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作家,就是比起其他人,寫作對他們來說更難的那種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托馬斯·曼——————————————————————————————本書持續寫作,不定期更新,請收藏書架。如欲瞭解網文更多信息,請閱讀《網絡文學新人指南》。本書亦作爲網文大學教材使用。
小說的寫作技巧很多,其中的一條是先寫結尾。
在作者的心中,有一個完整的故事,他事先已經知道故事的結局了。但是作爲一個講故事的人,他不能着急,更不能先把結局告訴聽衆,而是循循善誘,用各種講故事的技巧將聽衆拉入其中。
說書人在一段故事結束的時候,總是說“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在每一回故事的結尾都留一個釦子,故事的結局是最大的一個釦子。
不止一個大神是先寫結局的,對於習慣先寫大綱的作者來說,不但結局是想到的,故事的主線起承轉合也是想了的,但對大多數新人作者來說,更喜歡“豕突狼奔”,奔到哪裡就倒在哪裡。
我在寫作《西遊神隱記》的時候,已經想好了結局,四猴混世,七聖伐天,想想還是挺激動的,但是我得忍住,不疾不徐的把故事鋪開,通過六十萬字的篇幅演繹,最後再把包袱一抖,讀者們會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樣啊。”當然,這要看我的筆力到不到,也可能是演砸了,讀者們會說:“早就猜到啦,沒什麼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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