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仙這一章裡面,關於唯物和唯心的一些想法
這一章裡面,關於唯物和唯心的一些想法,還是來自於好幾年前,某一天和同學聊天的時候,說到這些東西。我對同學說‘幾天之前(聊天時候的幾天之前),我突然想到一個觀點,是唯心論的重要證據,不過我忘了。’
當時感覺很可惜,這次寫到這兒的時候,不知怎麼,靈感突然來了,就把它給寫了出來。
就像書裡面所說的那樣,唯心其實是以自己的本身的意識爲參照物的,是一種相對的真理。
在這兒就不討論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了,學術本身,就是要先試着接受某種觀點之後,先承認它是對的,再想辦法證明它究竟是對是錯,或者找出反例。
如果一聽說某種觀點,連想都不想,就直接給它打上錯誤的標籤,那也沒有進行學術研究的必要了,更不是學術研究的態度。
我上小學的時候,剛認識沒多少字,最糾結的一句話就是在一些產品的說明書上,他們會寫:以上條款的最終解釋權歸xx公司所有。
那時候就十分糾結,我經常想,如果他們的產品和他們說明的不一樣,我奔着他們的說明去的,買了之後,沒有這種功能,那我不是受騙了?
我受騙了,他們再來個解釋權歸他們所有,到時候什麼都由得他們說,我不是明擺着吃虧?
那時候我就覺得,這東西實在太tm的不公平了。這不屬於欺騙銷售麼?
不過糾結歸糾結,我是不太願意想這些和現實有關的東西的,何況我也無力改變,只能放下不想。直到幾年前,出了社會,瞭解的東西多了,我才知道契約的公平原則,才知道自己小時候的想法是對的。
我小學的時候就意識到有問題的東西,居然一直延續了那麼多年,一直存在,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了,這種事情還真是可笑。
初二的時候,學了皇帝的新裝,老師讓寫作文,寫後續補充,我寫了皇帝被推翻,由全體百姓選出來,結果被老師批:異想天開,不切實際。
還是在同一年,那個老師讓同學在小本子上將每天早晨遲到的同學名字記下來,那時候,我也一樣糾結,因爲那貨記了之後,他誰都不讓人看,我就異常擔心,他要是把我記了怎麼辦?我明明沒遲到,卻被記名,我不冤死了?
那時候我就想,該找個人監督他一下,不能讓他隨便記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