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羣的生活徹底黯然失色了。
對他而言,身邊的一切都變成了黑白灰。
花沒了香味,鳥鳴也不再悅耳。
這次重生,讓他對一切都失去了興致,可以說什麼都不在乎了。
因爲他真的已經竭盡全力的修正自己的人生,試着去獲取人世間最有價值的東西,去達成一個男人所期望的的所有成就。
但可惜的是,無論是名利和事業,還是親情友情愛情。
於他都只是暫時的過手,最終都會是鏡中花水中月。
到了固定的時間,他就必須回到初始之地。
什麼也抓不住,就像從沒有碰觸過一樣。
那麼試問,假如所有的努力都必然化爲烏有,轉頭成空。
那他爲什麼還要努力開始,拼命爭取和維繫呢?
他所耗盡心血營造的一切,不全成了沒有意義的事兒?
而在這一點上,最讓他痛徹心扉的,莫過於失去他的孩子們了。
無論是卓玥還是卓識,那都是他引以爲榮,所創造出的傑作。
都是與他血脈相通,讓他灌注了無限心血和感情的至親。
真心實意的說,爲了扮演好父親這個角色。
如果有必要,他真的願意爲孩子們犧牲自己的生命。
可結果又如何呢?
他的兩個孩子甚至都沒能長大。
他永遠不可能看到他們組成自己的家庭,幸福的娶妻或嫁人,延續他們的血脈。
他們的存在原因,似乎只是爲了讓他眼睜睜看着他們被平白的從世間抹去。
除了他自己之外,這兩個孩子永遠不存於任何人的記憶裡,就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那麼這兩個孩子的生命意義何在?
這樣的結果,簡直讓他充滿了罪惡感,好像自己生出兩個孩子來是在造孽。
怎麼可能有人願意將自己愛過、創造過的人,留在被絕對遺忘的時空?
他一點也不敢設想他的女兒和兒子在失去他之後會變得怎樣。
所以,他也就不可能承受再見郭玥一面,甚至全盤喪失與她重續姻緣的想法了。
因爲事實就擺在眼前。
這個面容甜美的少女並不是他應該去深愛的女人。
她只不過是有可能成爲那個女人的白紙,是他心理的投射而已。
說白了,以他的現狀,壓根就不該組成家庭,去娶妻生子。
既然明知道結果只會是情感上、精神上的死亡。
那麼硬要再去重複塑造人生的過程不但沒有意義,甚至近似於自虐。
他又何苦既耽誤自己,又害苦了旁人呢?
這樣的心情如果恰如其分的描述一下。
恐怕正如此時最紅的電腦RPG遊戲《仙劍奇俠傳》裡,趙靈兒吟的那首詩似的。
“既不回頭,何必不忘,既然無緣,何需誓言。今日種種,似水無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當然,不管怎樣,卓羣都是不會缺錢的。
作爲歷經三世的資深重生人士,他在賺錢方面太擅長了。
獲取第一桶金的流程,幾乎閉着眼都能完成。
這一次他甚至已經不用再去任何的市場摸底了。
直接就把有關中關村和郵市、股市的三篇報道複寫了出來。
然後廣撒網,以一錘子買賣的決心。
以不計後果的方式,貼上郵票郵寄給了數十家的報社。
之後的半個月之內,他依次收到稿費匯款,一下子就獲得了近十萬的稿酬。
跟着他就扔了紙筆,只專心用這筆錢進入到股市去“變戲法”。
結果短短三個月的週轉騰挪,他就又擁有了五百萬,成爲了能夠隨心所欲,完全滿足自己物質需求的富人。
於是到大一結束放暑假時,他便悄然辦理了退學,從民大消失了,此後再沒有回來過。
他隻身搬進了兆龍飯店,打算的是畢業之後,去做一個假證件來敷衍父母。
不過從此之後,他更是完全失去了其他的生活目標。
沒有人能瞭解,一個二十歲小夥子。
整天精力充沛,卻無事可做,四處遊蕩的感受。
更沒人知道,這個小夥子還懷揣着一個老人飽經滄桑的心。
幾乎每天都要痛飲昂貴的伏特加直到半夜,絕望地回憶過去,不知自己存在的意義。
卓羣甚至不願意再見曾經認識的每一個人,以免給自己造成過多的情感負擔。
而這就爲他造成了一種更獨特病態心理。
別看他身處全國的首都,每天吃飯、打發時間,都是身在買賣興隆最熱鬧的地方。
他的身邊幾乎總有人爲他提供周到的服務,甚至願意陪他消遣,聊天。
但他卻難以找到一個人,能與之傾訴自己的困窘處境的。
所以他反倒越來越感受到孤獨的滋味,和難解的抑鬱。
而他爲此,也就更進一步的需要靠花錢,靠菸酒,靠物質,靠刺激的享受來麻醉自己。
說白了,人活得是個心氣,沒有目標的生活,恰如沒有羅盤航行。
最容易讓人迷失方向,沉醉於消極和物質的旋渦裡。
在這種惡性循環下,卓羣在所難免的墮落了,混成了個西門大官人。
他的生活內容裡,開始出現且容納越來越多的露水姻緣。
這種事兒一點不難。
在某些特定的場所裡,就比如說每天燈紅酒綠,霓虹燈閃耀的夜店。
他要想找一個妞兒一起睡,遠比想象中要容易得多。
甚至有時候連一點經濟成本都沒有。
卓羣第一個得手的目標是在一個酒吧遇見的,完全是臨時起意,絕對偶然性的。
當時大概是晚上八點左右,卓羣推開門進來的時候,樂隊演出還沒開始。
他從快擠爆的酒吧裡,發現一個容貌不錯的長髮女孩正獨自坐在酒吧檯上,喝着一瓶瓶口塞着檸檬的科羅娜啤酒(Corona)。
她目光時不時飄向門的位置,進來的每一個人,都要看看。
很像是約好了什麼人,正在等待。
但每當有男人故意跟她說話,都被她揮手趕開了。
卓羣當時敢於過去純屬是無聊,並不是有多麼喜歡她。
因爲她的臉太網紅了,是那種說是美女,卻很難記得,並且從人羣中分辨出的韓國臉。
或許當時,他真實的想法,反倒是惦記着能惹出這個女孩的男朋友來打一架。
他無所謂,打人或捱打,對現在的他,娛樂性都差不多。
無論什麼結果,都具有讓他感受到自己還活着的作用。
可沒想到,他放在吧檯上的奔馳車鑰匙起了奇效。
他坐在姑娘身邊還沒主動開口,那姑娘就先問他了。
“你開的車是奔馳嗎?”
“是啊,你對汽車感興趣。”
“還行吧,你幹嘛不開寶馬?奔馳車好像都是老頭子喜歡。”
“哈哈,有這麼一說,不過奔馳車很注重安全性和舒適性。再說,我開的是奔馳小跑,能敞篷的那種車,也是年輕人開的。”
“啊?奔馳還有這種車呢?”
“對啊,不信我帶你出去看看怎麼樣?我就停馬路對面了。”
“那……好吧。”
就這樣,倆人出去一看,卓羣就順理成章邀請姑娘上車兜一圈。
或許因爲卓羣體面又英俊,姑娘沒有拒絕。
而這樣兜着兜着,倆人在車裡聽着音樂聊着聊着,姑娘就把等人的事兒給忘了。
連男朋友打來電話都給掛了。
然後倆人又換了一個地兒去喝酒。
最後從酒吧出來,倆人再兜着兜着,姑娘就把自己也給兜成了車,同意讓卓羣開了。
連卓羣都沒想到,竟然會有姑娘這麼喜歡車的。
由此可見,有人宣稱“寧可坐在寶馬車裡哭,也不願意坐自行車後面笑”,確實是肺腑之言。
不過可惜的是,卓羣當天太專注於開車這件事本身了,連姑娘的名字都忽略了。
電話倒是留了,可因爲很快就有了新對象,卻再沒聯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