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愛中的女人,智商之低,已經舉世公認,而在偷情養漢時候的女子,根本沒有智商,不過,毛仲也沒有很討厭這女人,陝西大旱,民變蜂擁,她和家人村民追隨起義大軍輾轉流亡到此,其間,戰亂不斷,多少人生死兩隔,她的兩個男人先後死於和明軍的戰鬥,領着殼子,一個小男孩兒,毫無希望地行走着,掙扎着,太不容易了。
“你真是羅嗦!小哥兒,”一入巷子,那女子就興奮得難以置信,讓毛仲的問話徹底失去了下文。
等她癱軟下來,伏在馬車底下無聲無息的時候,毛仲將被子給她掩護好,悄悄地鑽了出來。
現在的張獻忠軍,約有三四萬人,其中戰鬥兵員約七千,騎兵有三成。旗幟上的孫字,是張獻忠的養子孫可望的旗號,鄭,代表另一個將領鄭文秀,李字,沒有從那女人口裡問出來,女人的智商啊,一衝動,連八卦的本領也沒了。
忽然,淒涼的軍號聲在夜空裡高亢地傳來,穿透了嚴寒,穿透了黑暗,穿透了被火堆光亮攪亂了的夜幕,世界象一幅印象派畫卷。
所有的人,包括士兵,家眷,統統閉上了嘴,所有的人都悄然地將東西丟棄,就着旁邊已經準備好的乾草被褥一類,滾倒睡了。
遠處,舉着火把,有幾隊騎兵往來巡視。
張獻忠的軍紀還不錯。
毛仲觀察了片刻,開始葡伏前進,女人指示的方向在西面,那兒是張獻忠軍隊的斷後部隊,是最精銳的力量之一,張獻忠本人,往往在那裡。
田野裡,冰涼如刀,切割着他的手腳神經,儘管他快速地移動,還是覺得,手腳都要僵硬了。
“嗯!”凡是在他身邊睡着的人,對於他的擾亂,都沒有認真計較,頂多不過哼一聲以示抗議。不過,只有幾個喝高了的人睜開眼睛看時,紛紛的夜幕裡,那個詭詐的身影已經不見了:“誰啊?神神道道的!”
約半小時的光景,毛仲前進了一千三百多米,接近了西面的燈光忽閃的帳篷,四十幾頂帳篷,顯示着優越感,那該是張獻忠的所在。周圍的騎兵巡邏隊顯然增加了,還有黑影裡的暗哨在悄悄遊動。
毛仲停歇下來,在老營隨處休息人羣的邊緣,他窺探着動靜,希望能找到機會衝進張獻忠的大營裡,不管結果如何,只有見了張獻忠本人的面,進行了適當的溝通,才能決定下一步動作。
刺殺?招安?威懾?無數的念頭涌在腦海裡,讓毛仲的心跳微微加速。
一隊騎兵衝過來,因爲舉着火把,照亮了相當大一圈兒田野,稀疏的麥苗只有可憐的幾片細葉,隨便踩踏也不至於傷了筋骨,騎兵劍拔弩張,相當緊張:“有事兒沒有?”一個軍官問。火光裡,他年輕而英俊的臉,被夜色遮掩了一半。
“沒事兒,李爺!”從那邊悄悄滑步過來的一個暗哨說。
“小心防範無大錯!”
“是!”
騎兵隊風馳電掣地過去了。
那名暗哨打着哈欠,將短刀插到了背上,腳步一軟,坐到了地上,自我批評道:“老子怎麼這麼不經困啊,”
一把刀,忽然一涼,已經來到了他的咽喉上,他沒有驚慌,低聲笑道:“王二,你孃的十三,別弄老子,小心傷了人!”
毛仲在背後扭住了他一條胳膊,同時控制了他的咽喉,並沒有改動他的位置:“我是王九,八哥,別亂動,小心真的傷了你。”
“你誰?”那哨兵嚇得渾身一縮。
“我是誰不重要,但是,沒有惡意,你要小心,否則,老子割斷了你的脖子。”
“知道知道!”那漢子聽說了毛仲的聲音,已經感到不對。
“剛纔那位是誰?”
“你是誰?”漢子倔強地反問:“是不是官軍的探子?”
“哪裡啊,我隨便問問。”
“老哥,你能不能停手,這玩笑開不得,兄弟正在放哨!小心給李爺看見了,你我的小命就沒了。”
“剛纔的李爺?名字。”
“李定國。”
毛仲知道,張獻忠之後,李定國爲首,英勇抵抗滿清軍,堅持了十餘年,非常了得。
“你知道張大王的住處嗎?”
“你問這個幹嗎?”那人緊張起來:“你不會真是官軍的探子吧?”
“是官軍的探子又怎樣?”毛仲笑問。
“救命呀!”那人突然瘋狂地一轉身,使身體,特別是咽喉處,暫時脫離了毛仲兵鋒的威脅,同時,使上身狠狠地後靠,相當於撞擊的姿態,他戴着鐵盔的頭從上而下,砸到了毛仲的頭上。
毛仲沒有想到這傢伙還有這一手,頭上一沉,手上就鬆了,那傢伙的身手相當了得,居然隨着後仰的姿勢,將整個身體跳躍翻轉,閃到了毛仲的後面。
“來人!”
那傢伙又喊道。
毛仲的腦袋轟的一聲。真失敗啊。
不過,那傢伙也沒有猖狂多久,因爲,毛仲一腳踹去,直接將他踹昏了。
很失望的毛仲過來,將那傢伙徹底掐昏,然後,在身上亂摸,摸到了一些亂七八糟的私人物件,就是沒有通行證之類的東西,想想那時,或許還沒有先進到這層次。
已經有兩個黑影兒悄悄地滑了過來,當毛仲發現時,他們已經近在咫尺。毛仲也不亂動,乾脆往地上一躺,側着身體。
沒有燈光,只有微微的呼吸聲,警惕的腳步聲,兩個黑影兒極爲謹慎,用刀子撥弄着毛仲的前面酥土。
“給李爺說聲?”一個道。
“先不,萬一是哪個喝多了胡話,叫李爺知道,可不掉了腦袋?”
“說得也是。誰會喊救命呀?”
“做惡夢了吧。”
刀尖兒,在毛仲的身上撥弄着:“喂,起來,起來,小心着涼了,這傢伙,一點兒乾草鋪着就能睡?”
好心的遊動哨沒有惡意,卻給他們帶來了可怕的命運。因爲毛仲突然發難,縱身一挺,雙手着地,做了一個半旋轉的強力動作,將猝然不及防備的兩人,全部掃倒,隨即,一個人的腦袋上遭受了重擊,瞬間昏迷,而另外一個則被掐住了脖子。
“你?”
毛仲想了想,將他掐昏,然後,穿上他的衣服,帶了他的武器,扯些衣服布條,將他們雙手捆綁,嘴裡填上破棉花絮,然後,朝着前面的大營奔去。
在三個哨兵甦醒來之前,一定要趕到張獻忠的大營,否則,誤會就難以解除了,那些布條的捆綁,很難起到實際作用,可是,他又不能下狠手弄死三個。
暗夜裡,毛仲悄悄地前進,四周靜悄悄的,遠處的巡遊騎兵,也停歇了腳步,隱藏到了黑暗裡。
大約二十幾米的位置,毛仲停下來,認真地觀察着。
嗖,一隻箭從黑暗裡冷不丁射過來,扎到了毛仲的手臂上。儘管有厚厚的棉衣,還是射破了些皮肉,疼得毛仲咬緊了牙關。
“嘻嘻。”那面過來了一個兵,“一定是個刺蝟。這回有得好肉吃了。”
毛仲的心裡這才安定了一些。
不過,他沒有放棄報復的機會,立刻將刀從背上拔出,朝着那傢伙掄了過去。他能夠模糊看到那傢伙的具體位置,以及腦袋和胸膛,襠部等要害。
毛仲的人,隨即以閃電般的速度,衝向了那兵。不過,等毛仲衝到時,那兵已經被砸暈在地。
將那士兵拖到了一邊,扯爛其衣服成布條,將其捆綁得嚴嚴實實,然後扔到了旁邊的一個土坑裡。毛仲將那兵的弓箭竊爲己有。
手臂上的箭拔掉了,毛仲輕輕捂住了傷痕,捏了幾捏,使血液不至於洶涌而出,然後,扯布條將之紮緊。
“喝!喝!”忽然,遠處傳來了隱隱約約的說話聲,剛纔,高度緊張的他,沒有注意到這樣低微的聲音。他仔細地辨別着,發現,帳篷其實搭建在一個村落的外面,說話聲是從村子裡面傳來的。
更多的嘈雜聲傳來,都在村子裡,於是,毛仲向前運動。
“誰?”
“我。”
“你小子橫呢!敢闖中軍營?”
“老子闖的就是這兒,老子有事情要稟報大王。”
“什麼事兒?”
“有官軍的探子闖進來。”
那士兵哈哈大笑起來:“屁話!官軍的探子?敢闖我們八大王的營盤?他的腦袋是不是生錯了地方長到屁股上了?哈哈哈哈!”
另一個士兵也道:“兄弟,你是不是喝高了?”
毛仲道:“真的有官軍,還有好幾個,正悄悄地摸進來。”
那幾個兵頓時一驚,立刻分出了三個人向前觀察,只有一個人領着毛仲:“走,兄弟,你可要弄清楚,否則,八大王那兒你吃不了兜着走!”
“肯定!”
“在哪一塊狀兒?你怎麼知道的?他們來幹啥?”士兵問。
毛仲不告訴他:“快帶我去見大王。”
“去,哪裡有大王!你小子就想見八大王?做夢!走,我先領你去見定國爺。”
“好啦,隨便啦。”
“你不是陝西人?兄弟?”
“嗯,不是。”
往村子裡走了十幾步,有人招呼:“誰?”那士兵笑道:“有探子找李爺。”
“過來吧!”
士兵將毛仲一推:“走,記住,不要胡說八道。不要添枝加葉,有幾個說幾個!”
毛仲往前一走,進了一個院落,只見士兵七八個人,正在一邊餵養戰馬,那面屋子裡,有火光閃爍,那個曾經見過的年輕將軍正在喝着什麼。不知道是水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