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以爲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幾天後,駱逸辰竟又接到了那個女人的電話。
“你好,那個……你還記得我嗎?”女人有些緊張,說起話來吞吞吐吐的。
駱逸辰立即聽出了她的聲音,卻故意問:“你是哪位?”
女人說:“嗯,前幾天,我打錯電話,你還了我兩塊四毛錢……”
“哦,”駱逸辰決定同她開個玩笑,“不好意思,我老闆現在不在。請問你有什麼事?”
女人頓了頓,突然輕輕說:“你別裝了,我知道是你。如果你不想和我說話就掛掉,何必這樣戲弄我呢!”
駱逸辰一怔,剛要開口,她卻已然掛掉了電話。
這莫名其妙的來電,讓他莫名其妙地內疚起來。這本來不關他的事,但既然他遇上了,是不是應該有始有終呢。
於是他把電話打了過去。
她卻沒有接。
一連打了好幾次,她都沒有接。她好像人間蒸發了。
駱逸辰想給她發短信。可把短信調出來,他卻不知道該說什麼纔好,琢磨了半天,只好作罷。
人往往容易被沒緣由的事弄得心神不寧。
駱逸辰決定再去會會她。
他徑自開車去了上次見面的那家咖啡館,這纔給她發了條短信:我現在就在那家咖啡館,不見不散。
女人一直沒有回短信。
他也不着急,點了杯咖啡,取了本雜誌,邊看邊等。
這期間,他點了午飯,又點了晚餐,直到十二點鐘咖啡館打烊,女人一直沒有現身。
他覺得自己已經做得仁至義盡了。她不出現,那是她的問題。他起身離開。
走出咖啡館的那一刻,他頓覺輕鬆了許多。
手機卻偏偏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
是她回的短信:如果你還在咖啡館,請來西郊民巷178號,我在這裡等你。
駱逸辰的眉頭不覺一挑。
這個邀請實在太過富於挑戰。這夜深人靜的,跑到一個女人家裡去,怎麼聽都不像是好事吧。但如果他不去,似乎又顯得沒有誠意。
想來自己是個男人,也吃不了什麼虧,最多就是損失點金錢,他匆匆回了個“好”字,當真向着西郊民巷駛了過去。
西郊民巷還真是條小巷子,窄到他的車都無法通過。他只好在巷口找了個空地,將車停好,步行前往。
小巷兩旁都是私宅,有的兩層,有的三層,挨挨擠擠的在一起,同隔壁往往只有一牆之隔。
178號,讓他走了大約一刻鐘纔到達這個門牌號碼前。
駱逸辰四下裡看了看,沒看到有旁人,這才上前敲了敲門。
門開了。這次,女人臉上多了副眼鏡。她對他勉強笑了笑,說:“進來吧。”
駱逸辰當真就進去了。事後想起來,他曾後怕過。如果當時屋裡潛伏着別人,本着“要錢不要命”的原則,那他極有可能會被人洗劫一空,然後曝屍荒野,多少天后纔會被人發現……到時候唐人傑肯定會大張旗鼓地辦一場隆重的追悼會,他死了還能上頭條,也算是“人盡其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