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天地有雪

暹羅有着完備的政治實體,堪稱遼闊的領地,近千萬的人民,一切與一個小國無異,說“城”只不過是個概稱而已。在自由都市同盟裡,這樣的情形並不少。

兩條自由都市的商業公路,經過此處,南方有河流經過,水陸交會,給予暹羅十分優渥的地理條件。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溼潤的水氣外,也帶來了肥沃的土地,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着農業爲生,自給自足,對於其他的外來者,多半抱持着婉拒的保守態度,這種想法使得暹羅成了一個農業型的都市,無法有太大的發展。

而此刻,蘭斯洛漫步在暹羅的街道上,首次接觸到這份特殊的文化。

“這裡的東西好怪啊!”

走進暹羅城,完全陌生的異國風情,幾乎令蘭斯洛看傻了眼。

與古典、繁榮的杭州城不同,暹羅城的風貌,就像一名籠罩面紗的魔女,活躍、多變、衝突與變幻不定。建築上揉合了許多不同風格,塑像、神話故事、白象、金翅鳥、鱷魚……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裝飾在屋瓦飛檐上。

種滿椰子樹、花團錦簇的熱帶花園,與一座精緻、典雅的寶塔,從原本平凡無奇的店鋪屋頂上冒出來;窄窄的渠道在擁有幾百個房間的豪華酒樓陰影下,無聲無息地流過;雖有些荒涼、但仍可看出舊日氣派的城樓,裝飾了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座落在飯館的後頭。

巨幅彩繪上,嬌豔的美女面露微笑,半裸露的胴體讓行人發出驚歎;一羣孩子踏着輕快的步伐,大聲歡笑,踢着藤球穿過街頭;成千只盤旋的燕子,高棲在最喧鬧的市街上,昂首闊步;一場正在進行中的陽光茶會上,暹羅古典舞者,在綠草如蔭的草坪上翩翩起舞。

地攤上擺着各式各樣的蔬果。這是因爲暹羅氣候溫暖潮溼,是以盛產各類水果,攤販也擺出特產,招攬客人。賣花的、賣水果的、賣手工藝品的、耍雜技的,都爲街上增添了新的風貌。

由於幾個月前波及整個自由都市的大地震,許多建築都在修補中,街景也有些髒亂,但總體而言,暹羅仍是個人氣鼎盛的都市。風拂過高大的椰子樹梢,雖然仍是炙熱,卻另外混和了特殊的清香,使人精神爲之一振。

“哦!原來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地方啊!”蘭斯洛摸摸下巴,出神地瞧着周邊事物。

截至去年下山爲止,他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的深山度過,“死老頭”在茶餘飯後,也會向他提起外邊世界的種種奇觀,但總沒有機會實地一見。

離開杭州後,自己把發展事業的地點選在自由都市,爲的固然是這裡適合盜賊團發展,卻也存着“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自由都市的地理景觀特殊,每個城的人文、自然,都有獨特的風味,奇人異士也多,是個增長見聞的好地方。

路邊的攤販很盛行,特別是販賣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門的貨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寶藏,散發着神秘的誘惑,只是,相較於器物本身的引誘力,小販們卻個個懶洋洋地,或側趴或仰躺,有的甚至直接在臉上蓋張瓦報,在街邊打盹,一點都沒有招呼客人的打算。

蘭斯洛回想起當日在山上時,老頭述說熱帶地方的情形便是如此。這一類的地區,天氣那麼熱,誰還有力氣去大聲叫賣,所以居民大多很懶,只要賺夠今天可以吃喝的錢就收攤,省事的很。

熱帶地方由於物產豐富,人民不需要努力謀生,植物產量豐富,滿山一撿都是食物,因此人們相對地沒什麼鬥志,再者,長時間的高溫,也使得該地的人民慵懶成性,終日昏昏沈沈,沒心力做事,這類都市中,有的甚至連工作都省了,純以觀光業作爲主要的經濟來源。

“天氣太熱啊……”蘭斯洛看看四周,別有深意地笑道:“這話果然是不錯的。”

因爲天氣熱,居民的衣飾就以涼快的麻質爲主。在以前,民風保守,暹羅婦女大多是穿着藍色色調,再繡上簡單的傳統花紋,看上去很有一種純樸美感;不過,近年來與外界接觸漸多,服飾風格上受到影響,年輕一輩的衣服開始出現了較爲鮮豔的顏色,繡紋也精巧起來。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幾名年輕少女,在金飾攤子前選購頭飾,三不五時互咬耳朵,交換悄悄話,然後笑成一團。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卻因“年輕”、“歡笑”而綻放光彩。她們的裝扮清簡,麻質的背心與短褲,恰到好處地裹着豐滿的肢體,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輕聲笑語間,搖曳生姿,手腕上的金環相互碰撞,發出悅耳的“噹噹”聲,瞧得旁人爲之心神盪漾。

不過,相較於這些女孩,街上卻有另一羣人,穿着不合時宜的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目光兇惡地注視着來往行人的一舉一動。

這羣人和街景顯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外地來的。

再仔細看看,這樣的人還不少,一羣一羣分佈在各處店鋪、酒樓,彼此間陌生、仇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們互不認識,只是因爲某種原因,而處於將要發生衝突的狀況下。

“唔!事情不太對啊!”蘭斯洛回想起來,剛纔在城門口就有很多這樣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等候中,這些人也佔了入城者的大多數,他們都身有武功。但暹羅城並非什麼一等富庶之區,突然涌入了這麼多江湖豪客,恐怕是要出什麼事了。

“不成,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本大爺是來作案的,不是來泡妞的,得先想辦法弄清楚情形再說。”察覺到自己可能有許多競爭對手,蘭斯洛心生警惕,決定找個地方先坐下來。

“大爺……大爺!前面那位大爺!”

這時後方傳來奇怪的呼喊聲,蘭斯洛轉頭一看,一個氣喘吁吁的胖子,手裡拿了個大包袱,狂呼大叫,朝這邊奔來,引人側目,正是剛剛的那個雪特胖子。

“呼!呼!喘死我了……大爺,我可找着您了。”

“哦!做什麼?這次你身上錢帶夠,準備來奉獻了嗎?”意外成爲街上人的焦點,蘭斯洛大感不耐,把這雪特人拉到一邊,打算看看他包袱裡有什麼值錢物品。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邊眯出了一絲笑容,對着蘭斯洛傻笑。

“笑什麼笑,是不是想找打。”蘭斯洛給他笑得心裡發毛,左手又握緊了拳頭。

雪特人道:“小人開心,所以笑。”

“神經病,被搶了還那麼開心。”

雪特人連連搖手,道:“大俠此言差矣,雖然是被搶,可被搶也有種類的不同,給三流毛賊搶,是搶;給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搶,也是搶,怎可混爲一談。”

“哦!”蘭斯洛道:“你的意思,該不會是拐彎罵本大爺是三流毛賊吧!”

“不敢,小人哪敢有這樣不敬的想法。”

“嗯,難不成,你在誇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傑嗎?”

“不敢,這樣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有趣。”蘭斯洛奇道:“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說說看,本大爺是哪一等的強盜。”

“大俠您英姿颯然,儀表端正,正氣滿面,正正當當,政通人和,鄭和下西洋……這等英雄氣概,怎會是三流毛賊能相提並論。”雪特人抱着手,諂笑道:“可是,英雄、豪傑這等虛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號,給您提鞋也不配。像您這等超凡絕俗的人物,應該稱偉人、神仙、老祖宗、北極星、人類的舵手,這樣纔夠稱頭。”

說着,雪特人俯身下拜,讚揚道:“喔!能夠被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搶劫……喔,不,是能將錢財供奉給您這樣了不起的人物,實在是小人祖上積德,千百世修來的無上光榮啊!”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雪特人又是出了名的擅長奉承,這番諛詞,只聽得蘭斯洛心花怒放,只覺打出生至今,從沒有這麼光榮過,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幾乎爽得連腳底都要飄起來。總算腦裡還有一絲理智未失,硬生生把這感覺壓下。

(好險,差點連自己叫什麼都忘了,這碗雪特迷湯果真是厲害!)

蘭斯洛勉強鎮定下來,咳了兩聲,道:“嗯!看你一副油腔滑調的模樣,說起話來……嘿嘿,倒還挺‘實在’的。你跟在我後頭,究竟有何企圖?是想報復?還是想貢獻?老實招來,否則別怪我一刀劈下,毫不容情。”

“當然,當然,您那一刀的威名,大陸聞名啊!”雪特人眯着眼笑道:“適才蒙您手下開恩,不但放小人一馬,還在那些兇徒手下救小人一命,小人感恩圖報,希望您能給我一個報恩的機會,瞧您模樣,想必是頭次來暹羅,倘若您不嫌棄,就讓小人充當個嚮導,爲您引路如何?”

蘭斯洛對此地完全陌生,想要打聽情報,有個熟悉此地的人做引導確實方便得多,加上這雪特馬屁精拍得實在過癮,便點頭道:“這也可以,就給你個機會。本大爺肚子餓了,你推薦個好地方去嚐嚐。”

“是,小人必將竭誠盡心,報答您的恩德。”雪特人唯唯諾諾,完全是一副低姿態,“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蘭斯洛。”

“咦?”雪特人面上閃過一絲訝色,隨即輕聲道:“哦!像您這樣的大人物,行走江湖,是該用些假名的,小人明白,小人明白!”

蘭斯洛聽得一頭霧水,“什麼東西?蘭斯洛就蘭斯洛,什麼假名?”

“喔!是小人糊塗,蘭斯洛就是蘭斯洛,再沒有別的名字了。”雪特人道:“那麼,大哥,現在便由小弟帶路了。”他打蛇隨棍上,一見蘭斯洛面色和緩,便改口自稱“小弟”,拉近關係。

“好啊,就由你帶路吧!”蘭斯洛點點頭,再看看那胖子,皺眉問道:“喂!你叫什麼名字?”

“有雪,天地有雪!”雪特人一副驕傲之情,“就是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會有我們雪特人存在的意思。”

蘭斯洛失笑道:“哦!有天有地的所在,就有雪特,那這世界不是臭烘烘了嗎?”

他笑着,便欲舉步,卻發現西南方某處,受陽光照耀,反射出極耀眼的光芒,照的蘭斯洛睜不開眼。

定睛看去,只見是座高樓,卻和暹羅本地的金頂式建築不同,而是座典型的東方式樓臺。周圍的其他建築物,都與那高樓有段不小的距離,顯然是給隔離了,看樣子,該是某位達官貴人的居所,只是,爲何看上去有些殘舊呢……

蘭斯洛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會意,臉色立時凝重起來,道:“大哥,那個地方可不能亂看,我告訴你,那是鬼屋啊!”

“鬼屋!”蘭斯洛吃了一驚,隨即好奇地追問原因。

原來,那個高樓,是座梅花庭園的一部份,當年原屬一沈姓家族。這家族歷史極爲悠久,財勢最盛時,把這梅園修建的是美輪美奐,氣派堂皇,常常邀請許多名人雅士來此吟詩作對,後來沈家敗落,後人遷移,這花園也就荒廢下來。

沈家後人搬遷時,本欲將此花園轉售,可是偏有一件奇事,就是暹羅城本乃酷暑之地,自從設立大範圍地氣結界,圈地建城後,更是如此,可是一進這沈家梅園,非但沒有半絲暑意,反而陰氣森森,教人遍體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敗落後,這林園終年朝霜夕霧,白梅遍開,蔚爲奇觀。

暹羅人多次欲深究所以然,總是得不到結果,日子一久,便有人傳聞其中有厲鬼佔據,生人見之則頭暈嘔吐,大病一場,人們彼此耳語相傳,早將那沈家林園當作人間鬼域,生人莫近,這鬼屋之名,也就不脛而走了。

“是這樣啊!”蘭斯洛沈吟不語,試着去猜想其中的關鍵。促成他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着歷練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多記,這樣才能迅速增強自己的閱歷,所以,非常難得,蘭斯洛認真地進行着自己並不擅長的腦力激盪。

那片梅林距此已是不遠,從這看起來,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特異之處,會有如此異變,確是難以索解。

“唔──唔──唔──就是這樣!”同桌的有雪可沒那種閒情逸致,這名雪特人目前正充分發揮其生物本能,趁着有人肯作東,把桌上的四色點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他與蘭斯洛同來,路上馬屁層層疊疊,把蘭斯洛奉承得上了天,雖然沒有蠢到把這當真,但也對這笑臉胖子大生好感,主動邀他共餐。

這家酒樓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樓的連鎖店,在暹羅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費場所,有雪一聽到蘭斯洛要找地方吃飯,便義不容辭地把人帶了進來。

不過呢,儘管是高消費場所,還是有專門招待一般顧客用的低等席次,蘭斯洛身上旅費微薄,心裡打的又是吃霸王飯的主意,當然也不敢跑上貴賓席,省得等會兒跑不掉,兩人老老實實地在一樓靠門邊的角落,挑了張座位坐下。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較差,桌上的開胃點心也做的頗爲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餓死鬼投胎一樣,大吃猛喝。

或許因爲是正午時刻。儘管這是較低等的一般席,前來光顧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場地又大,單只是一樓,就有三、四百人。他們高談闊論,喝酒吃肉,把一樓鬧鬨得與市集無異。只是,大部分的客人並不專心,嘴裡講話,一雙眼睛卻不時向街上探望,發現了什麼風吹草動就急忙伸手探向懷內,想拔兵器,許多人似乎都處於一觸即發的緊張狀態。

很顯然地,這與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類的人,或者說,是爲了同一目的而來的人。

同處一樓的客人中,像這樣的人佔了大多數,剩下的多是本地人,他們感覺不到這種詭異的氣氛,開心地談天說笑。

在斜對邊的那個角落,坐了一個黑髮男子,從隨便系在腰間的光劍看來,應該是個水準以上的劍士。他對於街上的種種,顯得毫不關心,只是一個勁地猛喝酒,桌上擱了盤不曉得是花生還是瓜子的點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着酒甕便是一陣狂飲,地上堆棄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種不同的酒類,唯一共通點便是酒精濃度都很高。不過,這人的酒量顯然不錯,儘管一雙通紅醉眼朦朧欲睡,可還是開了新酒便乾,把烈酒當成白開水,換做一般人,早給醉死在桌下了。

蘭斯洛瞧的嘖嘖稱奇,剛想過去看看他是什麼的人物,卻給另樣東西引去。

是蘭斯洛正對面那桌的客人。

那人也是個青年,身着白衣,一人獨坐,桌上僅放了瓶小酒。他呆呆的斜望着門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樣子,偶爾鎮定下來,想給自己斟杯酒,手卻抖得拿不穩酒瓶,臉上的表情又是擔心,又是驚恐,彷佛有什麼事難以決定似的。

蘭斯洛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聲道:“喂!你看。”

有雪正把最後兩塊點心塞入口中,給蘭斯洛這突然一撞,差點沒當場噎死。囫圇吞棗地把東西嚥下,順着蘭斯洛的目光瞧去,不由得笑道:“這也有趣,一個猛灌酒,一個拿了酒又不喝……啊!是了,大哥是不是認爲那小子太浪費了,有酒不喝,沒問題,他不喝咱們來喝,我這就找他說去……”說着便要起身。

“笨蛋,誰要你注意這個,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特別把聲音壓低,蘭斯洛道:“別看這小子白白淨淨,斯斯文文的,告訴你,他是個賊,他來這兒鐵是爲了搶劫。”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實在是天生的舵手,人類的太陽,居然連這小子是來搶劫的都能看出來。”有雪驚歎連連,問道:“不知大哥是怎麼看出來的?”

蘭斯洛當然不好意思說因爲自己也是個賊,此乃同行識同行。當下只是板着臉孔,故作神秘道:“天機不可泄漏。”

嘴上胡扯,心裡卻是又喜又憂。喜的是,能夠吸引這許多江湖豪客,自各地而來,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沒有白跑一趟;憂的是,截至目前爲止,自己仍弄不清有關的資料,這麼昏頭昏腦的,只怕錯失良機。

(不成,再這麼下去就糟了。)

蘭斯洛瞥向有雪。雪特人別的不行,但因慣於流浪,對大陸各地的見聞,倒算淵博,或許可以從他口裡問出些東西。

趁着蘭斯洛還沒回過神,有雪招來夥計,用不純熟的暹羅語,想點幾樣料理。

“喂!別點太貴,我身上沒帶多少錢。點多了自己負責。”

“喔!要自己負責啊。”

有雪點點頭,想了一下,一對貓眼得意地眯了起來。確定蘭斯洛又在發呆,有雪對夥計說道:“這個、這個、還有這個,天氣很熱,我要一份‘鍋湯’,這位大爺什麼都好,但是‘普力奇奴鑾’要多加一點……對了,我還要幾份‘南媽泡’,謝謝!”

夥計見是雪特人來光顧生意,臉上盡是不悅之色,但聽他點的道地,也不禁有幾分親近,面色漸和,待得聽到後半句,這才吃驚地望向蘭斯洛。

“哦!沒關係的,這位大爺,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指蘭斯洛,豎起大拇指表示稱讚,同時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證。

蘭斯洛弄不清楚發生何事,看到夥計滿是吃驚的表情,而有雪又正在竭力保證,自然也知是夥計看不起自己,當下重重地哼了聲,他不會說暹羅語,便伸手拍拍胸膛,擺出自信滿滿的樣子。

夥計見蘭斯洛這樣的態度,又是這等壯碩的身材,認爲這人大概沒問題,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張羅了。

“去,什麼玩意兒,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爺發了大財,要你們一個個磕頭認錯。”蘭斯洛嘴裡嘟囔,他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想來大凡夥計會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沒錢,所以一開口便罵夥計嫌貧愛富,不是好東西。

發現有雪對暹羅城一帶似乎很熟,蘭斯洛便想發問,有雪卻已經笑着開口,道:“咱們來早了些,再坐些時刻,可以看到絕世美女喔!”

“絕世美女!”一聽到美女兩字,蘭斯洛心中一凜,但立刻擺出莊重表情,道:“什麼絕世美女!聽說你們雪特人的審美觀大有問題,別把什麼三姑六婆都說成天仙一樣。”

有雪諂笑道:“美不美,現在還不知道,我也是聽族人說,這間店最近中午會有個美人兒出來彈琴,樣子是風華絕代,傾國傾城,這才眼巴巴地趕來,想要一賭美人的風采啊!”

蘭斯洛本就是少年心性,立刻被這話說動了心,面上儘管不以爲然,腦裡卻不禁猜想那美人會是什麼相貌?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還沒看到,就先遇到了偉人,能一睹大哥您的偉人風範,小弟可比看光了十個八個美人更開心啊!”

蘭斯洛聽得搖頭輕晃,暗贊這小子說話得體,果然是個識英雄的人物。他本來打算嚮導的用途一了,立刻與這雪特人分道揚鑣,但連連受他奉承,等會兒又說不定有用於他,現在反而有點想與這人結伴同行,作案時也有個接應,不知不覺已開始把他當同路人了。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同道中人!”蘭斯洛一怔,看見這死胖子猥褻的笑臉,急忙否定道:“誰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爺正常的很,可……可別以爲我是你那條道上的。”

“我不是說這個。”有雪靠了過來,小聲問道:“看大哥的樣子,也是外地來的,不知道大哥在別處窯子裡,有沒有要好的粉頭啊?”

“粉頭?那是什麼?”蘭斯洛側着頭想了想,他知道什麼是窯子,可是聽不懂“粉頭”是什麼,是某種食物嗎?

有雪遲疑道:“這個嘛,就是問您,有沒有要好的婊……呃!紅顏知己,對,有沒有要好的紅顏知己……”發現左右有奇怪的目光投來,有雪自動把“牀上的”這補充詞省略掉。

蘭斯洛卻是一時答不上話來。

要好的紅顏知己?那個人,算嗎?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頭的寶物當路費,終於遂了心願,偷溜下山,路上遇見了個笨呆子,搶了他的衣服,準備進城……之後,之後的事情就怎麼也記不得了。

只記得,當自己再次有意識時,是躺在一張挺舒服的軟牀上,身體不知怎地受了傷,而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女,帶着輕笑,一直陪伴着養傷中的自己。

她告訴蘭斯洛,她的名字叫做蒼月草,是雷因斯.蒂倫一位高官的私生女兒,因爲遊學來至艾爾鐵諾。前兩天遊湖時,遇到暴徒調戲,幸虧蘭斯洛突然衝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這才保住了平安,但在混亂中,蘭斯洛給一棒子敲中腦袋,就此昏迷了過去。

聽完了這些解釋,蘭斯洛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爲什麼自己的傷,是腦袋給敲中,可是痛的卻是胸口呢?

蘭斯洛對所謂的貴族也沒有好感,實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來,自己怎麼會去救一個千金小姐。

剛開始,蘭斯洛對蒼月草的家世還有幾分忌憚,可是,在養傷的這段期間,少女每日都來探他,待他極好,終日在牀邊說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脾氣暴躁的他不致氣悶。後來,單是她坐在牀邊,靜靜地凝視,水晶般清亮的美麗眸子,就會讓自己胸中的不安、狂躁全都平和下來,那是這輩子從沒有過的感覺。

也許是崇拜救命恩人,也許是爲了寂寞,這出身嬌貴的千金小姐,似乎慕戀上自己,蘭斯洛起初自豪暗喜,可是與某人相戀的彆扭感覺,又在不久後讓他感到不慣,傷勢一愈,立刻離開杭州。

依照當初目標,他往自由都市行去,在那裡鍛鏈武學,開始招兵買馬,進行盜賊生意。本以爲再沒機會與蒼月草交會,可沒想到,分別不過兩月,便給她離奇尋來,淚眼汪汪地詢問爲何不辭而別。

被弄得煩不勝煩,加上手下弟兄起鬨,蘭斯洛無奈點頭,半認可了兩人的情侶關係。

盜賊生涯行蹤不定,有時給官兵追捕,那更是朝不保夕,卻說也奇怪,不管自己移動到哪,每隔一段時間,蒼月草總會找上門來,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離去,如此數次,蘭斯洛也習以爲常了。

有時蘭斯洛靜心想想,這蒼月草其實也是個好女孩啊!

對自己那麼好,又能瞭解自己的心事與煩憂;腦袋看來笨笨的,但古靈精怪的點子層出不窮;容貌美得出奇,至少在看過的那麼多女人裡,還沒別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反應又好……實在是沒什麼好挑剔的。

可是,她算是紅顏知己嗎?

蘭斯洛不敢確定,他只知道,現在的自己如果要討老婆,實在不敢考慮這樣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闖一番事業,雖然還不肯定最後目標是什麼,但絕離不開成天廝殺、刀頭舔血的日子,這是自己理想的男兒豪情,也是自己最習慣的生活方式;將來的伴侶,縱不能在這方面有所助益,卻也不能大扯自己後腿。

像那種嬌怯怯的貴族小姐,未經世途險惡,成天只學些詩歌與繡工,連見了血也要暈倒,怎能適應自己的生活?況且,大家本是兩個世界的人,她如今對己有意,卻未必打算託付終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貴族女子對草莽世界的好奇,這才垂青於己。

不管怎樣,對這女人還是保持一定距離比較好,畢竟彼此的差距太大,變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後失望得更大,豈不是很糟糕嗎?

“沒有。”蘭斯洛回答有雪道:“現在沒有。”

“這樣啊!那好極了。”有雪笑道:“等會兒我就帶大哥去逛逛,您別瞧這暹羅城不是風雅之地,嘿嘿,異國美人,還是挺有異國風味的……”有雪說完,乾笑兩聲,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這陣岔,卻耽誤了蘭斯洛問話,蘭斯洛待要問起最近暹羅的情勢,跑堂的夥計已經走近,送上了熱騰騰的料理。

大概因爲是一般席的關係,料理是極普通的本地菜。有雪點的“鍋湯”,是一種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給蘭斯洛的,則是很普通的咖哩飯,點心是裝在熟椰子裡的軟果凍和包在香蕉葉中的蜜餞,除此之外,還有一壺冰鎮椰子汁,也就是有雪點的“南媽泡”,透明清澄,散發自然的芬芳。

“來,別客氣,趁熱吃啊!”有雪顯是識途老馬,拿起桌上諸多調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羅料理以辣味爲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調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蘇、小豆蔻和一種圓圓的蛋茄。此外還有一種調味醬,也是暹羅人的珍寶,那是一種將魚磨碎成漿狀後加工的醬,叫做“魚露”,暹羅語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鮮美。

蘭斯洛對有雪瘋狂加調味醬的舉動,顯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盤中的料理,微黃的暹羅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帶綠的咖哩醬,撲鼻的辛辣味,適中地引出人的食慾,怎麼看都是佳餚。這家店的水準果然是一流,就連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這麼好,真該好好打賞。

暹羅料理大多都是湯湯水水,故而絕少用筷,改以湯匙取代。蘭斯洛舀了一匙飯,正要往口中送,卻見周圍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幾個夥計聚在一起,驚訝地向這邊指指點點,口中不住說着什麼“普力奇奴”。

蘭斯洛皺起眉頭,問道:“那些傢伙在說些什麼鬼東西?”

有雪喝口湯,隨口道:“喔!他們說,要是大哥能吃完這盤飯,那咱們這餐就免費……”

“神經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連吃個飯也要大驚小怪。”蘭斯洛沒好氣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飯,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飯入口中,沒嚼兩口,蘭斯洛便覺得自己的口中像給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熱好熱的感覺,恍若燒紅的細針,正不斷地刺激着味覺神經。

有雪察覺異樣,頗爲遺憾地停止進食,看着蘭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嗎?你的臉好紅喔!”

“……”

“真的耶,越來越紅了喔,不會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嗎?你現在的樣子,好像是吟遊詩人常常說到的那個……那個……噴火龍!”

“吼!”

蘭斯洛狂嚎一聲,一張臉紅的可以滴出血來,眼淚直流。他以幾乎超越聲音的速度跳起來,踢翻了椅子,大聲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準備……”

蘭斯洛哪裡還等他,瞥見對面桌子上有杯東西,該是冷水或是什麼的,夾手奪過,直灌進口中。

一口飲盡,味道似乎有些不對,蘭斯洛再一看,杯裡裝的原來是該處有名的烈酒,“烈焰紅脣”。酒的主人,那個遲疑不決的白衣青年,正吃驚地朝他看來。

“吼……鬨!”

在衆多客人眼前,蘭斯洛把頭一仰,一道鮮紅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噴出。

“唉呀!大哥啊,我媽媽從我小時候,就一直告訴我,吃東西要小心,要細嚼慢嚥,否則很容易吃壞肚子,怎麼你媽媽沒告訴你嗎?”

有雪拉拉雜雜地說着,還不忘召來夥計,再要一份鍋湯。在他對面,蘭斯洛通紅着臉,淚眼汪汪,只是一個勁地喝椰汁解辣。

剛纔,在蘭斯洛當衆表演噴火雜技,讓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繼而掌聲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該死的雪特人,逼問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來,暹羅料理多屬辛辣,而咖哩是暹羅的着名料理,自不例外,在製作咖哩的種種辣椒醬料中,最辣的一種,稱爲“普力奇奴鑾”。這種由綠色小辣椒所調配成的醬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讓外地人辣得從椅子上跳起來。

爲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羅地方的料理師傅,通常會將醬料稀釋,但“楠”的大廚師極有自尊,對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獨門配方特別加辣,升格爲招牌菜,並立下規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盤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這一頓就可免費。

“所以你這龜蛋就這樣把我賣了。”蘭斯洛沙啞着嗓子回答,這是表演噴火的後遺症。

有雪道:“大哥你說沒錢,又說點多了要自己負責,那隻好用這方法了。你看,結果不是很如人願嗎?”

雖然沒吃完那盤飯,而且臉色大變特變,但因爲蘭斯洛誤打誤撞地露了一手雜技絕活,“楠”的主管人員驚異非常,宣佈這頓餐半價招待,而觀賞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規矩,紛紛丟賞金過來,七折八扣之後,反而還撈了筆小財。

蘭斯洛一肚子火,把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給罵盡了。這類人種的卑鄙果不虛聞,本來還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羅做票案子,現下當然是不能與他久處,還是快快問明瞭有什麼買賣,趁早分道揚鑣纔是。

“喂!我說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麼!”蘭斯洛問道:“這暹羅城裡……最近是不是有什麼大事要發生啊!”說着,對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時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爲了東方家的婚禮而來的。”

“東方家,什麼東方家?”想不出什麼眉頭,蘭斯洛問道。

“這嘛!大哥可知道,大陸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幾人?哪幾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蘭斯洛一怔,卻是答不上話。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離開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自我鍛鏈、招募夥伴上,並沒有機會增加江湖歷練,而陸續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實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給這麼一問,理所當然地答不出來,可偏又不想在這矮鬼面前丟臉,只得猛榨腦子,試着從死老頭的隻言片語中,湊出些零星記憶,打腫臉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爺當然是知道的,就是那個什麼來着,對,二聖三賢者嘛,剛好五個。”臉不紅氣不喘地說了一串,蘭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腦子實在很好,居然還真能湊出五個數。

“三……三賢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見着什麼極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繼而大口椰汁混粥噴出,指着蘭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嚕嚕……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論,看一個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實在不是什麼賞心悅目的樂事,聲音古怪難聽不說,單是那亂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觀者的毀滅欲,特別是當自己身爲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點像將火把投入菜油中……

蘭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給嘲笑得面紅耳赤,然後惱羞成怒,新仇加舊恨,火噴三丈高,最後決定,要翻桌子來頓狠打,掐死這青蛙種的雪特人。

大概感應到殺氣,只見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說大哥啊!你的資料太落伍了。龍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沒族人現世,怕是早就亡族滅種了。至於皇太極、卡達爾這兩個老頭,還不也是幾百年沒聲沒息,說不定,早就死得連骨頭都給人拿去打鼓囉!這些過氣的老排行,還是別拿出來丟人現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聲問道:“想不想知道當今江湖上的風雲人物是誰?”

這一問,問的巧妙,蘭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廬未久,本就對這些雜事軼聞深感興趣,有雪的這一問,剛好擊中了他那所剩無多的求知慾,臉上怒容登時改成一副興味盎然的模樣,放下原本緊握的拳頭,催促有雪快說。

有雪面有得色,賊笑道:“大哥有沒有聽過,江湖上有三柄神劍,四位公子,五個奇人與七大宗門。”

蘭斯洛聽得一頭霧水,把頭搖得像個鈴鼓似的。

有雪大聲笑道:“不打緊,不打緊,想必是大哥神威蓋世,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纔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這還像句人話!”蘭斯洛點點頭,仍是催他快講。

其實,蘭斯洛對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錯,他的授業師脾氣是狂傲到了極點,素來不把別人放在眼裡,自身的眼界又是極高,自也不會向蘭斯洛提起這些後生晚輩。

有雪擺出說書先生的模樣,搖頭晃腦,猛地一拍桌子,長聲吟道:“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自九州大戰至今,已二千餘年,期間故國復興、衰亡者有之,新邦強霸天下者亦有之,隨着烽火不斷,戰端紛起,在四大勢力確定大致版圖前,風之大陸可以說是進入最亂的戰國時代。

在與魔族的抗戰中,上世代的高手幾乎死傷殆盡,能夠存活至戰國時期者,寥寥無幾。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期血與血的爭伐,爲培育人才提供了絕佳的試煉場,世代交替得以進行,羣雄並起,能人倍出,一時多少豪傑,足以取代舊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現了。

舊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聖、三賢者,不是敗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蹤成謎,除了“月賢者”陸游仍屹立不搖外,剩下的甚至連傳人也沒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領袖人物來填補空缺。

因此,經過幾次大型比試,配合各式詳細資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爲主證,公佈了一份“封神榜”,記載當前大陸上高手一百八十人,傳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這封神榜之上,尚有兩句膾炙人口的俚言。

朱鳥刀,白鹿劍,魔導終屬雷因斯。

五霸強,七雄出,三王四公誰論尊?

蘭斯洛奇道:“那是什麼鬼玩意兒?”

有雪道:“嘿!俗語說的好,百日練刀,千日練槍,萬日練劍,世上兵器雖多,稱上顯學的,還是刀劍。而當今世上,要講練刀,那是武煉朱鳥稱霸;若說習劍,自然是白鹿洞獨尊,可再要說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還是雷因斯.蒂倫,舉世無雙。”

朱鳥騎士團,是武煉的聯合騎士團,內中高手無數,乃當世三大騎士團之一。

武煉偏處西南蠻夷之地,向來臣服於艾爾鐵諾,屬於其特殊領地。初代國主大會三十四族蠻酋而建國統一,爲了促進彼此團結,故邀集諸酋共組騎士團,歃血爲盟,畫爲鳳凰旗,此即朱鳥騎士團之由來。

有鑑於其時白鹿洞勢大,劍術千錘百鏈,實非任何其他門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傳統“劍爲王道之兵,騎士必用劍”的規章,朱鳥永遠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騎士團,初代國主於是毅然棄劍從刀,延攬各家高手,或重金購買絕學,或偷師、或鼓勵研習,傾一衆英才之力精研刀術,如此數代而有大成,朱鳥刀遂與白鹿劍齊名。現任朱鳥騎士團大統領“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譽。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倫,均是九州大戰前便享譽久矣的顯學。白鹿洞號稱風之大陸武學正宗,掌門陸游隱然便是當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爾鐵諾的武學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學堂,聲勢之盛,一時無兩。

雷因斯.蒂倫,數千年來的文化累積,在魔法文明上的發展,實是非同小可,雖然連續幾任女王都沒有突出的表現,國勢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仍能穩穩掌握魔導師公會的大權,令其餘強國既羨且妒。

“這前半句話,代表了眼下大陸上的三大強國,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陸就這麼切成四塊啦!”有雪停住說話,把杯中椰汁一口飲盡。

雪特人的食量頗大,有雪自也不會例外,他動作又是奇快,趁蘭斯洛聽的入迷,口說典故,手底移動如飛,桌上點心倒又有大半進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雜草謀生力,可見一班。

“四大勢力則分別以四大公子爲代表,而其中獨領風騷的,是‘唐殤君’李煜。”有雪道:“但主導這四大勢力的,是七個由家族子弟組成的世家,稱作七大宗門。我們所在的暹羅城,就屬於七大宗門裡‘遍地珍異生豪光,引得紅日出東方’的東方世家。”

蘭斯洛聽得有雪說到重心,連忙用心聆聽。

原來,在當前的風之大陸,有七個經商極度成功、富可敵國,勢力甚至超越一國王侯的大家族,合稱七大宗門,也稱七雄。七雄在獨門的商業領域上,賺進驚人財富,發展家族勢力,同時也以各別的家族武學,馳譽一方,其一舉一動,往往牽動所在國的重要國策。

其中,東方家以鍊鐵、鑄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雲:“遍地珍異生豪光,引得紅日出東方”。據說,東方家的先祖擁有矮人血統,在鍛造各類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發跡,其後代子孫繼承祖業,幾代下來,竟讓東方世家成了個鍛造世家。

值此戰國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發了大財,東方家的純種血脈時隱時現,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優異能力,但東方家都與矮人族維持着親暱的往來,有六個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長久以來,東方家在此業上始終執掌牛耳,當前的創師,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東方家的教習館。

但東方家雖然勢力雄強,卻素來少關心天下大勢,只是這次不知怎地,傳出了消息,世家中有一族女,將與外人連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禮還是嫁妝裡,據說有上古珍寶“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無價之寶。既有隋侯珠,那其餘陪襯的禮物,想必也是價值連城。此一消息傳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趕來,想要撈點便宜。

“照理說,隋侯珠是要運回總堡的,可是,要往東方家總堡,暹羅城是必經之地,所以運寶隊伍一定會經過這,或許有人打算在此就動手,省得進了東方家總堡出不來。”

“話是這樣講。但是暹羅城到底已經算東方家勢力範圍。”有雪壓低了聲音,道:“那東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領地內行搶,猶如老虎頭拍蒼蠅,嘿嘿!十條命也不夠死啊。”

聽了有雪的簡介,蘭斯洛總算對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會來到此地,是在上趟與蒼月草會面時得到的情報。這個貴族私生女的父親,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報靈通;得到風聲的她,特別趕來提供消息給心上人。

“往東南邊走走吧!聽說暹羅城最近有樁大買賣,吸引了很多人,說不定有便宜可撿喔!”

數月前的大地震,對自由都市創傷極深,不少大城市變得滿目瘡痍,更憑空添了爲數衆多的難民,蘭斯洛雖然是盜賊頭,看着災民慘狀卻也搶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計紅字,蘭斯洛便決定來暹羅碰碰運氣,將部下們交託給副頭目,自己孤身入城來探聽消息。

(唔!果然有點價值,隋侯珠啊……)

蘭斯洛心中評估,能吸引各路盜賊至此,這樁買賣肯定是有的瞧了,不過,東方世家位列當代七強之一,實力豈容輕侮!這些人多半買賣作不成,反鬧個灰頭土臉。只是,這道理如此淺顯,難道人人都是爲着碰壁而來?

如果各路盜賊能結成聯盟,統合人力物力,或許能……

還是不行!人力太過分散,就算掠奪成功,單是分贓便擺不平;況且日後讓東方家查出聯盟爲首者,上門殺光,這等風險誰人肯冒?

那來這裡的人,會有什麼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僥倖,打算等別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魚,看看能不能撈到些什麼好處。呵!別人能這麼做,自己爲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魚,來個大亂特亂好了。

經過些磨練,蘭斯洛眼界開闊了不少,做事稍有謹慎,既然決心參與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一下己身實力。近些時候,他不斷鍛鏈,目前的武功,只要別碰上高手,當可自保有餘。

東方家是當世七雄,高手衆多,要明刀明槍的硬幹,那定是以卵擊石,看來也只好等旁人混亂時,趁火打劫。

說來也是遺憾,只怪自己學識不夠,大好的秘笈不會運用。那日在杭州醒來後,趁着四下無人,打開了布包。這個布包,當年在山上,死老頭每日都會把玩數刻,雖然不知道里頭的東西是什麼,但看那副皺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寶物。

結果,布包裡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經模糊不清,從內容上看來,似乎是什麼武功秘笈,只是,裡面字字句句,看來雖有深意,自己識得其字,卻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這類的上乘武學,只要一個練錯,立刻走火入魔,經脈俱斷而死,是以不敢亂來。

以死老頭平日對這秘笈的重視,裡面所記載的東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沒有相關知識,而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開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將秘笈擱置,對着嘆氣。

(要是練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這麼狼狽,那死老頭,留着好功夫不教,盡講些莫名其妙的東西,還騙我說是絕世武功,簡直是耽誤本大爺的青春嘛!)

想起從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蘭斯洛立刻就是滿腹不快。從小到大,死老頭每次突發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說:“喂!我剛剛想到了新的主意,這樣鍛鏈,應該可以練成絕世武功,你去試試看吧!”然後就是一堆難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來,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帳了。

當時刻苦忍受,固然是爲了不聽話就一頓好打,但也存了“練成絕世武功,可以威風八面,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念頭,哪想到,下山後才知自己坐井觀天;與普通的警備隊交手,那是綽綽有餘,但對上高手仍差着一大截,更罔論稱雄天下。

體內的恐怖內力,倒很是有幾分絕世內功的規模,但駕馭不住,每次催發身體都像是要被炸掉了,與其說是神功,倒不如說是一種纏身怪病。

想到這裡,蘭斯洛嘆了口氣,很有些興味索然,如果說,這些“絕世武功”是騙人的,那死老頭也不過是一個發了顛的老騙子,那麼,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幾招不值錢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練成,又能怎樣?自己出人頭地的理想,可實在渺茫了。

想着想着,蘭斯洛隨口問道:“對了,那你知不知道,運送財寶的隊伍,什麼時候會經過此地?”

“這個啊……好像就是今天吧!”

“今天?!”蘭斯洛失聲叫道。運寶隊伍今天就到,自己這探查情報的怎樣也來不及回去通知,這樣豈非錯失良機!

“現下是正午,如果沒算錯,隊伍可能馬上就要入城了,從這裡看得到喔!”有雪道:“我還在奇怪,您這樣全大陸知名的人物,爲什麼突然跑到暹羅來?原來也是對這有意思啊!不過,您以往的目標都是美女佳人,怎麼這次對財寶動了心……啊!我明白了,您定是對那新娘有興趣!”

“你在胡扯些什麼啊!”有雪的話,聽得蘭斯洛滿頭霧水,正想問個明白,後方突然鼓譟起來。

“各位,各位,請靜一靜,請靜一靜。”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跑堂的夥計忽然叫嚷起來。

客人們止住談話,往那邊看去。夥計讓開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後緩步踱下樓梯,出現在衆人面前。

有雪眼發異彩,連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搓手道:“終於來了,終於來了……”

只見一名年輕女子,手裡抱着把月琴,蓮步纖纖地走下臺階,向客人們欠身行了個萬福。她臉上罩了層面紗,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羅式天藍衫子,絲緞般的長髮輕輕梳攏在耳後。手指較一般人爲長,白皙而修長的水蔥,晶瑩一如嫩玉,給予人極深刻的印象。

(好個天仙似的人物。)

雖然看不見面目,但看她這等婀娜體態,相貌想必是不錯的,真想不到在這地方會遇到這樣的人物,蘭斯洛暗暗喝了聲採,回思所見,除蒼月草之外,實無見過這等佳人。

有雪道:“我說的就是這個了,我聽人家說,這家館子最近來了位大美人,嘿,果然沒有白來啊。”一面說着,臉上盡是急切、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夥計朝四方做了個揖,朗聲道:“各位今日來光顧小店,是小店的福氣,可今兒個有件事,需要各位爺兒們幫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夥計恭恭謹謹地說了些客套話,大體上的意思是說,這位五娘姑娘,是貴族之後,名門世家,家鄉遭遇戰禍,要前往艾爾鐵諾投靠遠親,行至暹羅,因爲欠缺路費,流落此地,一個單身女兒家沒什麼技藝,百般無奈之下,只好拋頭露面出來賣藝,希望各位幫幫忙,幫她湊足路費……

這類事在風之大陸很常見,旅人行至某地旅費用盡,便以街頭走唱、表演雜耍之類的技藝,賺取生活費,此亦是吟遊詩人的開端,後來這風氣慢慢傳開,也就不只是吟遊詩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險,也會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間聲譽好的館子長期駐唱,收入更是可觀,這五娘看來便是如此了。

這五孃的名頭顯然不小,她一出來,除了許多早已等待的食客,又有不少客人涌入,把一樓大廳擠得滿滿,還有不少對街酒樓中的人引頸而望,預備聆聽她彈曲。

夥計介紹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們欠身行禮,自行找了張凳子,靠牆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撥絃,調聲弄調,開始泠泠淙淙的彈起來,曲調輕柔,是現今大陸上的流行小曲。

羣衆們自行談笑開來,也有人聆神傾聽,五孃的指技着實不錯,撥絃轉軸,豆蔻輕揮,琴聲曲盡其情,引人入勝,而她指頭本長,撥絃時姿態更是美觀優雅,教人着迷。只是連彈了幾曲,卻未有輕唱隻言片語,看來是隻彈琴不獻唱了。

美人默默,雖然讓人好生遺憾,但她既是世家貴女,書禮持身,出來獻技已屬難爲,想來也是不可能當衆賣唱獻舞了。但見玉人峨眉微鎖,香鬢帶愁,偶爾舉臂揚絃之時,水嫩的肌膚,欺霜賽雪,端地是絕代芳華。

羣衆初時還有出聲,要求彈些較風行的歌謠,慢慢地,受琴聲感染,都止住說話,聽她彈琴,便是那不解風雅的莽夫,也覺得五孃的琴實在好聽,就算不好聽,那美人,總是好看的!

“呃……好聽,好聽,好……的琴啊!再來一杯!”坐在蘭斯洛斜對邊的那個醉鬼,也悠悠甦醒,跟着琴韻搖頭晃腦,連帶那頭上酒甕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幾曲帶着南洋風的柔和小調之後,五娘琴聲忽地一變。

“錚!錚!錚!”

五娘連揚三聲,似鐵箭離弦,琴音沖霄般陡然拔高,直擊心房,聽得在場人俱是一驚。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專心彈奏,指下錚錚,連擦帶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來,五指變幻、諸絃並奏間,戰鼓旌旗,鐵馬金戈,兵甲肅然,盡是一派莊嚴肅穆的恢弘氣派。

羣衆皆是一呆,想不到這樣一個嬌弱女子,會彈出這樣陽剛的曲子,只聽她指底飛快,由“將軍令”變做“點將行”,再變“破陣子”,一曲緊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個鳴琴美人啊!”

聽衆紛紛賀起採來。自武煉的槿花之亂後,大陸上並無大規模戰爭,但尚武風氣盛行,連帶使得軍歌、戰歌流行,人們早已聽個爛熟,倒哼如流,此時聽她鳴琴若忘,把曲中意境發揮的淋漓盡致,簡直不輸當代一流宮廷樂師,識貨的人都忍不住大聲鼓掌叫好。

琴音揚挫不定,前一下是萬馬奔騰、壯志飢餐的戰陣豪情,後一下卻是黃沙萬里、冷月斜照無定河的悲愴哀愁,短短四根琴絃,變幻出千萬種不同風貌,漸漸地,琴聲越行高亢,竟是隱帶殺伐之氣。

琴韻連轉,到後來,琴音忽剛忽柔,融合無間,月琴本身便有幾分滄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帶着悠悠古意,顯非一般軍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黃沙”的韻味,卻只有掌握的更深。

衆人只覺得眼前一花,剎那間,彈琴的哪裡還是個嬌弱紅妝,簡直是個披胄帶甲的女巾幗,她胸藏十萬兵甲,意氣風發,正要破陣於沙場之上。

蘭斯洛也難得地聆聽着樂音。他個性好動,絕無耐性品評音樂,但五孃的琴音,讓他想起了自己立志成就一番事業時的豪情萬丈,現在只覺得胸中熱血沸騰,很想跳起來大吼大叫一番。

這時,樂曲的風格再變,曲調仍是一樣,但卻漸漸聽似人聲喧鬧,隱隱還有管鑼絲竹之聲,由小轉大。

蘭斯洛心中大奇,難道憑區區一把月琴,就能千變萬化,還模擬出其他不同的聲音嗎?

但再聽一會兒,喧鬧、鑼鼓之聲漸響,反而壓過了原本的琴聲,衆人也發現不對,紛紛轉頭外望。

只見一隻隊伍的先端,轉進了路頭,預備經過這裡,穿越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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