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娜並不知道阿狼是個“練家子”,固有思維,她到現在還以爲他不過是個南下打工的普通農民工,不想因爲自己的事而牽連到對方,畢竟王自強這種級數的人不是他一社會底層人士能夠招惹得起的。
她故意提出讓阿狼報警,不過是說給王自強幾人聽的,希望三人會因爲此點而放棄猥褻她的行爲,那樣她最少可以少受點罪,而錯過了今天,她自有辦法能夠躲脫對方的騷擾。
不過看王自強滿臉寫着不在乎三字的樣子,只怕自己的想法會是妄想。
“報警?我從不同官府的人打交道。”阿狼淡淡的回答着林美娜,完全沒有半點要出手的意思。
聽見他這麼說,林美娜的心瞬間沉入谷底,果然是個自私膽小的男人,虧自己以前還覺得他與衆不同,覺得他冷冷的外表不過是保護自己的僞裝,本身一定是個不平凡和有故事的男人,到這一刻她才真正明白,原來他的冷漠——那是真的冷漠啊……
而王自強臉上卻是露出得意的笑容,同心中的想法一樣,對方不敢得罪自己,也或許是現代人特有的涼薄特性,犯不着爲個關係不深的女人把自己陷入麻煩中。
“明智的選擇,小子,出去後我會找你的……”大有深意的看了阿狼一眼,王自強得意的說着,意思是不會讓對方吃虧的。
“我欠你多少錢?”理也沒理王自強,就彷彿對方是空氣一樣,阿狼朝躺在地上的林美娜平靜的問道。
“錢?什麼錢?”林美娜腦袋一時轉不過彎,他到底什麼意思?
“我幫你解決麻煩,賬單一筆勾銷。”阿狼秉承着一貫的口吻,語不驚人死不休,淡淡的述說,卻表明他並不是想袖手旁觀。
“小子,你說什麼?”王自強幾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你……你可別做傻事……”林美娜臉上出現了擔憂的表情,就算這個臭屁男人不怕惡勢力,但他那淡薄的身板如何是王自強三個大塊頭的對手?他真有心,還不如假裝妥協,然後出去報警來得好。
“這麼說你是同意了?”冷冷的轉過身軀,阿狼看着王自強說道:“抱歉……”
下一秒,房中一道人影閃過,就在王自強以及他兩個狗腿子手下不及反應是怎麼回事前,阿狼的身影已經離開原地——簡單的劈手,對付三個普通人,實在用不着什麼精妙的招式和死腦細胞的計算,就一個普通的動作,已經足夠了。
嘭嘭嘭……
三聲脆響就是三人的喪鐘,當阿狼定住身形,卓立於林美娜身前時,三人不分先後,一起栽倒在地上,如果是有心的人會發現,三人心口中招的位置在同一個地方,一樣的胸口凹陷,一樣的心脈震斷……
短暫的驚愕後,林美娜從地上翻了起來,好在衣服只是釦子被扯開了,其他地方並沒有撕爛,在雙手的配合下,勉強遮住內裡的褻衣卻是能夠做到。
“現在我發現你真的很像個男人了,呵呵……原來你是武林高手,他們都被你打暈了嗎?”臉上沒有因爲險些遭受到強暴而有的惶恐和後怕,林美娜睜着雙迷人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起阿狼,原來一切都不是猜想,他真的是個有故事的男人……
“不得不說,你眼神很差,”淡淡的諷刺了句,阿狼轉身朝後走去,“不用感謝我,我只是還賬而已……還有,他們不是暈了,而是死了……”
話音落下,人已經接近於門口邊緣,可也就是這句話,使得原本還能勉強保持鎮定的女孩林美娜心頭大駭,死了?
怎麼這麼簡單就會死了?
……她不是沒見過死人,相反,她還見過許多的死人。
自小便是孤兒,跟着叔叔一起長大,沒有父母的孩子,本身就已經失去了得到關愛的權力……
林美娜是在打罵中成長起來的。
叔叔是一個盜賊團伙的頭目,並不是像小說裡寫的那種神偷門之類的江湖門派,僅僅只是個普通的犯罪團伙而已,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實中是否真有什麼所謂的神偷門還是兩說。
領着一幫大約十幾個小孩,遊走於各大城市,靠着小孩們每天的乞討,叔叔的日子過得還算滋潤。
林美娜現在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其實某些東西一直不曾遺忘過,只是自我保護的把他們深鎖於心靈最深處而已,當需要時,即便是加了厚厚一層枷鎖的記憶,依然會如決堤的江湖,狂涌入腦海之中……
一共十多個小孩,其中有男有女,有長相機靈的,也有天性木訥的。
並不是每個小孩每天要回的錢都是一樣多,要回錢多的,叔叔會賞賜他們一塊紅燒肉吃,運氣好的,更是會被恩賜一顆糖果。
只是七八歲,或許十一二歲的小孩,糖果對他們的吸引力不亞於貓見了耗子。
而那些得錢少的,卻是承受是悲慘的命運。
先是藤條皮鞭加身,被叔叔指責偷懶,是沒用的東西,再就是餓上幾頓不得飯吃。
如果一段時間下來,“業績”一直是所有小孩中倒數幾名,那麼就不僅僅是藤條與飢餓的懲罰,迎接他們的是被掰斷手腳,以傷殘之軀博得路人的同情與施捨。
林美娜並沒有因爲是叔叔親侄女而得到特別的優待,叔叔的冷酷是對每一個人,包括她在內。
在被打過多次,被飢餓折磨過多回,眼睜睜看着一些同伴由完好之軀變成四體不全的殘廢後,她暗下決心,一定不能變成那樣……
每天的乞討,也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至少開闊了她的視野。
當時還只是個八歲小女孩的她,已經開始懂得爲將來做打算了,將來還有幾十年的生命等着她,如果變成同伴們那樣的殘廢,那這一輩子就算完了。
叔叔的要求就是每天拿會夠多的錢,卻不管你使用的手段。
所謂窮則變,變則通,在偶然一次撿到一個路人錢包,拿着厚厚一疊*交到叔叔手裡,被大肆讚歎一番,得到期盼已久的糖果後,小小的林美娜就在心中暗下決心,以後不再靠乞討,辛辛苦苦在一個地方跪一天,或許不如偷走一個錢包得的錢多……
或許是她可愛如瓷娃娃般的外表具有很強的欺騙性,使人很難把她同小偷聯繫在一起,再加上她本身的聰慧與機心,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她屢屢得手,每天拿回的錢最多,吃的飲食最好,得到的糖果也最多,她成了衆多小夥伴崇拜和爭相巴結的對象。
都說小孩間相處久了容易產生感情,可那羣過早接觸社會陰暗面,每天爲着一塊紅燒肉而拼命的小孩子們,卻並沒有產生出什麼深厚的友誼,有的只是猜忌與嫉妒,這或許也與叔叔刻意安排他們競爭的因素在裡面——每天拿錢最少的四個人沒飯吃,而拿錢最多的兩個人不僅有菜有肉,還有小孩子夢寐以求的糖果。
時間就這樣一天天的畫着圓,有小孩因爲殘廢感染傷病而死去,當然,更多的是新的小孩加入到這個隊伍裡。
這一年,林美娜十二歲,已經算是隊伍中的老人了,跟她同期的小孩子裡,死去的佔一大半,見慣了生死,她對那些死去的孩子變得一點感覺都沒有,如果硬要說有什麼,那就是慶幸,慶幸死的是別人,自己還活着,儘管活着也是受罪……
雖然每天都能交些錢到叔叔手裡,可林美娜依然活在恐懼當中,機靈的她在很久前就開始瞞着叔叔攢錢,把順來的錢包多餘的部分存起來。倒不是想逃跑,在見識了幾個逃跑被抓回來活活打死的小孩後,她壓根就沒想過逃跑這個詞,只是爲了如果哪一天沒有偷到錢,可以拿些存貨上交,那樣最少能避免餓肚子。
長期的良好表現,再加上跟叔叔的日子最久,更或許是叔叔親侄女的關係,終於有一天,叔叔私底下告訴她,不用再出去拋頭露面的乞討或是偷東西了,就幫着他管理整個乞丐團伙吧。
叔叔需要信得過的人幫忙,因爲那時候整個團伙已經聚集了近三十名小孩,叔叔憑着鐵血手段,雖然能震住那些小孩子,可一個人管起來也算吃力,急需要人幫忙。
能不出去冒險當然是好的,林美娜欣然答應,就那樣,她成了叔叔的幫兇,這個團伙的二把手。她知道叔叔的行爲是違法的,可她沒得選擇,她只是個十二歲的弱小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