面官主要是管理漢人、渤海人的事務。
北面官的最高機構是北樞密院,長官爲北樞密院使,副官爲知北院樞密使事。
屬官有知樞密院事、北院樞密副使、知北院樞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樞密使事、籤書北樞密院事。
南面官的最高機構是南樞密院,長官爲南院樞密使,副官爲知南院樞密使事。
屬官有知南院樞密事、南院樞密副使、知南院樞密副使事、同知南院樞密使事、籤書南樞密院事等。北、南兩院雖然並列,實際上,主要的權力機構是北樞密院。
兩院之下有北宰相府,設北府左、右宰相、總知軍國事、知國事等官。掌佐理軍國之大政,以皇族四帳充任。
南宰相府,設南府左、右宰相、總知軍國事、知國事等官,掌佐理軍國之大政,以國舅五帳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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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設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以及北院太師、太保、司徒、司空等,其下則有北院郎君。
又北院都統軍司設北院統軍使、北院副統軍使、北院統軍都監等官,掌北院從軍之政令。
北院詳穩司,設北院詳穩、北院都監、北院將軍、北院小將軍等官,掌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北院都部署司,設北院都部署、北院副部署等官,掌北院部族軍民之事。
南大王院的設置與北大王院同,掌南院部族諸事。
在北面官系統中,夷離畢院,設夷離畢、左、右夷離畢、知左、右夷離畢事等官,掌刑獄。
大林牙院,設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右林牙等官,掌文翰之事。
敵烈麻都司,設特烈麻都、總知朝廷禮儀、總禮儀事等官,掌禮儀諸事。
大惕隱司,太祖建國時首設此機構,置惕隱(亦稱梯裡巳)、知惕隱司事、惕隱都監等官,掌皇族之政教。
東方不敗所掌的天下兵馬大元帥府,設天下兵馬大元帥、副元帥。一般由太子、親王總領軍政。
大元帥府,設大元帥、副元帥,由大臣總軍馬之政。
都元帥府,設兵馬都元帥、副元帥、同知元帥府事諸官,由大將總領軍馬之事。
東、西都省,分設東、西都省太師,掌軍馬之政。
大將軍府,設大將軍、上將軍、將軍、小將軍。各統領所治軍伍之政令。(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