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6章 不可能名正言順
劉鈺一聽這個,就苦笑出來。
可能,這也算是小農的傳統特色了。
據說,四川井鹽那邊,也常出類似的事。
而英國圈地的時候,也是婦女在那頂着。
歷史上,張謇等人墾荒的時候,被二百多婦女老太,逼得一點辦法都沒有。最後只能選擇惹不起躲得起,直接繞開了。
後世蘇北墾荒的時候,也不是沒打死過人。甚至還直接扣土匪的帽子,抓起來槍斃,組織警衛隊。
但,遇到婦女和老頭老太,那就真的是一點辦法沒有。
這時候,這些墾荒公司的人即便知道劉鈺站在他們這邊,也連忙解釋道:“國公,我們真的沒圈他們的地,他們的草蕩我們暫時繞開了。”
“這些蘆葦蕩,是無主的,是朝廷的。我們交錢給朝廷……”
劉鈺卻笑道:“得,你們其實完全沒必要解釋。”
“說簡單點,就是這些蘆葦蕩是他們煮私鹽的。你們惹不起他們,就想辦法逼走他們。”
“他們自己的草蕩,你們不敢動,也沒必要動。但只要把他們煮私鹽的草蕩燒了,他們煮不了私鹽,只靠煮官鹽,肯定活不下去。到時候,就會接受你們的條件了。”
“咱們說的坦蕩點,對吧?”
公司這些人尷尬一笑,也不得不承認他們就是這麼想的。
他們都是聰明人,也都很容易看透這裡面的問題。
凡是沒辦法搞私鹽的“無能之輩”——真正聽話的、守法的,在這邊都被叫無能之輩——他們是願意接受墾荒條件的。
因爲他們根本不知道給他們土地背後,隱藏的讓他們破產的陷阱,還美滋滋的覺得自己這輩子有機會從小農躍升到地主呢。
能搞私鹽的,也就是反對墾荒公司圈佔無主草蕩的主要力量。
沒有這些在造冊之外的草蕩,也就不可能煮出來私鹽。因爲蘇北沒有煤礦,也沒有山林,他們又不能曬鹽,只能靠草來煮。
公司的把戲劉鈺看的明白,這就是個縮小版的“淮北鹽逼死淮南鹽戶”的套路。
區別就是,劉鈺是用技術進步,逼死成本在15倍於大型曬鹽場的淮南鹽;而這些墾荒公司,是釜底抽薪,靠圈佔麻煩最小的無主草蕩,來逼死這些鹽戶。
說穿了他們的心機,劉鈺絲毫沒有怪罪他們,反而仍舊面帶笑容。
“行了,把你們的人先叫回來,先去別的地方幹。這些婦女的事,我來解決。”
墾荒公司的人自然連忙答應,林敏卻有些緊張地詢問劉鈺,或者說提醒劉鈺,這種人惹不起,哪怕你是國公,也惹不起,最好不要惹他們。
“國公,這些婦女……你最好還是不要去。不好辦。傳出去,名聲也不好。”
“萬一有了什麼觸碰,到時候竟要投井上吊,這……這傳出去……我也難辦。”
劉鈺笑道:“你且放心,我幹嘛去找他們?說句難聽的,她們連官話都不怎麼會,我去了有什麼用?”
“那……國公準備怎麼解決?”林敏好奇。
劉鈺並未直接回答,而是說道:“林大人,你知道,如果這件事處理不好,會是什麼後果嗎?”
林敏瞭然,點頭,表示太清楚了。
這件事處理不好,那麼下一波就會有學有樣,照着葫蘆畫瓢,那麼圈地的事就算是徹底沒指望了。
劉鈺又道:“林大人覺得,我這麼搞,算不算與民爭利?”
“呃……”
林敏沒回答。
劉鈺對自己這種粗暴手段的定性,非常自信地給了個“客觀上促進了近代化在江蘇萌生”的評價。
但在儒家史觀下,劉鈺這種手段的定性,也非常簡單,與民爭利、奪民之產、罪大惡極。
不是每個儒生嘴裡的“民”,都是士紳豪強的。
那屬於給人潑髒水了。
這一次的民,確確實實就是最底層的鹽戶,與民爭利。
這是明擺着的事。
人家原來還能有點產業,劉鈺一來,左手一招大型曬鹽場讓人直接破產、右手一個南洋種植園或者松江包身工套餐等着。
這不叫與民爭利,啥叫與民爭利?
爲啥劉鈺那麼怕法國空想派和儒家合流?怕就怕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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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呂四場到灌河口,范公堤到海岸線,這是整個大順“畿內”人口密度最小、荒地最多、小農小生產者經濟最不穩固的地方。
沒有之一。
而即便這樣,一個江蘇節度使都鎮不住,還得他這個國公出鎮站臺。
面對劉鈺的問題,林敏確實不好回答。
而劉鈺又問道:“我在阜寧辦的那些事,名聲如何?”
林敏長呼一口氣,吐字清晰,抑揚頓挫:“粗暴、殘暴、暴虐。知其爲魚而下餌、知其爲獸而設阱,奸惡之徒。”
劉鈺拊掌大笑道:“這些婦女的事,你辦不了,我卻能辦。妙就妙在我有個殘暴奸惡的名聲。”
笑罷,劉鈺就和這些墾荒公司的人說道:“這樣吧,你們呢,把這邊的佔地場主、難打交道的那些人,擬個名單。”
“呃,也別明天了。一會兒吧。”
“一會兒,你們派人給這些人送個口信。”
“就說,我,本國公,不是來巡查墾荒的,是要來清查私鹽問題。”
“給他們三天時間。我在這裡等着。”
這個辦法一出,衆資本家連聲稱妙。
唯獨一旁的江蘇節度使林敏,忍不住嘆了口氣,揉了揉額頭。
劉鈺聞他嘆息,笑道:“林大人,你緣何嘆氣?這辦法難道不好?”
林敏苦笑一聲,心道這算個什麼好辦法?
這不就是阜寧土改的翻版?
你不敢直接動土地法權,卻繞了個圈,用剋扣河工款的問題來辦他們。
這邊也是一樣,你不敢動、或者嫌麻煩。
明明是爲了要土地,卻說是爲了辦私鹽。
你在乎私鹽?全大順一半的私鹽販子,都要在你這搖身一變,成爲合法鹽商。
你就是全大順私鹽販子的總後臺。
現在卻說來辦私鹽問題?
擺明了,這不就是借私鹽問題解決土地問題?
你的殘暴名聲,蘇北誰人不知?剛在阜寧殺了數百人,無村不戴孝,如今又要辦“私鹽”,好一個名正言順,可這不就是逼着那些場商場主主動接受買地合約嗎?
這些人的背後,肯定有專辦私鹽的場商。哪個場主場商不搞私鹽?
你這是覺得,圈佔土地是與民爭利,換個查辦私鹽就是秉公執法?
林敏搖了搖頭道:“國公,這辦法雖能解決問題,但恐非正途。”
“而且,國公明明是爲了土地問題,卻要用查辦私鹽這個理由來逼他們……我看,此事還是商議出個辦法,亦或者咱們去和那些場商談談,勸一勸他們,使得他們明白此舉也是爲社稷、爲百姓……”
“終究,此事最好還是名正言順。”
劉鈺心裡暗笑,心道拉倒吧,這事兒就沒法有正途解決。別說大順此時的行政能力了,以後世的行政能力,城中村那些違法建築,誰敢動?
正途……正途就是按照這些墾荒公司的說法,一些場主拿出來前朝的契、海書,以民間習慣法的認可,都弄出來個“日出爲界”了。
然而前朝時候,站在鹽城城頭就能看到大海,現在大海在哪?
這件事難在哪?是大順是否承認民間習慣法契約?是否承認民間的“非法”對土地的佔有?
大順百姓眼裡,壓根沒有公地這個概念。祖上在這拉過屎、在這片蘆葦蕩砍過蘆葦,那麼這片地就是他們的。
民間的習慣法,土地排他性的私有制意識,可比英國圈地時候重多了。
“林大人,我問你。你也不是那等不食人間煙火的。你也知道,民間隱田極多。我算來算去,如果只有朝廷在冊的這些土地、納稅的這些土地,以本朝之人口、以此時的畝產,怕是多半要餓死。”
“一戶小農,在納稅田之外,又開墾了一些隱田,種點地瓜之類的東西餬口。我問你,這些隱田,若是出了爭執,地方官認這些田有主嗎?”
“再一個,比如這邊有片無主地,但一些村落默許在這片草蕩裡割草養牛,地方官認不認這些草蕩就是他們村子的?”
林敏點點頭。
“認。”
“民間習慣和各家作證,優於納稅文書。此仁政也,各地默許。包括之前默許私鹽販賣、默許隱田,皆是如此。”
劉鈺反問道:“土地法,乃本朝之根本,你不讓我用歪門邪路,難道立出法度?就你來說,如果要立此法度,該怎麼立?”
“林大人知道川南鹽政出的那些事吧?”
“那些佔地的地主、本地豪強,說的有沒有錯?風能進、雨能進,別人不能進。”
“地是人家地主的,資本想用來開發井鹽,人家地主收取每年鹽場利潤的50%怎麼了?愛用不用,嫌貴就滾。按西洋人的說法,他們是私有財產神聖性的捍衛者,這麼說,也沒錯吧?”
“林大人不妨想想,這事該怎麼名正言順的解決?”
“或者說,什麼叫名正言順?”
一句什麼叫名正言順,把林敏問的有些不知所措。
名正言順,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爲有法可依。
名,明也,明實事使分明也。
這件事,包括川南鹽井的事,是沒辦法分明的。
如果按照大順的所有制法權作爲大道理,就川南那件事來說,是無法解決的。
而這邊的事,雖然有法可依,但又是不仁義的、奪民之產的、與民爭利的。
無論從法,還是從良心講,都不可能二者兼顧的解決。
劉鈺問林敏,什麼叫名正言順?林敏沒法回答。
而劉鈺繼續追問。
“如果不講良心,只講法律,有法可依就是名正言順,林大人覺得,這需要什麼樣的法律?”
“最簡單來說,關於土地制度、土地歸誰所有,需要一個什麼樣的法律,能夠既解決蘇北圈地,也能解決川南開井?”
這個問題的本質,其實也就是後世爭論的“顯學”,或者叫“顯爭”。
即:明朝是否能過渡到虛君立憲、能否靠士大夫階層“光榮革命”爲資本主義發展掃清道路?
劉鈺對這一套空想是素來不屑的。
其實是和大明末期那些袖手談心性的人一樣,都是在空談。
有可能,還是不可能,這就是空談抽象。
離開這個空談,要明白,重要的是憲,而不是虛君。
否則的話,虛君可簡單了,漢獻帝劉禪狗腳朕全是虛君。
而具體的憲……
甚至具體的憲,那都是買櫝還珠,只追求表面的話,波蘭選王制最虛君了。
所有設想的目的,都是爲了發展資本主義和工業革命——是英國的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發展,成就了虛君立憲,而不是反過來。
護國公把國會都解散的時候,圈地、造艦、英荷戰爭打的荷蘭割地賠款,英西戰爭確定海權、真正落實了《航海條例》,一樣沒落。
而這邊根本的經濟基礎,農業經濟,也就是土地。
不空談,就得談所有制,具體到這邊這個此時全世界小農經濟最頑固的地區,就是土地所有制。
所以更具體的法,是要一部土地法、並且能夠促進資本主義發展的土地法。
如果假設能立出來,就證明不是空談。
如果具體的根本立不出來,那就是空談。
刻舟求劍的問題,就是忘記了,歐洲資產階級早期的土地政策訴求,這邊早就有了啊,兩邊情況根本不一樣。
土地的排他性私有、村社瓦解地主佃戶分化、土地買賣尊重地契、田皮田骨所有權使用權分離,都有了啊,朝廷也都承認,並且維護此法律啊。
那麼,在土地問題上,所謂的君主立憲下的革新,萌芽們又準備革出來個什麼樣的、具體的、不空談的、明確土地制度的、資本主義的、還立得住不會被小農推翻的土地法?
劉鈺問林敏,什麼叫名正言順?
然後他又繼續深入,假設不講良心,只講法律,完全按照法律辦事。
那麼,在不講良心,只講法律的前提下,也就是幻想中的虛君立憲下,什麼樣的土地法,才能同時兼顧解決川南鹽井困境?和蘇北圈地困境?解決困擾劉鈺的地租利息過高的困境?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英國人搞出來“耬車”、學會壟作、輪作、學會中國犁的時候,都已經萬曆三十六年了,再有幾十年初代蒸汽機都出來了。
這邊農業技術,這些東西出現的時候,諸葛亮還沒出生呢。
土地私有制,在這邊早不知道普及多少年了。
現在反而成爲制約生產力發展的阻礙了。
現在大順如果想發展資本主義,其土地法,只能是列寧評價“少女般天真的用最資本主義的土地法防止資本主義發展”的“土地全部國有化、只收級差地租、取締絕對地租”的純粹的、最資本主義的土地法了。
土地國有化,纔是資產階級革命的最終訴求。
土地國有化,纔是唯一能解決這些困境的、不空談的、資本主義的土地法。
因爲【這不過是產業資本家仇視土地所有者的一種公開表現而已,因爲在他們的眼裡,土地所有者只是整個資產階級生產過程中一個無用的累贅】。
劉鈺這個大順新興階層的總頭目眼裡就是這樣的。
土地所有者,如川南井鹽的土地擁有者,那就是一羣於生產完全無用的累贅。
要之何用啊?
那麼,大明也好、大順也罷,士紳官僚是否有動力、有能力、有意願,去立出來這樣一個土地全面國有化的、真正有利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法?
林敏希望劉鈺名正言順。
劉鈺反問,林敏不是不知道答案,這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
反動的、進步的、空想的、扯淡的,大順諸多學派,都有土地國有化的想法。
有的是復井田、有的是均田制、有的是四民一體工商皆重、有的是希望國有化土地“禁商有田”……
這在大順根本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林敏又不是不知道這玩意能解決劉鈺說的“名正言順”的問題。
但是,做得到嗎?
既做不到名正言順,那麼就只能用最噁心的名不正言不順的手段。
包括劉鈺在這邊圈地、包括川南井鹽那邊敘州府尹用軍隊強制籤契,全都是骯髒的手段,哪怕放在大順這個封建王朝的法律和道德下也是絕對骯髒的手段。
大順現在在蘇北,需要的不是“追求永恆的正義王國”的小資雅各賓派,而是一個血腥鎮壓掘土派平等派的克倫威爾。
英國在1750年左右,也就這幾年,已然徹底消滅了自耕農。
大順別的地方劉鈺不敢動,但他必須要在這個時間段,在范公堤以東的4萬平方里土地內,消滅自耕農和小生產者。
劉鈺不敢在別的地方搞,因爲他知道他和他背後的新興資產階級肯定會被吊死,贏不了。
而這裡,是整個大順小農經濟鎖鏈中最薄弱的一環,他和他身後的新興資產階級能贏,所以他們能驅趕別人去當僱工,而不是被別人吊死在路燈上。
但,這不是大順的資產階級第一次登上政治舞臺,名正言順立法土地國有化,從而名正言順地圈地。
這本質上,還是一個封建官僚利用封建皇權,無恥霸佔土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