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紫說完,靜靜看着陪審團的衆人。
良久,她緩緩說道:“潘哲,是自己服下安眠藥,是自己走上樓梯去浴室,是自己脫掉衣服躺進浴缸,所以屍檢沒有任何外力痕跡!所以浴室地板上留有積水!所以監控沒能拍下張曉娜和江桓的身影!不是他們避開了攝像頭,而是他們根本就沒有返回別墅!
你們是否在想,我有沒有證據來證明這些推斷。檢察官的推斷有證據嗎?辯方律師的推斷有證據嗎?事實上,這個案件最微妙的地方,就在此處!——
我們有兩個被控謀殺的嫌疑犯,卻沒有任何直接、關鍵、決定性的證據!只有一堆間接證據!這種間接證據,我也有,並且可以列舉出許多。”
慕紫回到座位,拿起一張單據的複印件,舉在手中展示給陪審團成員們看。
“這是潘哲當晚叫的外賣收據,現在網絡支付非常方便,可是他選擇了現金支付,也就是說,送餐員必須見到他本人,拿到現金才能離開。再看他點了什麼外賣,12寸的披薩。
諸位,在晚上10點,死者一個人,點了一份12寸的披薩!不是6寸,也不是9寸,而是可供四人享用的12寸披薩!他吃得完嗎?他吃得下嗎?自己養了十年的藝人要隱退、要結婚、要跟別的男人跑了,他還有心情吃披薩?!
他點這份12寸的披薩,只出於一種心態,那就是點貴一點食物,送餐員纔會更加盡職盡責的找到他啊!否則收不到錢,是會挨老闆罵的!”
慕紫放下手,看着陪審團說道:“如果你們仍然覺得不夠有說服力,沒有關係,我還有其它證據。
在案發時,別墅所在街區的前面一條路,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輛貨車與汽車相撞,導致那條路段擁堵了近四十分鐘,這是送餐員會遲到的原因,或許有人覺得交通事故跟本案關係不大,但是大家別忘了,被告江桓如果想要返回別墅殺人,他的車同樣會被堵在那條路上!等他到達案發地點,就會遇到那名送餐員,他根本沒有足夠時間來施行謀殺!”
慕紫擡手指向江桓和張曉娜:“我想請大家再一次,認認真真的看看兩名被告,這兩個人即將走進婚姻殿堂,他們有可能殺人嗎?潘哲出事,最大得利者究竟是誰?這樁案子,究竟是謀殺,還是意外?”
慕紫回到座位,終於結束了她的結案陳詞。
於楊若有所思的看向陪審團,見那些人的神情都有微妙變化,似乎全然信服了慕紫,於楊便知道,勝利女神已經在朝慕紫招手了。
事實上,就連他自己,也幾乎被慕紫的陳詞說服了。
哪怕慕紫並沒有拿出任何有力的證據,但是她站在那裡,就彷彿有了畫面感,所有細節一個接一個串聯,形成一個無比嚴密的真相,難以被擊破。
於楊心裡盤算起來,司法研修院要讀兩年,兩年後怎麼讓上頭把慕紫分配到他的部門?
這個問題,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