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章 流年表(一)
建陽二年(西曆1776年),五月下旬西班牙遠征軍敗退,中華國大勝。
建陽二年六月,五月底犒賞羣臣部衆,六月初回駕中州。
各地改土歸流:置馬來亞爲麻亞省;置蘇門答臘島領地爲東蘇省;置爪哇島爲巴明省;置蘇拉威西島、巴里島、鬆巴島、帝汶島等爲蘇文海防署,歸屬於軍部。婆羅洲化爲三省,南部爲馬林省,中部(蘭芳屬地)爲蘭華省,北部以順州爲主體,設順華省;置棉蘭老島爲加安省;置呂宋島爲南漢省。
此月,分封土著王公23人,以日熱國王和吉打蘇丹爲最,爵位伯,餘下17人爲“子爵”,4人爲“男爵”。
並,曾編守備團三個。
建陽二年七月,宣佈中華律法五部,《刑法》、《民法》、《工商法》、《財稅法》、《海權法》。
七月下旬,頒佈《兵役法》。於餉銀、稱謂有相應調整。
陸軍,改棚長爲班長;改哨官爲連長;改管帶爲營長。
班長——少尉、排長——中尉、連副——中尉、連長——上尉、營副——少校、營教習——少校、營長——少校、團副——中校、團總參——中校、團長——上校、旅副——上校、旅總參——上校、旅長——少將、師副——少將、師總參——少將、師長——中將。
陸軍:小卒,每月餉銀銀元二塊;軍訓一個月後晉士卒,每月餉銀銀元三塊;其後士兵,每月餉銀銀元三塊,補糧糧五斗。
少尉,每月餉銀銀元五塊。
中尉,每月餉銀銀元八塊。
上尉,每月餉銀銀元十二塊。
少校,每月餉銀銀元二十塊。
中校,每月餉銀銀元三十塊。
上校,每月餉銀銀元四十塊。
少將,每月餉銀銀元七十塊。
中將,每月餉銀銀元一百塊。
上將,每月餉銀銀元一百五十塊。
元帥,每月餉銀銀元二百塊。
每月,另有補助不等。
海軍:炮艇艇長——上尉、護衛艦艦長——上尉、巡洋艦艦長——少校、三級戰列艦艦長——中校、二級戰列艦艦長——上校、一級戰列艦艦長——少將。
炮艇編隊隊長——少校、護衛艦編隊隊長——少校、分艦隊提督(鄭華)——上校、主力艦隊總督——中將。
海軍:水丁,每月糧餉銀元二塊;一個月後晉水手,每月糧餉銀元三塊;水兵,每月糧餉銀元三塊,補糧五斗。
少尉,每月餉銀銀元七塊
中尉,每月餉銀銀元十塊。(從七品)
上尉,每月餉銀銀元十五塊。(正七品)
少校,每月餉銀銀元三十塊。(正六品)
中校,每月餉銀銀元四十塊。(從五品)
上校,每月餉銀銀元六十塊。(從四品)
少將,每月餉銀銀元九十塊。(正三品)
中將,每月餉銀銀元一百二十塊。(正二品)
上將,每月餉銀銀元一百五十塊。(從一品)
元帥,每月餉銀銀元二百塊。(正一品)
每月,另有補助不等。
陣亡將士,若有遺屬則每月補助銀元三塊,糧一擔,維持五年。免除賦稅五年,之後永減三成。
七月下旬,頒佈《官制》,規定官員品級。
正一品:太師、太傅、太保、內閣總理。
從一品: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閣部。(閣部—進駐內閣的各部部長)
正二品:各部部長、軍部分部總長、各省總督。
從二品:各部次長、各部總監、各地海防署署長、制器局左右總監、各省民政使。
正三品:各部所屬部門主事、朝廷直屬部門主事、軍部總參議、各省按察使司按察使、中州令。
從三品:各部郎中。
正四品:各部員外郎、各州州令、各省直屬廳、署長、各路轉運使(海關)。
從四品:各部堂主事、各州州丞、各省直屬廳、署副長。
正五品:各部主事、各州局、署長。
從五品:各部知事、各州局、署副長。
正六品:內閣侍讀、內閣行走、各縣縣令。
從六品:京縣知縣、各縣縣丞。
正七品:各縣正副局長、鎮長。
從七品:各縣下屬鎮副長,各鎮局正副長。
建陽二年七月下旬,越南西山軍斬殺華人將軍李才,並屠殺所部“和義軍”三千人,以及西貢(胡志明市)華人四千餘。
建陽二年八月初,中華國水師總長柴坤率第一艦隊主力並衛戍旅、第四守備團進攻西貢。兩日克,斬殺西山軍軍民一萬五千餘,繳獲物質不計。中旬,西山軍主力復來,敵重不可欺,旋即退出西貢。
建陽二年八月下旬,阮福映(本是在1780年上位的)派使者遷來求助,中華國以莫官扶、保氏兄弟爲首,率“天璣號”以及炮艇四艘,戰船三十艘(老船,滿清的)組成越南分艦隊,打擊西山政權。(那時候,越南該是叫廣南)
建陽二年九月,移民局掛牌成立,以鄭七、樑文庚、樊文才爲首。本部戰船二十艘,炮艇四艘,以“天魁星”號、“天罡星”號兩艘巡洋艦爲主。(海軍新建,以108天罡地煞爲名。相當於護衛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