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昂
我的身體不是我自己的,是公衆的,倘使爲公衆利益而要我身體死的時候——但是精神終不會死——我當不辭的,向前走。犧牲了我個人,得到羣衆的利益,我的做的。
作者簡介
沈志昂(1906—1928),又名益豐,上海奉賢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參加廣州起義,後在海陸豐堅持武裝鬥爭。1928年在廣東海陸豐縣碣石溪英勇犧牲,時年僅22歲。
書信內容(節選)
我親愛的玩繆姊姊:
雖然人是情感的動物,也是理智的動物。我近來覺得凡是 [事] 不能先講情感而後講理智的。先講情感而 [後] 講理智者,其所得的理智必不準確的,而其情感必不神聖的,亦不愉快的。先講理智而後講情感,這樣結果是起於真正的理智,而得的真正的情感,雙方確是真是神聖的。所以我近來的主張,是先講理智而後講情感的,苟其理智講不通,那麼無情感的可講,情願把情感犧牲,不情願把真正的理智犧牲而得的是假的情感——心面不和的情感——因此而論到中國的狀況,現在的中國,是受國際帝國主義者蹂躪 [到] 瞭如此地步,軍閥之壓迫人民,學閥之壓迫學生,資本家壓迫無產階級,舊禮教的壓迫男女青年,舊家庭陷害子女,種種的目不忍睹的慘狀,使我時時心驚肉跳,因之在黑暗之中求光明的地方,不得不起來革命,革帝國主義之命,革軍閥的命,革學閥的命,革資產階級的命,革家庭的命,革一切的命,求國家之光明,求社會之光明,求無產階級之光明,求男女青年之光明,這種應該革命,是我的理智了。因之合我的理智的——就是贊成革命者——我就和他發生情感,不合我理智者,就是從前有情感的,也因之而消滅。這是我已鍛鍊至極堅的意志。
當然,革命是要犧牲的,倘使要個人做官發財而革命,那不是真真地革命,乃是反革命。這類人就是國民黨右派,國家主義派,我絕對反對的。我們應該以羣衆利益爲自己利益,以羣衆生命爲自己生命,爲主義而生,爲主義而死,一個鐵石的青年人革命家。我前嘗對你說:“我是爲社會上謀幸福的一個人。”我的身體不是我自己的,是公衆的,倘使爲公衆利益而要我身體死的時候——但是精神終不會死——我當不辭的,向前走。犧牲了我個人,得到羣衆的利益,我的做的。
點評
這是沈志昂於1926年寫給妻子玩繆(即湯謹)的信。這封信不同於一般的家書和情書,它是一位革命志士向尚不諳革命道理的妻子做宣傳鼓動工作,進行熱情澎湃的演講。信中把議論說理、寫景抒情全部熔於一爐,讀後使人受到感染,熱血沸騰,催人奮發。
文章說理的主題是理智與情感何者爲先的問題。他認爲人類既是情感的動物,也是理智的動物,但理智應統率情感。他的理智觀是以是否革命爲分界線,一切贊成革命的,就是他的兄弟朋友,就能產生情感;反之,則從前有情感的,也因之而消滅。可見他的理智情感觀具有鮮明的階級屬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