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案子看似簡單,實則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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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案子看似簡單,實則複雜

“算了,等警方查明真相再說吧。”

最後。

秦牧也沒再糾結這個事情。

老宋並未聽清楚幾個人的聊天,無法判斷事情的真實原委。

只能說……

那兩個女孩外出遛狗不牽繩,外加事後離開的行爲,實在是讓人寒心。

……

山水花園小區。

晚上九點。

吃完飯之後,秦牧拿出手機。

閒着無聊。

逛了逛學法聯盟論壇,註冊了一個匿名賬號。

和上面的網友們親切互動了一下。

這個論壇頗有意思。

打算玩兩盤遊戲,舒緩一下心情。

卻收到了青嵐發來的消息。

“up,聽說你們市發生了一起救狗溺水的案子,你知道什麼情況嗎?”

秦牧愣了一下。

反問道:“你這麼快就知道了?”

幾秒後。

青嵐很快回復:“現在網上都鬧翻天了,都在討論這個事情,我剛剛刷視頻才知道這個事的。”

秦牧皺了皺眉頭。

連忙上網搜索了一下。

果不其然。

各個平臺,各個新聞媒體,都在發佈這個事件的相關報道。

小破站上的相關視頻也有不少。

都是在講述兩個女孩求救,最終導致男孩落水溺亡的事件。

而很多視頻的說法都不相同。

有的版本說女孩在喊救命,才讓男孩誤以爲落水的是人,因此跳入了河中。

有的版本說遛狗的女孩喊的是救“妹妹”,給了錯誤信息。

有的版本說遛狗的女孩在男孩落水後一直在救援。

有的版本說女孩在找到狗之後就離開了……

各個不同的版本都有。

雖然只是細節不同,但這些細節卻足以影響整個事件的全貌。

而青嵐在看到了這些視頻後……

也沒有敢貿然評論。

至少要等到調查結果公佈之後,才能知道事件的真相。

不過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她還是忍不住找到了秦牧。

“up,事情好像發生在養老院附近,當時有沒有目擊者之類的?”

青嵐的八卦之心,再次熊熊燃燒了起來。

“院裡的一個老人,倒是看到了事情經過,但也不清楚具體情況。”

秦牧略微思索後,回覆了一句。

這個事情……

也充分說明了,這個社會,還沒有冷。

關鍵時刻,總有人會站出來。

只不過……

下河救狗這件事,怎麼想都有點窩心。

“那……那這算不算見義勇爲?”

幾分鐘之後。

青嵐又發來了個疑惑。

秦牧想都沒想,直接回複道:“當然算!”

在法律上。

也對見義勇爲的行爲進行了相關解釋。

指個人不顧自身安危通過同違法犯罪行爲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等方式保護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的一種行爲。

不管這個男孩明知是“救人”,抑或是“救狗”,都構成見義勇爲。

明知是救人而下河,是爲了保護他人的人身安全。

明知是救狗而下河,是爲了保護他人的財產安全。

所以。

無論如何,這都構成見義勇爲!

……

與此同時。

晉城。

某個小區裡。

嚴佳玉和閨蜜柳蝶坐在沙發上,正在看電視。

電視上。

正播放着本地的新聞。

“今日下午16時,本市一不滿17歲男子,因聽到路人呼喊,下河救人,不幸溺亡……”

兩人看着新聞,嚥了咽口水。

她們兩個,正是今天下午事件的當事人。

下午的時候。

她們外出遛狗,習慣性沒牽狗繩。

結果狗因爲貪玩,不小心跌落了河水中。

兩人焦急不已。

四處呼救。

終於有兩個高中生響應。

其中一個身高一米九,另一個一米七,體型較胖。

她們以爲看到了希望。

結果……

“我們哪裡知道他不會游泳啊,不會游泳就老老實實待在岸邊嘛,非要自己下水。”

柳蝶撅着嘴,臉色十分難看。

回想着白天的一幕。

她們現在還嚇得不輕。

一米九的高個子,下河之後……

遊了幾米。

就直接沉下去了。

她們當時嚇得只能大叫。

另一個高中生一路奔走追逐,但也沒有任何搶救辦法。

而沒過多久。

狗狗自己爬上岸,她們就這樣匆匆離開了現場。

“佳玉,伱說我們就這麼跑了……會不會有問題啊?”

隨後。

柳蝶忍不住看向了閨蜜嚴佳玉。

她們兩人只是普通的上班族。

在晉城合租了一套房子。

之所以離開,主要是想着明天要上班。

如果被捲入了這個事情,她們一天的工資就沒了。

“應該沒問題。”

嚴佳玉想了想,認真說道:“我最近關注了一個up,跟着他學了很多法律知識。”

“這種事情,屬於那個學生的危險自招行爲,和我們無關的。”

“我們只是看他長得高,覺得他會游泳,才請他幫忙的,他完全可以拒絕……”

在度過了最初的慌亂。

她現在逐漸變得冷靜了起來。

結合自己掌握的知識,分析了起來。

相較之下。

她比柳蝶更淡定一些。

她們當時關心則亂,以爲狗狗要被淹死了,情急之下胡亂求救。

而且。

她們並沒有說掉進河裡是人,一直在喊救狗狗。

並沒有誘導這個男孩下水。

而對方……

實在是太“熱心”了。

在不會游泳的情況下,依舊選擇了下水。

她們當時是真的嚇了一跳。

這件事,那個男孩的同伴可以作證。

“那就好,那就好……”

柳蝶摸了摸心口,依舊心有餘悸。

畢竟是一條生命消逝。

她們也無法徹底釋懷。

在兩人互相安慰的時候。

“篤篤篤——”

房門被敲響。

嚴佳玉和柳蝶對視了一眼,都嚇得渾身一顫。

生怕是這個男孩家屬來尋仇的。

在確認了外面人的身份後。

她們纔敢打開房門。

“你好,我們是派出所的,你們是叫嚴佳玉和柳蝶吧?”

沈島站在門口,嚴肅的看着兩人。

在事件發生以來。

他就一直在調查沿路監控、詢問目擊證人,還原事件當時的情況。

這個事情……

愈演愈烈。

如今在網絡上越傳越大,必須要妥善處理。

“是。”

兩人嚥了咽口水,承認了身份。

“今天下午,在xxx路段的河岸邊,你們的狗,是掉入了河中吧?”

緊接着。

沈島再次確認道。

兩人繼續點頭。

“那先跟我們回趟所裡,配合一下事情調查。”

沈島也沒有繞彎子,直接開門見山的說道。

這件事情比較複雜。

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 ●тt kān●Сo

想要認定事實原貌,必須要根據多個證人證言,以及當事人的口述來還原事件經過。

因此。

在事件發生之後,他第一時間聯繫了案發當時附近的證人。

除了宋天成之外,還有遠處目睹了落水事故的環衛工人。

只不過……

他們只是遠距離目睹。

並非事件的實際參與者。

對案情並沒有那麼瞭解。

而與溺水男孩同行的高中生,他們也進行了相應的詢問。

“要去所裡?”

嚴佳玉兩人有些不情願。

“這個案子事關重大,爲了排除你們的嫌疑,還請配合我們的工作。”

沈島點了點頭,認真說道。

“嫌疑?我們有什麼嫌疑?”

柳蝶聽後。

像是被戳到了痛處,忍不住反駁道:“又不是我們把他推下去的,是他自己下去的,我們一直在喊救狗狗……”

嚴佳玉也跟着說道:“當時我們看到他,也明確說了是狗落水。”

沈島聞言,點了點頭。

這一點。

從另一名高中生那裡,他已經得到了證實。

兩人的確沒有將“狗落水”謊稱爲“人落水”。

不然的話……

兩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了。

利用虛假、錯誤信息,誘導他人以身犯險,妥妥的屬於故意殺人。

“你們別擔心,只是錄一下口供,對事情經過進行還原確認。”

隨後。

沈島接着說道:“有人爲了救你們的狗而溺亡,相信你們也想查明一個公道吧?”

嚴佳玉和柳蝶緩緩低下了頭。

緊咬着下脣。

突然不再說話。

其實。

有件事她們一直在如鯁在喉。

那就是案發當時,看到男孩後……

她們本來非常高興。

連忙求助。

而幾人沿着河岸追了狗半天。

卻遲遲沒有下水。

她們見男孩還有些猶豫,只是隨口說了一句“你很高,水應該不深”。

的確。

從河岸看上去,水的確沒多深。

最後。

男孩也放心的下水了。

這才發生了慘劇。

……

三個小時後。

晉城派出所。

沈島走出了審訊室。

在對兩人進行分開詢問的過程中,他發現兩人的證詞幾乎一致。

並未有太多的出入。

她們明確了是救狗。

溺水男孩也知道是救狗。

但……

卻多了一項情節,那就是她們憑藉個人經驗,推斷了一句“水不深”。

原本來說。

不會游泳的男孩,不太可能下水。

下水之後,或許是遇到了暗流,水流太過湍急,直接將男孩衝離了岸邊。

事實已經調查的差不多了。

但卻更加不好判定。

案件主觀上不存在欺騙、誘導行爲,客觀上雙方都知道該行爲的危險性。

至於嚴佳玉、柳蝶兩人向未成年求助……

固然不妥。

但卻沒有違反法律。

而她們推斷的那句“水不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男孩的下水,大概率不構成犯罪。

因爲在法律上,存在一種危險自陷行爲。

比如說火災、水災、泥石流等災害,正常人都知道有危險。

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

不管別人說的天花亂墜,危險都固定存在。

所以……

即便嚴佳玉兩人說了“水不深”,但在刑事上並不構成犯罪。

根據已經認定的事實。

兩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卻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

按照民法典對見義勇爲的相關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若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也就是說……

這個案件裡,嚴佳玉、柳蝶兩人要根據她們的過錯程度,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

溺亡案裡,並不存在侵權人。

但存在受益人。

嚴佳玉和柳蝶兩人,都屬於受益人。

“什麼?我們還要承擔民事賠償?”

嚴佳玉和柳蝶聽到這件事之後,都有些不情願。

一條人命!

她們就是兩個打工族,怎麼可能賠的起?

“具體的事情,你們和男孩的家屬進行協商吧。”

沈島點了點頭,沉聲道。

經過調查。

這起案子雖然雖然有人溺亡,但卻不屬於刑事案件。

雙方最好是私下進行調解。

“另外,你們事發之後一走了之,男孩的家屬非常氣憤,你們還是儘快去道個歉。”

略微思索後。

沈島又勸說了一句。

兩人的行爲,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

法律只是對道德的最低限制。

很多不道德的行爲,不會違法,更不會犯罪。

男孩熱心幫忙,見義勇爲,卻搭上了自己一條性命……

在這種情況下,一走了之實在是讓人寒心。

……

次日。

養老院裡。

經歷了昨日的事件後。

院裡的討論話題,不再是起訴食堂大媽,而是男孩溺亡案。

“才十六七歲,就這麼沒了,花一樣的年紀啊。”

“白髮人送黑髮人,男孩的父母,估計要傷心死了。”

“水火之類的東西,最好離遠一點,千萬別碰。”

“小秦小秦,你來說說,那兩個女的會不會進去啊?”

“……”

張清源等人長吁短嘆,心情沉鬱。

隨着年紀越來越大。

他們比普通人的情緒更加敏感。

對生離死別的感受……

也更深刻。

最後。

一行人都湊到了秦牧面前,想要知道那兩個遛狗不牽繩女子可能的下場。

秦牧卻搖了搖頭:“現在事實真相都不知道,無法判斷。”

這個案子涉及了許多主觀認定的知識。

看似簡單,實則複雜。

“那兩個小姑娘如果故意說是救人,欺騙男孩下水呢?”

張清源忍不住問道。

秦牧皺了皺眉:“如果查明兩人故意欺騙男孩,謊稱落水的是她妹妹或者他人,使得男孩產生了錯誤認知,下水救人,從而溺亡……”

“在法律上,兩人的行爲和男孩溺亡有直接因果關係,可以構成故意殺人罪。”

之前他和樑成斌見義勇爲的案子裡……

也曾有過因果關係的認定。

那次他們追逐搶劫犯,導致搶劫犯橫穿人行橫道。

但那屬於搶劫犯的危險自招行爲。

他們是在見義勇爲的情況下追逐,並沒有強行驅趕。

但這個案子裡……

兩名女子則是向人求助,屬於主動請求救援。

若是再隱瞞了信息,讓人產生了錯誤認知,使人下水,則是明確的因果關係。

按照刑法規定,完全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那……那如果這兩個小姑娘說的是救狗,但男孩以爲是救人,這樣又怎麼算?”

李衛國又跟着問道。

秦牧想了想。

接着說道:“這樣的話,那就存在着非故意誤導。”

“這兩個女子求助的時候,未說明緣由,使男孩誤以爲是救人,同樣存在因果關係。”

“不過這個因果關係屬於非故意,構成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在法律上。

並沒有過失殺人罪的概念,只有過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爲求助者。

有義務向救援者說明所有情況,講清楚事件的危險性。

若因爲沒表明清楚情況,產生了誤導,同樣構成了過失犯罪。

因爲她們的過失……

使得男孩下水試圖救人。

“那……那如果都清楚是救狗呢?”

宋天成嚥了咽口水,也跟着問道。

作爲目擊者。

他當時離的比較遠,只看到了大概經過。

秦牧接着說道:“如果雙方都明知是救狗,從而導致溺亡,在刑事上則不用承擔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

不存在錯誤認知。

也不存在過失隱瞞。

也就是說……

所有行爲,都是男孩基於正常認知,出於見義勇爲的熱心,而做出的。

跳入水中的行爲……

系危險自陷。

雖然男孩因此而喪生,但和兩名女子在法定上不存在因果關係。

法定意義上的因果關係……

和平時的認定,有着邏輯上的區別。

“不過她們兩人,在一隻狗落入水中的情況下,出於慌亂,向未成年求救,並且放任未成年下河,這種行爲……還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說到這裡。

秦牧輕嘆了一口氣。

刑事上和她們無關。

民事上,卻和她們有着不小的關係。

民事上對於賠償的認定,是基於民法典對於事件雙方的過錯程度來認定的。

就如同他之前遭遇了黑中介,簽了合同反手起訴一樣。

己方過錯較少,大部分過錯都在黑中介。

過錯越多,賠償責任越多。

這個事件……

兩名成年女子,遛狗不牽繩。

向未成年男孩求助。

放任其下水。

再加上事後離開等行爲,至少要承擔一半過錯!

“才一半?”

張清源等人聽完,有些憤憤不平。

表示十分不理解。

在他們樸素的觀念裡,這就該是這兩個女子的全部責任!

如果不是她們不牽繩子,也不至於引發後續事故。

她們大喊大叫,向男孩求助,才導致男孩下河。

現在人都沒了。

她們才承擔一半的責任?

“在法律上,的確是這樣。”

秦牧苦笑着,嘆了口氣。

雖然兩個女子的種種行爲,都值得譴責,但另一半的責任……

在於男孩。

他太過熱心了。

高估了自己,冒着危險助人。

如果他冷漠一點,當時冷眼旁觀……

或許他會被這兩名女子言語譴責,但他,以及他的家庭,也不至於支離破碎。

怪只怪……

他的父母,把他教育的太好了。

……

梓州。

某高檔小區。

青嵐拿着手機,一直在網絡上搜索“救狗溺亡”的相關資訊。

在事件發生後。

她就一直在關心這件事。

而網絡上,這件事的熱度也越來越高。

各種版本,甚囂塵上。

好在她謹記了秦牧的叮囑,在事情未明確之前沒有參與其中。

而網絡上的輿論……

從剛開始對兩個女子的譴責,逐漸轉移到了見義勇爲的討論上。

“才十六歲啊,還沒成年,就因爲救一條狗丟掉了下性命。”

“所以說以後遇到這種事情,能不幫還是別幫,把自己搭進去了,人家還不領情,沒有好下場的。”

“聽說見義勇爲高考能加20分,他不會是因爲這個事才冒險的吧?”

“這是人說的話嗎?人家熱心助人,見義勇爲,被你說成了爲了加分?”

“……”

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見義勇爲的時候,該量力而行。

自己不行的時候……

千萬別逞強。

最可氣的……

當然是向未成年人求助這一點。

不管如何,未成年人在認知、危機處理、心性等方面的能力,都遠遠不足。

這兩個女子就算再慌亂……

也不該向未成年人求助。

“不知道官方通知什麼時候出。”

青嵐嘆了口氣。

拿出手機,點開了學法聯盟的論壇。

打算打發打發時間。

結果……

學法聯盟的論壇,也因爲這件事情,引起了軒然大波。

所有人都在討論這件事,以及背後的法律後果。

甚至有人根據現有事實,整理出了各種不同的“事件真相”,以及相應的結果。

有雙方明知是救狗的。

有女子明知救狗,卻謊稱是救人,讓男孩誤以爲是救人的。

有女子表明了是救狗,卻因將狗稱呼爲“妹妹”,男孩誤以爲是救人的。

wWW ●ttk an ●¢ Ο 有男孩不想下河,卻被女子道德綁架下河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卻被女子忽悠水很淺下河的。

有……

各種不同的猜測,都被這羣網友人才們給列了出來。

並且將後面涉嫌的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責任都推斷了出來。

“看來這羣網友……視頻沒白看啊。”

青嵐嘴角抽了抽,不由感慨了一句。

她粗略逛了一遍帖子。

發現這些帖子的分析……

非常有道理。

其中好幾個帖主聽說還是法考生。

都在緊密關注這個事件。

除了對事件的憤懣和痛心之外,還想知道他們的分析到底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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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很多人勸我別寫這個事件,這裡說一下原因。

觀魚這麼做不僅是爲了蹭熱點,更因爲這個事件發生在我居住的小區附近不遠,那條河我現在都能看到。

當時的搜救情景,以及男孩親屬的呼喊聲,歷歷在目。

搜救了足足兩天。

寫這段劇情,也是心中有所不平。

現實中我可能無能爲力,幫不上忙,就寫在小說裡吧。

第67章 賣個房,把整個中介公司給送進去了?第21章 執法人員抓捕【二更】第276章 陪審團制度!第52章 中間商賺差價第60章 這幸福來的也太突然了第320章 全行業震動,庭審開庭!第16章 撤訴?永遠不可能撤訴!第84章 隨手一拋,三年起步!第122章 你覺得我們需要律師嗎?第46章 這個搶劫罪,你們是跑不了了【四更】第419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第3章 老李,是不是你背叛了我?第403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350章 吃娃娃魚的七個版本!第326章 唯一解法!第233章 老張去法院發請柬了!第244章 178名被告!第305章 什麼?up要退網了?第114章 上架感言第249章 這是不祥之瓜!第57章 我能起訴up拖更罪嗎第35章 頭一次見這麼配合的嫌犯【六更】第278章 你們已經違反了神聖而偉大的捐款協第92章 高昂的訴訟費用!第123章 張瑋:還好我沒接他們的案子第202章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一起死!第142章 晉城聞秦色變,天價彩禮!第297章 哪裡冒出來的助手?第7章 騙子被嚇去報警第187章 無罪這兩個字,太重了!第355章 黑客犯罪!第267章 纔開庭就都認罪了?第146章 學刑法的人千萬不要惹第154章 我就偷了幾個快遞啊!第361章 沈隊,你可要爲我們做主啊第132章 秦牧和張瑋的第一次合作【求月票】第170章 假如熊孩子和章河沒有血緣關係怎麼第131章 起訴全網,錢不夠了第191章 遵紀守法陳家村,這事犯法嗎?第332章 黑幕,這絕對是黑幕!第221章 拒絕贍養,要不送四個兒子進去坐個第184章 秦叔公在晉城的傳說第308章 匿名網友第318章 這個秦律師不會是秦牧吧?第325章 暴力第389章 秦牧都沒資格,那就沒人有資格了第225章 你不會也是遺棄罪吧?第226章 這是什麼垃圾律師?第25章 老李,有人罵你,罵的老慘了【二更】第27章 我們兒子不可能犯罪!【四更】第319章 我兒子不可能會犯罪第411章 主張舉證第9章 老張,你犯什麼事了第224章 張瑋:你老實說,誰告的你?第251章 沈島:是誰報的警?第93章 劉強被捕記第226章 這是什麼垃圾律師?第153章 只要不坐牢,一切都值得!第110章 有請下一個被告人第382章 破壞軍婚罪!第408章 晉級第三輪!第317章 兒子,有病咱就去治!第426章 我打算請個三五年的假【全書完】第260章 我們當事人在給狗過頭七第174章 秦牧領進門,量刑靠個人第320章 全行業震動,庭審開庭!第293章 好言難勸該死的鬼第403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242章 激動的張瑋,又來生意了!第189章 他們難道也要做無罪辯護?第57章 我能起訴up拖更罪嗎第58章 我老婆八胞胎馬上要生了第359章 給你一天時間去自首,否則後果自負第22章 捐款卻被罵,我反手把對方送進去!【第266章 萬人庭審,盛況空前!第182章 他們將屍體擡到了門口!第197章 辭職離婚轉移財產,一氣呵成!第132章 秦牧和張瑋的第一次合作【求月票】第39章 我的運氣怎麼這麼好了?【四更】第293章 好言難勸該死的鬼第261章 局面控制不住了第336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第62章 張瑋律師,你有沒有把握第220章 藥店門口的牌子沒了!第315章 秦學義的逆天操作第74章 我想起訴整棟樓請假單章第230章 審判長怒斥四方!第249章 這是不祥之瓜!第309章 匿名熱心網友的建議第358章 幕後黑手浮出水面!第239章 從未設想的道路!第83章 這次人不多,只送進去一個第415章 傳授犯罪方法罪第336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第208章 醫鬧事件!第156章 學法聯盟,這道題我也不會第155章 我不信up只是想練膽第195章 大型同學聚會現場第288章 自古以來,得噴子者得天下!
第67章 賣個房,把整個中介公司給送進去了?第21章 執法人員抓捕【二更】第276章 陪審團制度!第52章 中間商賺差價第60章 這幸福來的也太突然了第320章 全行業震動,庭審開庭!第16章 撤訴?永遠不可能撤訴!第84章 隨手一拋,三年起步!第122章 你覺得我們需要律師嗎?第46章 這個搶劫罪,你們是跑不了了【四更】第419章 關鍵性證據缺失第3章 老李,是不是你背叛了我?第403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350章 吃娃娃魚的七個版本!第326章 唯一解法!第233章 老張去法院發請柬了!第244章 178名被告!第305章 什麼?up要退網了?第114章 上架感言第249章 這是不祥之瓜!第57章 我能起訴up拖更罪嗎第35章 頭一次見這麼配合的嫌犯【六更】第278章 你們已經違反了神聖而偉大的捐款協第92章 高昂的訴訟費用!第123章 張瑋:還好我沒接他們的案子第202章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一起死!第142章 晉城聞秦色變,天價彩禮!第297章 哪裡冒出來的助手?第7章 騙子被嚇去報警第187章 無罪這兩個字,太重了!第355章 黑客犯罪!第267章 纔開庭就都認罪了?第146章 學刑法的人千萬不要惹第154章 我就偷了幾個快遞啊!第361章 沈隊,你可要爲我們做主啊第132章 秦牧和張瑋的第一次合作【求月票】第170章 假如熊孩子和章河沒有血緣關係怎麼第131章 起訴全網,錢不夠了第191章 遵紀守法陳家村,這事犯法嗎?第332章 黑幕,這絕對是黑幕!第221章 拒絕贍養,要不送四個兒子進去坐個第184章 秦叔公在晉城的傳說第308章 匿名網友第318章 這個秦律師不會是秦牧吧?第325章 暴力第389章 秦牧都沒資格,那就沒人有資格了第225章 你不會也是遺棄罪吧?第226章 這是什麼垃圾律師?第25章 老李,有人罵你,罵的老慘了【二更】第27章 我們兒子不可能犯罪!【四更】第319章 我兒子不可能會犯罪第411章 主張舉證第9章 老張,你犯什麼事了第224章 張瑋:你老實說,誰告的你?第251章 沈島:是誰報的警?第93章 劉強被捕記第226章 這是什麼垃圾律師?第153章 只要不坐牢,一切都值得!第110章 有請下一個被告人第382章 破壞軍婚罪!第408章 晉級第三輪!第317章 兒子,有病咱就去治!第426章 我打算請個三五年的假【全書完】第260章 我們當事人在給狗過頭七第174章 秦牧領進門,量刑靠個人第320章 全行業震動,庭審開庭!第293章 好言難勸該死的鬼第403章 逆天的表現分第242章 激動的張瑋,又來生意了!第189章 他們難道也要做無罪辯護?第57章 我能起訴up拖更罪嗎第58章 我老婆八胞胎馬上要生了第359章 給你一天時間去自首,否則後果自負第22章 捐款卻被罵,我反手把對方送進去!【第266章 萬人庭審,盛況空前!第182章 他們將屍體擡到了門口!第197章 辭職離婚轉移財產,一氣呵成!第132章 秦牧和張瑋的第一次合作【求月票】第39章 我的運氣怎麼這麼好了?【四更】第293章 好言難勸該死的鬼第261章 局面控制不住了第336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第62章 張瑋律師,你有沒有把握第220章 藥店門口的牌子沒了!第315章 秦學義的逆天操作第74章 我想起訴整棟樓請假單章第230章 審判長怒斥四方!第249章 這是不祥之瓜!第309章 匿名熱心網友的建議第358章 幕後黑手浮出水面!第239章 從未設想的道路!第83章 這次人不多,只送進去一個第415章 傳授犯罪方法罪第336章 驚人的未成年犯罪數據!第208章 醫鬧事件!第156章 學法聯盟,這道題我也不會第155章 我不信up只是想練膽第195章 大型同學聚會現場第288章 自古以來,得噴子者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