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易之之,女,剛活滿25歲。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個深深的煙疤。每到夏天,我會毫不避諱地套上背心熱褲滿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別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爲,我不是。
那個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從22歲那年長在我的身體裡之後,就再也沒有離開過我。
有人說,敢對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覷。
我不知道一個煙疤算不算狠,反正因爲這個疤,我哭了半個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徹入骨。
我最終也沒有成爲我想要成爲的自己。唯一和22歲那年不同的,不過是我身邊的男人,從一個變成很多個,而已。
有人叫我騷貨,有人暗地裡罵我狐狸精,有人覺得這女人有心計,還有人覺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頭,拒絕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個看起來的確人模狗樣的男人。
仙女是一個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戶卻知天下事的特異功能。我前腳剛進門,煙霧繚繞的客廳裡就飄來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會作死,腦子進水的人,就長你這樣。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亂扔在了鞋櫃的一角,光着腳丫爬上了另一張沙發,從仙女的煙盒裡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過來打火機,然後悠悠地嘆了一聲。
仙女是我媽,一個奇葩的老女人。抽菸喝酒打麻將泡男人,樣樣在行。我從不叫她媽,因爲她從小就傳遞給我一個訊號: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因爲我是從她肚子裡出來的,所以這段仙女和女屌絲的情緣,就這樣稀奇古怪地開始了。我和她的關係,就像我掌心錯亂的曲線,糾纏得很。
我剛吸上一口,仙女又懶懶地發話了:那誰,今年你給我嫁出去啊。我和跳舞的老劉好上了,過些天他要搬過來住。
我已經習慣了她的這些風流韻事了,我上下打量了她幾眼,然後說:怪不得最近整的自己這麼風騷,原來又煥發第二春了。
她立馬就笑了,把抽完的菸頭往我臉上一扔,然後說:知趣點就趕緊找個男人嫁出去,你在這個家,我找男人不方便。
瞧,就是這樣一個三觀不正的老女人。爲了泡老男人,能把自己的親閨女往外攆。
我有些無力地頹廢,給仙女燒好了晚餐,換了件吊帶裙,就晃悠出去了。
又是一個禮拜天的晚上,我戴上假髮,化了濃妝,在燈紅酒綠的酒吧裡,搖身一變化身成了駐唱歌手,嘶啞着聲音咆哮着《嗨歌》,其實我的心裡,一點都嗨不起來。
一個資深的女流氓,都有些不與旁人所苟同的過往,比如我,比如仙女。
我愛仙女,雖然她的種種後媽行徑有時候讓我憤慨至極,但我依然愛她,勝過愛自己。
因爲我知道這個女人的過往。當一個人瞭解另一個人血跡斑斑的過去,那股同情裡就多了一種叫疼惜的東西。她,爲我受過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