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明駿挺高興。
高興了一會兒又覺得不對勁,忍不住問道:“我沒結婚的時候不靠譜嗎?”
這時,檢方要求第二位證人出庭作證,打斷了兩人的交談。
第二位證人是位中年女士,檢察官介紹她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心理醫師,曾經在數年前爲莊佳治療,診斷莊佳患有睡眠障礙、夢遊症等。
“反對。”慕紫起身,“證人發言與本案無關。”
法官看向檢察官。
秦磊忙道:“法官大人,被告莊佳將犯罪事實當做虛假的故事,我認爲她的心理狀況與本案息息相關,而心理醫師恰好可以證明這一點。”
法官說道:“反對無效。”
慕紫蹙起眉,重新坐下。
曲明駿忍不住低聲道:“這檢察官是不是傻,如果推導出莊佳在精神失常的狀況下殺人,不就相當於無罪釋放嗎?”
精神病人殺人不犯法,因爲他們在法律上不是完整的人,即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慕紫面色微沉,“如果被他推導成功,莊佳確實會無罪釋放,可我們怎麼指控丁候煒?”
法庭上,秦磊正在向那名心理醫師問話。
“請問您認識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嗎?”
“認識。”
“能說說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嗎?”
“大概在……十一年前左右,她的媽媽帶她來到我的診所,我確診她患有睡眠夢遊症,併爲她醫治了大約一個月時間。”
“能解釋一下睡眠夢遊症這個名詞嗎?”
“可以,夢遊是睡眠中自行下牀行動,而後再回牀繼續睡眠的怪異現象。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症狀一般爲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做出一些危險的舉動。”
“危險的舉動……”秦磊語調放緩,指向莊佳,“有沒有可能殺死某個人,而自己完全不知情?”
心理醫師點頭:“這是完全有可能,有些夢遊患者會伴隨暴力行爲,睡醒後,患者對夢遊一無所知。”
秦磊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嘴角微微勾起,看向法官:“我問完了。”
輪到慕紫做交叉詢問。
“你剛纔說,爲我當事人醫治了一個月時間,請問是幾次?”慕紫問道。
證人回道:“每週一次,大概四五次左右。”
“每次多長時間?”
“一小時。”
“經過你的治療,我當事人的睡眠障礙是否有所改善?”
心理醫師遲疑了會兒,點頭道:“是的。”
慕紫繼續道:“治療一個月後她恢復如常,所以治療隨之結束,是嗎?”
“是的……”
“就你所知,在我當事人接受治療的期間,她在夢遊時有過任何暴力行爲嗎?”
“沒有。”心理醫師不自在的看了一眼莊佳。
“她有在夢遊時傷害過任何人嗎?”
“沒有。”心理醫師試圖解釋,“她當時只有九歲……”
“是的,當時她只有九歲,剛剛遭遇了父母離婚、父親再娶等一系列事故,心理和情感上都遭受創傷,因此出現了睡眠障礙。”慕紫看向陪審團,“可是這與本案有何關係?
一個僅見過我當事人五次、相處時間不超過五小時的心理醫師,以十一年前的一次心理診斷作爲理由,指控我當事人謀殺罪!
十一年前我當事人夢遊時沒有任何暴力行爲,在治癒之後,反而病情嚴重,以致殺人分屍而不自知?大家想一想,荒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