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打了一夜遊戲,那可真得請假好好睡覺了!”
“是啊,不睡覺誰……熬得住!”說道最後,程然的聲音越來越小,這聲怎麼這麼熟悉呢?
“這次請假連理由都不用想了,越來越明目張膽了,有把我這個班主任放在眼裡嗎?”
“砰”的一聲,是備課本摔在辦公桌上的聲音。
程然的小心臟都被砸的跟着顫了一下,她動了兩下嘴,沒吐出一個字。
他們的班主任梅燕,同學送外號“梅超風”,脾氣大,嘴毒,還特嚴厲。
其實到了大學所謂的班主任頂多就是學業導師,爲學生們做學業規劃。
但這位班主任像是拼了命找存在感一樣,什麼事都得經過她的批准,爲每個學生都耐心的制定了學習方案,盡職盡責的很。
沉默片刻,馮晚晚輕柔的聲音響起:“老師,要不我給盛歌打電話,讓她來上課?”
梅燕從桌上抄起自己的備課本,睨了一眼低頭的兩個女孩,長長的吐出一口氣,苦口婆心道:“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你們都已經大三了,馬上就要踏入社會了,別以爲進了京大就能前途無量了,社會上人才濟濟,你們進入社會,就像一滴水滴進海里,掀不起任何風浪。”
程然正沉浸在梅燕的孜孜不倦的教誨中。
“不努力,等着喝北風啊!”
說完這一句,梅燕踩着高跟鞋離開了辦公室!
辦公室裡已經來了好幾位老師,同時咂嘴搖頭。
就差沒把“朽木不可雕也”這幾個字說出來了。
程然和馮晚晚悻悻的離開了辦公室。
……
盛歌一覺睡到了中午纔起來,她揉了揉睡眼惺忪的雙眼,在枕頭下摸到了手機。
班主任梅燕發來了幾條鏈接。
【你和貧窮只差一步之遙】
【勤勞刻苦,是成功的一大要素】
【你爲什麼會失敗?別人在路上,你在牀上】
盛歌摸了摸身下的牀,牀它做錯了什麼?這個鍋也要背?
她覺得人家都給她發了三條了,她不回不太禮貌,於是很禮貌的回了句:已閱!
沒過幾分鐘,梅燕的消息就發進來了。
梅超風:你當是批閱奏摺呢!
盛歌:我這不是沒加朕嗎。
不用看,就知道梅燕氣的慘白慘白的一張臉!
她起身下牀梳洗完畢,直接去了食堂。
正是吃飯的時候,食堂的人很多。
她隨便點了一份飯,有男生爭着要給她付錢。
這種場面已經見怪不怪,她說了一聲“謝了”就來到一處空位置坐了下來。
認認真真的在吃飯。
她這個人不挑食,卻唯獨不愛吃蒜和姜,菜裡沒蒜,有幾塊姜,她耐心的挑着。
“學姐,我可以坐在你對面嗎?”
盛歌掀了掀眼皮,是個看起來十六七歲的少年,少年穿着白色的短袖,頭髮稍微碰到了眉毛,長的乾乾淨淨的,一笑起來還有一個尖尖的虎牙。
盛歌只看了一眼,就垂下眼瞼,淡淡開口:“我說不可以你就不坐了嗎?”
“是啊,你說不可以我就換個位置!”少年一臉認真。
這回,盛歌頭都沒太擡,“不可以!”
少年沒有生氣,也沒有意外,而是掏出了自己的手機,笑着說:“學姐,剛纔的你的飯錢是我付的,十五塊錢,麻煩你加一下我的微信,轉賬給我,我再換個位置。”
盛歌笑着勾了勾嘴角,這個要微信的套路真是有點意思!
“十五,是吧?”盛歌從褲兜掏出來兩張十塊的,放在桌子上推給了她,“不用找了,剩下的學姐請你喝娃哈哈!”
少年看着兩張十塊的,挑了挑眉,捏在手裡,一臉認真,“那不行,學姐,我身上沒零錢,加你微信給你找零。”
盛歌又笑了一下,小孩還挺難纏,她一指不遠處正在吃飯的一個女生說,“我手機沒電了,你加她微信,轉給他。”
那女生坐在不遠處,五米左右的距離,眼神時不時的飄過來。
少年頭沒轉頭,而是換了話題,“學姐,我知道你,你叫盛歌,是靈城的省狀元,我在網上看過你的採訪!”
盛歌“哦”了一聲,繼續吃飯。
“學姐,我叫秦如訴!”
盛歌:“嗯!”
“學姐,我知道你原名叫盛如歌!”
盛歌:“嗯!”
“我叫秦如訴,你叫盛如歌,如歌如訴,學姐,你看我們名字多般配!”
“嗯……?”盛歌這才擡起頭,“所以呢?”
“所以,學姐,你不覺得我們天生就是一對嗎?”十六七歲的少年,臉上有未褪盡的稚氣,說這話的時候,眼神閃爍着細碎的光,語氣熟練,不羞不臊!
她笑着瑤了搖頭笑了,現在的小孩真早熟,十六七歲的孩子跟個海王一樣。
她擡頭,看着他的眼睛,語調緩慢,“小孩,名字般配,不一定是一對,也有可能是兄妹!”
頓了幾秒,又說:“我們嘛,只能是姐弟!”
秦如訴愣了幾秒,過了一分鐘左右才反應過來,他笑着說,“學姐,你可真會開玩笑,我爸是頭婚,沒有流落在外的私生女!”
盛歌將最後一口米飯送入嘴中。
“萬一你媽是呢?”
盛歌問完,起身離開了。
秦如訴張了張嘴,一時語塞,他媽媽也應該是吧,這個還真不知道?
盛歌剛出食堂,手腕上的手錶就震動了一下。
她步子立馬頓住,擡起手腕看了一下:晚上九點,黑色皇宮見。
盛歌看着上面的數字,咬了下脣,今晚可能又不能住宿舍了。
她在手邊側面摁了幾下,手邊又翻轉成了正常的手錶。
“盛歌,你在幹嘛呢?”程然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跑來,拉住了她的胳膊。
盛歌指了一下手錶,“沒事,看時間!”
“我說,你那表可以換了,都帶成什麼樣了,錶帶上的皮都被磨掉了。”程然很嫌棄的睨了一眼手錶。
盛歌擡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勾脣笑了,“不換,還能用!”
盛歌的手腕纖細骨感,皮膚瓷白,即使帶着廉價的手錶,也難掩周身散發的氣質。
程然換了個話題,湊近盛歌耳邊說,“盛歌,剛纔跟你搭訕的男孩誰呀?長的挺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