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割教會,只要將神學和道德兩門課加入必修,弗蘭茨就是聖人在世。
除了義務教育,特蘭西瓦尼亞山中的土匪也很惱人。
這個時代進山剿匪的費用太高,偏偏特蘭西瓦尼亞到處都是山地,想要消滅一夥幾百人的土匪,往往需要動用上萬人,甚至數萬人的部隊才能將其徹底剿滅,再算上封鎖山林道路造成的經濟損失簡直是天價。
簡單點說就是得不償失,幾百人土匪能造成的破壞十分有限,動用數萬正規軍的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那些土匪能造成的損失。
(由於某些神劇的影響導致相當一部分人認爲土匪就靠搶劫生活,每天都是刀光劍影,實際上搶劫商隊和洗劫村莊纔是少數情況。
這個時代的土匪大多數時候靠綁票、勒索、收保護費,這種相對安全的“生意”活着,他們甚至會種田打獵和商隊做生意。
有一些甚至會投靠當地的權貴、鄉紳做他們的黑手套,有些則壓根就是被人豢養的打手。)
此時在奧地利帝國軍隊的打擊下,特蘭西瓦尼亞當地的土匪減少了50%以上,劫掠事件下降了98%,匈牙利大平原上的土匪則是直接絕跡。
有人建議是否該考慮停手,將金錢和精力投入到更有意義的事情上,畢竟此時奧地利正處於全面建設的時期到處都需要錢,到處都需要人。
有一些人對於弗蘭茨遲遲沒有解散軍隊早就心生不滿,他們覺得這是皇帝窮兵黷武、好戰的表現,認爲這會影響到百姓安居樂業。
實際上奧地利帝國90%以上的臣民不清楚奧地利帝國軍隊到底有多少,甚至很多士兵對奧地利的軍力也沒概念,所以影響到民衆安居樂業什麼的,聽聽就行了。
錢倒是個好東西,發展和資金也確實離不開關係,不過之前積攢下的那些白銀、黃金正好在此時派上用場。
(主要來源於從殖民地的開採和掠奪。)
弗蘭茨投放的貴金屬總量剛好可以跟上奧地利帝國金融擴張的規模,所以經濟上總體來說十分健康。
至於減裁軍隊可是個細緻活兒,稍有不慎就會搞得怨聲載道,甚至激起叛亂。
弗蘭茨還是按照之前的策略,讓士兵原地復員,正好東部地區已經打的十室九空,現在正好讓這些人去填補空缺。
復原的士兵還有一點比較好,那就是容易組織民兵防止土匪、山賊死灰復燃。
同時這些參與過剿匪的士兵也該清楚奧地利帝國對於敢於對抗國家和禍害鄉里的武裝是什麼態度。
這些復原軍人有錢又有田,但他們畢竟是外鄉人,所以他們還是需要依賴的只有國家。
而這些軍人中很多都是單身漢,正好可以平衡當地的男女比例。
他們在家鄉可能流浪漢、臭乞丐,但在聖斯蒂芬王冠領地,他們是光榮的退役軍人,是帝國的戰士。
當地的聰明人也會拉攏這些退伍軍人,這會幫助他們更好地融入當地社會,但是他們自帶的屬性會必然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和不滿。
再加上與當地的那些聰明人聯姻,他們會更加遭到嫌棄被一部分人孤立是必然的。
未來弗蘭茨要在當地搞教育、搞工業,他們將是奧地利帝國最大的支持者,因爲他們無路可選。
讓士兵在聖斯蒂芬王冠領地復員確實是個好主意,但是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
弗蘭茨卻很清楚,土匪這東西就像野草一樣,如果不能連根拔除,那麼他們很快就會恢復元氣,只要一股春風吹來他們就能遍地開花,所以除惡必須務盡。
弗蘭茨的態度很堅決,奧地利帝國境內不能再有明面上的土匪據點,無論付出多大代價都要將這些蛀蟲掃除乾淨。
於是乎又有人想出了一個新辦法,可以讓皇帝頒佈特赦令,這樣一來就能節省一大筆費用。
當然他們也不是要放過土匪,而是將土匪們騙出來,畢竟土匪最難對付的地方就是躲在山中行蹤難覓。
但他們只要離開了藏身的大山就等於魚兒離開了水,到時候奧地利的軍隊就能隨意拿捏了。
然後按照首惡必誅的原則將土匪們打散收編,再將其中一些難以管教的送入礦山或者修路隊。
這樣既可以減少費用,又能解決棘手的匪患問題。
不得不說想出這種方法的是個天才,但是政府和皇室的信譽損失又要誰來彌補?
奧地利作爲一個帝國可以不講理,但是不能失信。
也許現代國家本身就是民主的代表所以不懼怕塔西佗陷阱,但奧地利帝國本身就不是一個現代國家。
弗蘭茨的態度是所有土匪必須接受公審,量刑定罪,所有殺人慣犯必須死,不管他們是不是被脅迫的。
(塔西佗陷阱,原話爲“一旦皇帝成了人們憎恨的對象,他做的好事和壞事就同樣會引起人們對他的厭惡。”)
歷史上所謂的“首惡必誅,脅從不問,受矇蔽無罪,反戈一擊有功”大多隻適用於特殊時期,教員曾經在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寫到:
“所謂脅從不問,是指被迫參加而未作壞事,或未作較大壞事者。至於助惡有據,即是從犯,應當判罪,如主犯判死刑,從犯至少判徒刑。”
弗蘭茨也可以沿用這個解釋,至少比不予追究和特赦要好得多。
“首惡必誅,脅從不問”的目的更多是爲了分化瓦解、減少阻力,但弗蘭茨牙口好,他就想試試硬骨頭。
弗蘭茨就是要用各種精兵強將、新式武器、幾百倍的兵力,打得這幫土匪懷疑人生。
奧地利帝國本土有大量山地,所以山地作戰未來在所難免,拿山賊、土匪練手,總比拿敵國正規軍練手傷亡小。
比起練手其實更多的是熟悉戰術和山地作戰模式,以及磨合裝備。
除此之外,如何鑑定脅從者和主犯也十分困難,歷史上成功逃脫制裁,甚至反誣、怨殺的例子並不少,更有甚者還搖身一變成爲了官方代表、正義人士。
(這裡指的是明末農民軍。
例如:
崇禎十一年時,張獻忠、羅汝纔等假意接受明朝剿匪總督熊文燦的招安。
兩人藉着官身打着平寇安民的幌子四處斂財,招募鄉勇。
在恢復元氣之後,崇禎十二年再次殺官造反。)
與其留下滿地隱患,還不如殺得滿地狼藉。
如果依然不能解決問題,弗蘭茨會考慮再搞個半軍半民的特蘭西瓦尼亞建設兵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