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不愛說話的文靜女孩。
記得我的學生手冊上,老師寫的評語,在前面一大串表揚的話後面,總少不了這句話:但是,性格比較內向。所以,我的中學生活除了刻苦學習外,真的波瀾不驚。
我從不參加郊遊等班級組織的活動。因爲郊遊總少不了要交錢,雖然只是五毛錢,可那時學校食堂的青菜才五分錢一份,紅燒肉才三毛錢一份。
家裡的經濟情況,真的不允許我有除了學費外的任何支出。所以,無論同學們怎麼勸,我都固執地堅持不去。
那時的我,只有兩個目標,第一,把學習搞好,第二,儘可能地節省每一分錢。
因此,我從來不買零食吃、不買明星貼紙和明信片,甚至一整個禮拜不打一份菜,只是吃自己從家裡帶來的辣椒幹、黴豆腐、菜乾……所以,冬天時,我常常嘴脣乾裂出血及牙齦出血。
在學校,最讓我開心和自豪的是各種競賽獲獎及進入年級前十名。
我們的獎品是蓋了營前中學教務處公章的二十本本子。我不明白老師爲什麼要給我們這樣的獎品。也許,老師用心良苦的怕我們沒錢買作業本吧?
可是,我一點都不喜歡本子,因爲那麼一個鮮紅大章豁然地印在上面,我沒好意思用,我不想別人誤以爲我愛顯擺。所以,帶回家後,我便把它們悄悄地堆放在家裡的閣樓裡。
不知爲什麼,每當一考完試,我們都特別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自己的分數。
有一次,應該是初一下學期吧,下午放學後,我和同桌忐忑不安地來找語文老師。
那時的老師是沒有專門的辦公室的,自己的房間既是住所,又是辦公區。
當我們來到最靠邊的老師的房間門口時,只見房門敞開着,老師坐在窗戶邊的辦公桌前,背正對着我們。
我屏住呼吸,輕輕地敲了敲門,叫了聲“老師”。只見,老師扭過頭來,見是我們,立刻露出了從來沒有見過的十分燦爛的笑容道:“黃靜蓮,你又是第一名,全年級第一,作文也是。”
幾十年過去了,其實,我早忘了我那次考了多少分,作文又是多少分。然而,老師那驀然回首的燦笑,卻被永遠定格在我的記憶裡。因爲,這笑容裡溢滿了對我的讚賞,鼓勵,認可,自豪。
因爲我們班是學校僅有的女生多男生少的班級,所以,常常被班主任冠之爲“女生之最”。俗話說:三個女人一臺戲。女人的特性,註定了女人比較麻煩。
因學校宿舍緊缺,所以,一般兩個班共住一個寢室,我們和三班住。
三班的女生十分大膽、活潑和豪放。我們寢室幾乎每晚都大鬧天宮,她們評價每一位老師並取上一個十分有趣好笑的綽號;有時也會提及“ㄨㄨ老師的天平秤不平衡”;給班上的男生取外號,並給男生們配對,說誰誰是一對(戀人);七嘴八舌的講述禮拜天回家看的熱播劇《雪山飛狐》《一剪梅》、《射鵰英雄傳》等等。
有一天,我突然發現我放在宿舍的那把新買的傘不見了。我傷心極了!
好些人都向我舉報了藥招娣。
原因是她有手腳不乾淨的前科,曾經有人親眼看見過她偷人家桶裡的水。況且,只有她在事發的前一天(星期一)回了家,恰恰那天下了雨。因爲,畢竟,我們星期天傍晚纔回學校,一般的人是不會第二天就跑回家去的。
甚至,有人斬釘切鐵的認定就是她,說什麼“除了她,沒有別人”,叫我立刻把她叫來審問她。看着她們義憤填膺、羣情激奮的樣子,我有些猶豫和不知所措。
可我沒有證據,萬一不是呢?無論如何,我不能冤枉好人,傷害人家。然而,我又很矛盾。萬一是呢?可我又實在不想輕易失去幾塊錢一把的傘。
畢竟,我媽媽翻山越嶺上山砍的柴辛辛苦苦、汗流浹背地挑到街上,才賣三塊錢一百斤。
這把傘,浸透了我媽媽多少汗水?
我真的很糾結,我既不想傷害無辜,又不想失去財物。
有些室友都慫恿我,寫一張紙條,塞進她箱子裡,叫她把傘還給我。還說她們也丟了東西,也會寫。
在我左右爲難之際, 我找到了好朋友麗影,把事情的前因後果竹筒倒豆子般毫無保留的倒出來。
因爲麗影比我大三歲,比較成熟,所以,我相信她。
她說:畢竟我們沒有看到她偷,就斷定是她,未免太武斷了。充其量,我們只是懷疑她,她最多就是重大嫌疑人。
於是,麗影叮囑我,即便要寫紙條,語氣也要寫得委婉一些,不要太咄咄逼人,我們畢竟沒有親眼目睹。
一番商議後,我是這樣寫的:藥招娣同學,你好!我是黃靜蓮,我今日發現放在我牀頭的傘不見了,請問你看見了嗎?若你看見或借用了,請務必放回原處!我將當着什麼事也沒發生,再也不追究,你我還是好同學。若沒有看見或者我誤會你了,那麼,我真誠地向你道歉! 藥招娣同學,對不起!
當宿舍沒人的時候,我悄悄地把紙條塞進她的箱子裡。可是,我卻開始惴惴不安起來。
兩天後晚自習時,我、劉蘭英等六人被班主任叫去。
班主任那嚴厲的目光和嚴肅的話語,讓我不敢、也不好意思和老師對視,我低垂着腦袋,一言不發地接受訓誡。第一次被老師訓,我真的很緊張很羞愧,真巴不得有個地洞能鑽進去!
班主任說,藥招娣來找他了,她說她沒有偷我們的東西。她還寫了三張滿滿的信紙,班主任還唸了其中的一兩段。我只記得有“跳入黃河都洗不清”這句話。
後來,班主任把我們移送到教導處。教導主任拿起那些紙條一張一張的念起來,原來她們五個控告的罪狀分別是偷水、偷肥皂、偷菜、偷飯票等。
最後,教導主任的總結是:以後,說話、做事不要想當然,要有真憑實據,才能下結論。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從教導處出來,我的臉依然火辣辣的,耳朵也燙得厲害。我沉默,我好好的反思自己。也許,自己真的太沖動,太自私了,沒想到會給她帶來那麼大的傷害。
一路上,劉蘭英絮絮叨叨的埋怨我心太軟,沒有像她一樣寫得堅定一些,刻薄一些。
那晚,我看着對面藥招娣空空的牀,我不禁在想,她去哪啦?她回家了嗎?該不會投塘了吧?啊,怎麼辦?想到這,我突然害怕極了。
我真害怕她會自殺,我也害怕自己會因此而坐牢,我畢竟才十四歲呢。
我特別後悔寫了那張紙條。那晚,我失眠了,自住校以來第一次失眠。
於是,我決定,第二天要當面跟她道歉。
第二日,當我在班上看見她端坐在座位上後,我才長舒了一口氣。想表達我的歉意,可我實在沒有勇氣過去跟她說對不起。
此後,每每見到她,我就會特別愧疚和尷尬,我甚至沒好意思正眼看她,能迴避就回避,能繞道就繞道走。
後來,我發現原本就不愛說話的她,更加沉默不語了。
爲了不受良心的譴責,那天,我寫了個大大的“對不起”塞進她箱子裡
其實,雖然那件事不確定是她,但是爲什麼大家都無一例外的想到她呢?
也許,是有原因的,第一,她學習特別差,全班倒數一二;第二,也不知是自卑還是怎麼,反正她平時幾乎不和大家打交道,獨來獨往,極孤僻的一個人,沒有人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