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是這樣,有些狗是這樣,有些狗就對我很有敵意呢。”林半苦笑道,“再說了,那是幾年以前的事了,當時的那些狗,現在大多都死掉了。”
“這麼說來,你還失過手,捱過打?”牧雲想起了屋裡那女孩剛纔說過的一句話。
“是啊,我和我爸一樣,也是個臭脾氣。別人給我留着門,我倒不稀罕去拿,覺得那就和乞討沒什麼兩樣,偏愛偷那些不樂意讓我偷的人家,失手也就難免了。有一次,我摸到村長張清宇家裡去偷雞,結果不小心被他逮到了,把我吊到樹上,用竹條抽了半天。張清宇那老傢伙還真夠缺德,抽就抽吧,他還把全村的狗都趕到樹底下,讓它們聞着我吠叫了半天。”
林半笑道,“從那以後,只要我晚上在村子裡轉悠,這些該死的狗就叫個不休,連我們家都沒法養狗了,否則遲早要叛變,我就只好繼續餵它們,想搞好關係。還有,這幾年我長大了,經常上山去打些野兔、野雞,掏一些麻雀窩之類,這些野味的骨頭,狗們特別喜歡吃,我也就喂得特別勤。以至於到了後來,這些狗一聞到我身上的味道,就興奮地搖着尾巴狂吠不已,其實那不是威脅,而是討要食物的意思,大多數狗還是把我當成知己的!”
說到這裡,林半開心地笑了起來,一副洋洋得意的樣子,似乎是在說別人的糗事。
“嗯,爲了生存、爲了孝道去偷東西,這無可厚非,也符合你的本心,只要不是好吃懶做就好。至於道不道德什麼的,那本來就是人類自己定下的評價標準,可以靈活變通的,你我都不必拘泥不化。”牧雲評價了幾句,又有些驚訝地問道,“不過,我看你那時候其實過得挺苦的,你想到這些往事,怎麼還能笑得出來?”
“不笑,難道去哭?哭又有什麼用?自找煩惱而已。”林半聳了聳肩,笑道,“我師父在道觀裡貼了一副對聯,上聯是‘不思八九’,下聯是‘常想一二’,橫批是‘如意’。他說人生不如意事,十成中佔了八九成,幸福快樂的事只有一兩成而已。所以人活着本來就是痛苦的,如果老想着那些倒黴事兒,包袱那麼重,那也不用活下去了。沒事多想想幸福快樂的那一兩成事兒,才能感到慶幸,懂得珍惜,人生才能圓滿如意。所以這麼多年,我想到師父的這幾句話,天大的煩心事也拋開了。”
“很好!”牧雲也露出了一個鼓勵的微笑,“林半,你的日子過得雖然苦,但你還很樂觀,能苦中作樂。這樣挺好,你生性淡泊樂觀,果然有一顆道心,難怪你師父會教你修煉的方法。”
“修煉?我師父只教給我一些強身健體的方法而已,那就叫修煉?”林半疑惑道。
“這些以後再說。”牧雲擺了擺手,把話題引了回來,“你接着說下去,後來怎麼樣了,你就這麼一直偷下去?”
“當然不會。我被張村長當衆抽了那麼一次,臉皮都丟光了,也不好意思去偷了。而且大家都知道了這件事,只是瞞着我爸,我也怕我爸知道後會再次自殺。幸好那時候,黃修見我沒處弄錢,就幫我在縣城裡介紹了一些工作,等我爸終於知道我偷過東西時,我早已金盆洗手,開始自食其力了。”
林半苦笑道,“我先是賣花賣報發傳單、在餐館裡幫着端盤子洗碗什麼的,後來我就向黃修借了些錢,在馬路上賣些舊書舊雜誌、光碟什麼的,也賣過菜,總之夠一家的生活了。今年我還向黃修借了一萬塊,弄了這塊西瓜地,本來想發點小財的,結果……被哥斯達砸了個稀巴爛,這下我就破產了。”
“該死!讓它賠!”牧雲惡聲惡氣地說道,完全站在了林半這一邊,卻忘記了哥斯達之所以會掉在瓜地裡,都是因爲她在空中停步觀察林半,又斬斷了哥斯達的翅膀……
“是啊,得讓它賠,雖然看樣子刮不出油水來,不過好歹是條公的,如果把它的爪子給剁了,再送到養蛇場去當一條種蛇,嘿嘿……”林半不懷好意地看着哥斯達。
哥斯達聞言嚇了一跳,一時間思緒萬千——“糟了!這凡人面善心惡,看起來忠厚老實,實際上什麼卑鄙無恥的事都敢做,做了還說得振振有詞。唉,仙子卻是面惡心善,看着冷冰冰的,卻很容易同情別人,也容易被人說服。這樣下去可不是事啊,她遲早會什麼事都聽這凡人的。跟着這兩個主,可得打起精神來應付……唉,剛纔我就明顯站錯隊了,現在他就想收拾我呢!”
哥斯達正胡思亂想着,牧雲又想起一件事來,趕緊問道:“對了,剛纔說話的女孩就是你妹妹吧?你哪來的妹妹?”
“哦,她叫林敏,今年16歲,但不是我親妹妹。我11歲那年,在縣城裡一家餐館幫忙,就看到了她來討要吃的東西。那時她才9歲,左半邊臉都是一塊黑色的大胎記,像是傳說中的陰陽臉,挺有些嚇人。她說她是廣西人,出生時臉上就有胎記,三歲後就越長越大,後來蓋滿了半邊臉,她父母沒錢治,就不肯要她了,她只好跟別人出來要飯。”
林半嘆了口氣,答道,“我看她可憐,就經常給她弄些剩飯剩菜。後來,她也主動幫着我做餐館的事,我覺得她應該去讀書,就把她帶回家,給她改了名字,正式收留了她,算是給她安了一個家。我一邊讓她上鄉小學讀書,一邊讓她幫着照顧我父親。這也算是同病相憐吧,我也是父母不要的孩子,見了她,就特別同情她。”
“原來是這樣,你這人有些亂來,但心地倒是不壞。”牧雲點頭道,“你說你妹妹臉上的毛病,原來就是這個……”
“可惜了,聲音那麼好聽,卻是個醜丫頭……”哥斯達也忍不住咂舌道。
“蠢龍,你纔是個醜鬼!我妹妹心地善良,又講義氣,她的靈魂高貴而美麗,是百裡挑一的好女孩!”林半聞言大怒,喝道,“我在縣城讀書,家裡基本都是她一個小女孩在操持照顧着,我爸的吃喝拉撒都是她一個人管着。我給了她一碗冷飯,她就給了我一個溫暖的家!在我心中,她就是天仙下凡,比你這條蠢龍醜龍要強一千倍,一萬倍!”
見到林半忽然怒髮衝冠,哥斯達很不理解地縮了縮脖子,不敢再多說。
“哥斯達,別插嘴。林半,你繼續說。”牧雲瞪了哥斯達一眼。
“我都說完了,咱們這就回家吧。吃個飯,洗個澡,把髒衣服換了,好好休養幾天,恢復法力。等我高考完了,咱們再進行下一步的計劃。”林半撓了撓頭,苦笑道。
想了一想之後,林半又把先後幾次惹怒了他的哥斯達從口袋裡掏出來扔到地上,然後站起身來就走,冷笑道:“至於你,哥斯達,你就老老實實呆在這吧,省得嚇壞了我的家人。哦,對了,我家裡現在只有饅頭吃了,今晚你就別想了,明晚我再給你吃半個吧,多了可沒有。至於蔬菜嘛,這裡有很多草,你將就着吃吧。”
“你這是打擊報復,我抗議,嚴重抗議!我是肉食動物,不是食草動物!我不吃草,也不吃饅頭,我要吃肉,我要吃肉!”看着舉着擔架快步離去的林半,哥斯達搖搖擺擺地跟在後面,悽慘地嚎叫起來。
“反了你了?半點貢獻都沒有,憑什麼吃肉?我還沒肉吃呢,把你烤了倒不錯!”林半惡狠狠地回頭瞪了它一眼。
林半這麼做當然只是想建立主人的威嚴,因此順口嚇一嚇哥斯達,要逼它答應一切聽自己的命令,包括飲食方面。他可不敢真把一頭霸王龍放在屋外,否則被人發現了就慘了。
沒想到,哥斯達的回答給了他一個巨大的驚喜——
“我可以有貢獻的!”哥斯達明白,能不能吃到肉,就看自己能不能將功贖罪,它繼續嚎叫道,“我可以治好你妹妹的臉!”
“什麼?”林半聽了這話,雙手一抖,差點就把擔架給扔到地上去了。他放下擔架,回身一把捏住哥斯達,惡狠狠地問道,“你能治她的臉?你可別騙我,否則後果很嚴重!”
“真的,真的!”哥斯達連連點頭,舔着嘴脣說道,“不過……如果我幫她去掉臉上那塊先天魔氣,你能給我一頭烤全羊嗎?主人,你知道的,我現在實在是太懷念那種滋味了,哪怕我吃不了那麼多,只吃一點也好啊,剩下的可以給你們吃。”
“先天魔氣?”林半皺緊了眉頭,沒理會什麼烤全羊,只抓住了最關鍵的四個字。
“對啊,那就是你們凡人說的胎記啊。”哥斯達困惑地眨了眨眼。
“我再問你一次,你真能去掉胎記?”林半死死地盯着哥斯達,聲音都有些顫抖了。
“當然,只要用舌頭舔幾下就完了,費不了多少力的。你知道的,我是魔神,吸收魔氣是小菜一碟,對我也有好處。”哥斯達不理解地看着林半的怪異神情,總覺得有點古怪。
“你剛纔說……你要一頭烤全羊?”林半神情猙獰地說道。
“要不然……就一對烤雞翅好了!”哥斯達頓時心虛了,覺得自己的要求確實太過份了——自己現在才這麼點大,吃什麼烤全羊啊,一根羊尾巴也吃不了啊。跟仙子混在一起,起碼要學會善良和仁慈嘛。
哥斯達沒想到,林半忽然在它的臉上使勁地親了一口,然後大聲笑道:“別說烤全羊,就是烤全牛也沒問題啊,哈哈,哈哈哈!”
“一點小事就樂成這樣,真是瘋了!”哥斯達抹了一把臉上的口水,嘀咕了一句,然後猛然省悟過來,覺得自己果然還是太善良了,太騎士風度了,剛纔提出的要求實在是太少了。
“它說的應該是真的,胎記大多是魔氣而已,對魔神來說,確實不難。”牧雲也靈識傳音過來,這讓林半更開心了——如果讓哥斯達成爲整容專家,專門負責去除胎記之類的,那該多賺錢啊,可惜這好像很有難度,哥斯達實在不適合拋頭露面啊。
“現在就幫她吸?”哥斯達又追問道。
“不,再等幾天。”林半忽然冷靜下來。
牧雲的真實身份,還有哥斯達的存在,包括自己有了仙靈之力的事情,都是必須瞞着自己的家人的。這些事都是驚世駭俗的,一旦泄露出去,難免會連累他們,給他們帶來無窮的麻煩,甚至是殺身之禍。
還有,如果泄露出去,牧雲和哥斯達也一定會成爲世人焦點,會帶來天大的麻煩。即使不被人幹掉,也會被抓到科學實驗場所去解剖研究什麼的,那就太對不住她們了。
既然如此,哥斯達現在就不適合出面,讓世人知道它的存在。否則牧雲和哥斯達都得露餡,他必須要爲牧雲和哥斯達的安全考慮。
再說了,就算在妹妹睡夢中幫她治好,那也不行——一個半邊臉都是黑色胎記的女孩,一夜之間忽然間胎記不見了,變漂亮了,別人會怎麼想,怎麼傳這件事?搞不好就是大麻煩!
“哥,是你嗎?我聽到你的聲音了!”
林半正轉着心思,不遠處的房門忽然打開了,一個身材高挑的女孩探出頭來看了一眼,欣喜地嚷道。
“嗯,小敏,我回來了。”林半趕緊把哥斯達塞進褲口袋裡,笑道,“我還帶回來一個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