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頓飯,吃了足足三個鐘頭方纔結束,趙天龍需要回去向方國強覆命,便率先起身告辭,斯琴見彭學文的安全有了保證,也帶着自己的衛隊與趙天龍搭伴兒離開了,周黑碳策馬送出了兩裡之外,不待對方的身影去遠,就轉頭跟彭學文大聲抱怨:“你說這姓方的缺德不缺德啊,,好好的一對鴛鴦,他非攔着人家不讓成親,這他孃的關他屁事啊,,不就是多讀了幾天書麼,怎麼還能把人味兒都給讀沒了,。”
“這,這個,剛纔龍哥不是說了麼,是他自己不想拆胖子的臺。”彭學文笑了笑,故意揣着明白裝糊塗。
“狗屁,我纔不信他是因爲胖子。”周黑碳立刻朝地上吐了口吐沫,大聲反駁,“胖子根本不是那種多事兒的人,再說了,如果他怕胖子多心,寫封信去解釋一下能有多麻煩,,你剛纔沒聽他說麼,胖子前一段時間還有信回來。”
“可能龍哥不想打擾胖子的學業吧。”彭學文又笑了笑,繼續低聲敷衍,“胖子跟他關係那麼好,如果他成親,胖子不在場,那多沒意思。”
“那有什麼難的,先把婚期定下,寫信讓胖子請假回來一趟唄,什麼事情,能比龍哥的婚姻大事重要,。”周黑炭的心機根本沒法跟彭學文比,搖了搖頭,繼續反駁,“你沒看斯琴剛纔那眼神,只要我提到結婚兩個字,就像,就像受盡了委屈一般,要我說,就是姓方的搞的鬼,他趁胖子不再,故意弄一大堆鳥規矩出來,打壓龍哥和小鄭他們,以確立自己的威信。”
“有這事兒,那姓方的可真不是東西。”彭學文擡頭看了一眼周黑碳,順着對方口風,非常違心地說道。
斯琴和趙天龍兩人至今不能成親,肯定不是顧忌着張鬆齡兩個月前拒絕提親時所說的那句場面話,這一點,他從趙天龍做解釋時的僵硬表情中,就能看得出來,不過,此事兒還真怪不到方國強頭上,跟據軍統打入八路內部的間諜送出來的情報,爲了洗清外界關於延安“共產共妻”的謠言,八路軍各級部門,對結婚和離婚的條件要求非常嚴苛,男方高於二十五歲,八年軍齡,團級以上,乃是最基本的結婚條件,有些部門甚至要求是“三五八團”,即男女雙方必須都是黨員,並且都有三年以上黨齡,雙方年齡之和還必須大於五十歲,其中一方有八年軍齡,團級以上職務,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趙天龍和斯琴兩人都明顯不能達標,再加上斯琴的蒙古女王身份,他們兩個的結婚報告不被慎重考慮纔怪,換了張鬆齡回來,恐怕結果也是一樣,(注1)
然而,這些內幕彭學文卻不想跟周黑碳多說,斯琴對趙天龍用情極深,她一旦嫁給對方,恐怕整個烏旗葉特右旗,都會成爲“嫁妝”,而一個徹底倒向八路的烏旗葉特右旗,完全不符合重慶方面的利益,非但先前重慶方面在斯琴身上花費的所有投資,都等同於爲延安做了嫁衣,軍統察綏站日後在察哈爾地區的各項工作,也會遇到嚴峻的挑戰。
“我第一眼就知道,他不是好鳥。”難得彭文學認同了自己的觀點,周黑碳繼續大聲抨擊,“動不動就拿規矩來壓人,好像誰不知道他是上面派下來的政委一般,狗屁,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麼德行,如果不是胖子和龍哥一直在讓着他,他的那些臭規矩,山上山下,鬼才當一回事。”
“也別那麼說。”彭學文裝作一幅公正的模樣,悄悄地往火上澆了一瓢油,“規矩還是要有的,否則做不成大事,方國強是從上頭派下來的,見過大世面,當然要把黑石游擊隊按照正規軍模樣來治理,即便有些規矩現在看起來很煩人,可長期執行下去,說不定就能給游擊隊帶來好處。”
“狗屁。”周黑碳繼續撇嘴,七個不服八個不忿,“他那是關內的經驗,咱們察北,跟關內能一樣麼,也不看看情況,就知道生搬硬套,要是張胖子再不抓緊時間回來,紅爺辛辛苦苦打下的基業兒,早晚得讓姓方的給折騰散架了。”
“不是跟你說過麼,張胖子最早也得明年這個時候才能畢業。”彭學文笑着掃了周黑炭一眼,低聲試探,“你要是真看姓方的不順眼,就想辦法敲打敲打他唄,,趁着胖子不在家,狠狠給姓方的一個教訓,也省得他野心太大,威脅到胖子的地位。”
“就憑他,。”周黑碳不屑地搖頭,“他那樣的人,仨綁到一起,也不是胖子的個,且不說胖子是紅爺欽點的接班人,就憑胖子這些年做的事情,姓方的哪件兒能做得到,。”
“那可不一定,有些人幹正事兒不在行,但天生就會當官兒,論本身,他肯定比不過胖子,可架不住胖子長期不在家啊。”彭學文聳了聳肩,繼續煽風點火,“姓方的趁機培植自己的勢力,打壓龍哥他們,等胖子畢業回來了,很多事情已經成了定局,再想改回來可就難了。”
“他敢,,老子今天就去”周黑碳再也壓制不住心中火氣,伸手就去摸腰間的盒子炮,槍柄抽出了一半兒,又瞬間冷靜下來,搖搖頭,低聲道:“他奶奶的,老子還是仔細想想,找個合適藉口再說,咱們北路軍規矩大,老子要是沒有個合適理由就去招惹姓方的,被上頭知道後肯定沒好果子吃。”
看看彭學文滿臉失望,他訕訕笑了笑,又低聲補充,“眼下胖子現在還沒看清楚姓方的是什麼人,老子現在去替他出頭,他肯定不會領老子的情,奶奶的,算姓方的運氣好,,老子繼續忍,大不了忍到胖子畢業,咱們哥幾個一道收拾他。”
注1:各部門都有自己的規定,條件不盡相同,整體來說,後方留守部隊相對寬鬆,前線部隊嚴格,如三五九旅的批准結婚條件是,紅軍時期入伍的連以上幹部、抗戰時期入伍的團以上職務,年齡在28歲以上,即可就地解決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