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明白,男人是永遠耐不住身體上寂寞的,無論他多愛你。貪婪,永遠是男人與生俱來的本質。畢業後,他照看超市,我上大學,那7年,我不記得有多少女人跑來告訴我,她和達可上過牀。
我不在乎。因爲我有這個自信,我知道他只是“貪玩”,他不過是貪戀新鮮的女孩子,只要我召喚他回來,他會義無返顧地離開那些無聊的女人。
事實的確如此。甚至有個十七八歲的小丫頭找到我,說她懷了達可的孩子,我沉默了一下,然後問她:“我也是女人,你直接告訴我你想怎麼樣?”她說:“我要錢,2000塊。”我說:“錢我有,但是我不會給你。你還小,我陪你去醫院吧。”
朋友們都說我瘋了,竟然陪男友外面的女人打胎。我卻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因爲我已經贏了——當達可慌張地找到我,請我原諒的時候。我知道,我佔領了他的心。
戒指買了,房子也買了,如果不出現拉瑞,我現在已經是達可家的少太太了。有朋友偷偷告訴我:達可和拉瑞**着躺在了一張牀上。拉瑞是超市裡的收銀員,我在網吧看見她,只看了她一眼,直覺就告訴我:她不同於那7年中的任何一個女人。
我使出了渾身解數,讓達可乖乖回到我身邊。我們的確是和好了,可是他可疑的行爲告訴我:他倆斷不了。
拉瑞的確代替了我的位置,我看出來了,達可愛她。
可這已經無關愛不愛的問題,我無法忍受我在他心裡的位置被另一個女人替代。我的自尊和自信受到嚴重的挫傷。
7年之癢也許有道理。我們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