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三天(或不少於二十四個學時)。培訓時主要學習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中央組織部組織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以作爲學習輔導材料。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發展對象在入黨前,原則上都應參加短期集中培訓。學完規定的文件後,黨組織應對其進行考試或考覈,並要其寫好學習總結,切實保證學習效果。
參加短期集中培訓的對象,應當是經過黨組織1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而被黨組織列爲發展對象的同志。尚未列爲發展對象的,一般不宜參加短期集中培訓。
也有的黨組織以短期集中培訓來代替對發展對象經常性的教育,這是不妥當的。
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表
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短期集中培訓與對入黨積極分子的經常性教育,在總的目的上是一致的,但二者也有不同:
(1)對象不同。集中培訓的對象,一般是被黨組織列爲發展對象的同志,由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組織。而經常性教育的對象,既包括髮展對象,也包括入黨積極分子和入黨申請人。
(2)方法不同。集中培訓一般以黨校等爲教育陣地,而經常性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比較靈活、多樣,黨委、總支、支部和黨小組都可以組織。
(3)要求不同。集中培訓有規定的培訓時間、學習文件和具體要求,結束時要進行個人總結和考覈。而經常性教育一般是業餘學習,包括自學,參加一些黨內活動,以及接受各種形式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等。
總之,對發展對象入黨的短期集中培訓,是在經常性教育基礎上進行的一種有明確要求的系統培訓,是經常性教育所不能代替的。
對黨員發展對象在入黨前進行培訓
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短期集中培訓,要保證培訓效果,通常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摸清培訓對象的情況。黨組織在進行培訓前,要採用調查會、座談會和查閱發展考察記錄等方法,瞭解培訓對象的有關情況和思想狀況,以便在培訓中能夠緊密結合實際,做到有的放矢。
(2)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針對培訓對象的特點、培訓進度和內容安排,對基礎不同的培訓對象提出不同的要求。重點組織好自學和小組討論,也可以針對學習中提出的問題,安排適當的輔導。
(3)注意檢查培訓效果。集中培訓結束時,要求培訓對象聯繫思想實際,做好個人總結。同時,要組織必要的考試或考覈,檢查培訓對象的學習效果。黨組織要跟蹤考察培訓對象的表現,瞭解他們培訓前後的思想變化。要把學習成績和培訓後的發展變化情況,作爲考察發展對象是否具備入黨條件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領導,逐步建立制度。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經常研究培訓情況,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及時解決培訓中出現的問題。要不斷創造條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培訓制度。
從各地的實踐經驗看,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一般可以縣(市)委黨校、業餘黨校、鄉鎮黨校、政治學校等爲教育陣地,主要由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組織。上級黨組織要檢查其制定和落實培訓計劃的情況,幫助他們解決培訓中的困難和問題,不斷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