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樑同書放下了電話。
電話是肖志剛打來的,反映的情況恰好印證了匪徒光盤裡所說的內容。
電話內容潘建國也聽到了,他撥通了省廳的電話。
既然肖志剛已經上了匪徒的套,市局沒有可以派的人手,他必須要從省廳借人!
“老樑,省廳那裡答應支援一百人,圍一座橋應該是夠了!”
“把老李叫進來吧!”
不一會,李大力被梅里押着進了樑同書的辦公室。
“哈哈,省廳刑偵二處的美女處長出手果然不一般哦。哈哈,把老李放開吧,他不會胡來的!”潘建國笑着對梅里說道。
原來,別看梅里三十來歲的年紀,卻還是個處級幹部。
“對不起了福老爺!”梅里此時終於鬆開了李大力的胳膊。
“找個機會,咱們來打一架!”李大力嘴硬,從未在拳腳上輸了的李大力不肯白吃了這個虧。
“沒問題,哈哈,就怕你會輸的很慘!”梅里不甘示弱。
“聯繫些船,咱們從水面上發起進攻!”潘建國看向樑同書做了決定,接着又問:“老樑,電視臺的採訪安排在幾點了?”
“九點!”
“現在是七點,還來得及。省廳的人七點半抵達,找些遊船,讓省廳的人換上便服,扮做遊客,從水面上上到橋墩,然後拆除鋁熱劑!”
“那船上的人由誰帶隊?”樑同書問道。
“哈哈,那就得辛苦梅處長咯!”潘建國笑眯眯地看向梅里。
“保證完成任務!”梅里以一個標準的姿勢向着潘建國敬禮!
“嗯,老李咱哥倆到你的辦公室聊一聊?”安排完行動計劃,潘建國拉着李大力的手走出了樑同書的辦公室。
“老李,這一次王大疤拉一夥再次出現,當年兄弟們的仇可以報了,你這樣衝動,難道當年那一幕都忘記了麼?”李大力的辦公室內,潘建國親自爲他點了一根菸。
“可是我女兒還在他們手裡呢!”李大力說着他心中此刻唯一的執念,那就是救女兒。
“就是要救你女兒,你一個人能做到麼?”
“......”
李大力沉默了下來,因爲他一個人確實無濟於事。
“所以啊,什麼時候都得相信組織,相信兄弟們!”潘建國語重心長。
“聽老樑說你昨晚私自行動,險些把命都搭上了?”潘建國此時看了看李大力打着繃帶的手臂。
“.......”李大力還是沒說話沉默着。
“匪徒很囂張,揚言要讓整個Z市的警察都辭職!如果是那樣的話,整個Z市的天不都要變了嗎?”
“你低頭看看你胸前!”
潘建國說着指了指李大力胸口的黨徽。
“當年你爲了抓賊可以奮不顧身,今天的你,我相信,在黨和人民最需要你的時候,你依然可以捨棄一切的!”
“去換身新制服吧!準備好接受採訪!”
九點,Z市電視臺記者來到了市局。
採訪罕見地以直播形式進行。
李大力一身嶄新的警服,坐在女記者的對面。
“一天前,我們收到了一張光盤,是近日轟動整個Z市的市二小師生被綁架一案的綁匪寄來的!”
“匪徒要求在此次直播中播放!”
記者完全沒有料到市刑警隊隊長毫不避諱從昨天開始就傳遍整個Z市的綁架案,她還正在想着怎麼在採訪中將話題引過去呢。既然有這等猛料,女記者自然毫不遲疑地與攝像溝通起來。
幾分鐘之後,光盤在直播中播放完畢。
“這是當年一個父親綁架了自己親生孩子的場景重現。”
“我要告訴那個孩子的是我雖然在後悔開了那一槍,但是我並沒有做錯!”
“任何膽敢挑戰法律的人都應當受到懲罰!”
“我是一個黨員,是市局刑警隊的隊長,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我所做的都將無愧於這身警服!”
說到這裡,李大力站起身,對着鏡頭敬禮。
他胸前的黨徽在鏡頭裡閃耀着......
鐵橋一頭的某個位置,一個賣着冷飲和報紙的某個小商店裡,毛小彪看完電視裡的畫面,神色凝重,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小彪,一會該你出場了。你放心,我手裡有這個玩意,警察不敢動的!”
說話的是王大疤拉,他說着晃了晃手裡的鐵盒子。
毛小彪看了一眼王大疤拉,並未說話,走出了小商店,走進人羣中,走上了鐵橋。
此時鐵橋上,早已圍滿了人羣。事實上,當吊在鐵橋頂上的馬宇明被人看到,並報警之後,人從來就沒少過。
看熱鬧的人從來都不會少,但是有心攀上鐵橋,解開繩子,救下馬宇明的人卻沒有一個。
“這誰家孩子,怪可憐的。”
“是啊,也不知道是誰幹的,把這麼漂亮個小女孩綁在上面!”
“都吊了這麼久了,也不見警察來救一下!”
“就是啊,也不知道都是幹什麼吃的,拿着老百姓的錢一點正事不幹!”
人羣中議論紛紛,指責的,替馬宇明擔憂的,各種各樣的都有。
人太多了!
馬宇明生平第一次有了被人當猴子看得感覺,但是他顧不上難堪,內心卻在爲圍觀的人羣太多而擔憂着。
“快離開這裡,一會橋會塌的!”
馬宇明一遍一遍地喊着,但是一則他離地有點距離,又被吊了許久,已經沒有多少氣力,所以他的喊聲聽到的人並不太多。二則人羣熱鬧看得正起勁呢,誰會在意他喊了什麼呢?
就在此時,警笛聲突然大作,十多輛警車停靠在了橋的兩頭。
“請各位遊客及羣衆迅速退出大橋!”
......
警車上的擴音喇叭一遍一遍的在高聲喊着。
終於,橋上的人羣在這一刻,依依不捨地退出了大橋,他們依然未散去,守在橋的兩頭。
然而,橋面上,還剩下一人,他並沒有隨着人羣走下大橋,而是站立馬宇明吊着的地方。
這人手裡還提着一把手槍,正是毛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