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術在講述完前幾天的所有經歷之後,鄭蒼穹、陳泰東、托爾烈和馬菲四人都非常震驚,他們都沒有想到在封冥刀背後竟然還隱藏着這樣的故事,特別是烏拉爾汗部落與金雕部落這件事,對托爾烈來說,簡直就是無法接受的。
托爾烈陷入疑惑當中,他一直盯着庵古,彷彿用眼神在問:“這一切都是真的嗎?幾百年來的部落戰爭就是爲了一個什麼狗屁先知?”
刑術看着鄭蒼穹和陳泰東,問:“師父,師叔,你們怎麼看?”
兩人對視一眼,陳泰東卻是道:“我和你師父商量好了,我們不會去四季山,我們要回中國,一來,這幾天我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二來,我們畢竟上了年紀,我的傷還沒有恢復,去了只會成爲你們的累贅。”
陳泰東說完,鄭蒼穹接着道:“這裡發生的一切,對我和你陳師叔來說,其實都不重要了,我們倆現在一心只想搞清楚當年發生的事情,關於《九子圖》,關於那次誣陷,關於一切。”
連九棋意識到了什麼:“師父,你們倆是不是已經推測出幕後黑手是誰了?”
鄭蒼穹沒說話,陳泰東卻道:“差不多吧,可我們沒有證據,也不需要證據,同時,我們也不準備再採取過去的江湖手段。”
馬菲詫異道:“你們打算報警?聯合警方?”
鄭蒼穹和陳泰東都點了點頭,鄭蒼穹道:“無奈之舉,畢竟我們不想再犯錯了,錯一次,就夠了,而且,我們也是時候永遠的離開這個江湖了。”
刑術道:“也好,其實我也想讓你們先回去。”
“刑術,你過來,我們有事單獨和你聊聊。”陳泰東起身來,與鄭蒼穹一起揹着手走向湖畔,刑術起身跟了過去,其他人留在原地,遠遠地注視着三人。
鄭蒼穹從地上撿了一塊小石頭,扔進湖中,陳泰東只是揹着手站在那,也不說話,刑術安靜地在那等待着。
“刑術,師父問你,我剛纔扔下去的那塊石頭,現在叫你跳進湖中,潛水撿回來,你認爲可能嗎?”鄭蒼穹轉身看着刑術,“別想太多,用直覺回答我。”
刑術點頭:“可能。”
“你錯了,不可能。”陳泰東看着刑術道,“你用直覺去判斷這件事,原本就是錯誤的,你師父說讓你用直覺回答,這就是個陷阱,因爲你不知道那塊石頭是什麼模樣,也不知道這個湖底有什麼危險,更不知道他到底扔沒扔。”
陳泰東說完,鄭蒼穹將手攤開遞過去,刑術看見他手中有一塊石頭。
刑術搖頭:“我有些糊塗了。”
鄭蒼穹道:“你是應該糊塗,你糊塗就對了,因爲除了我之外,沒有人知道,我剛纔到底扔出去的石頭,是不是我要你找的那一塊,也許我扔進去的就不是石頭,你明白我想說什麼嗎?”
刑術想了想道:“重要的不是石頭,也不是湖,是你,只有從你那才能得到答案,對嗎?”
鄭蒼穹將石頭放在刑術的手中:“你拜我爲師的那天,我告訴你,凡事都要多個心眼,你出師入行的那一天,我還教過你,不管是誰,不管這個人你多信任,你都不能百分之百相信他,即便是你自己,你都得不斷的去審視,否則的話,一個不小心,你自己就會騙了你自己。”
陳泰東將刑術的那個天香木所制的手掌還給他:“一天是逐貨師,一輩子都是,但歸根結底,你要搞清楚的是,什麼樣的東西才能叫做奇貨,不僅僅是那種珍貴的寶貝,一顆石頭,一根草,都有可能是,話說到此,你自己斟酌吧。”
刑術低頭看着雙手中的石頭和天香木手掌,陷入了沉思。
遠處,馬菲用關切地眼神看着刑術,內心很是不安。
當晚,衆人在湖畔宿營,點起篝火,聊着明天的計劃,聽托爾烈說起那隻名叫“魂烙”的狼牧,而鄭蒼穹和陳泰東卻對這個話題完全不感興趣,兩個老人離開了營地,迎着寒風,沿着湖畔朝着遠處走去。
“泰東,你認爲天底下還有江湖規矩嗎?”鄭蒼穹開口問道,目光看向黑漆漆的湖面,雖然他看不到,卻能聽到波浪拍打着湖岸的聲音。
陳泰東駐足停下:“當初爲什麼要有人設立所謂的江湖規矩?那就是因爲有人會不守規矩,但是即便設立了規矩,還是有人會去破壞,當你的敵人破壞了規矩,你還想用規矩來制約他的時候,你就已經輸了……我在監獄這麼多年,每天看報紙,看新聞,都會覺得自己的生命在一絲絲流逝,也感覺到自己離外面的世界越來越遙遠,我們遲早都會被淘汰的,刑術他們也遲早會被下一代淘汰的,這是定律,所以,我們能做的,就和普通的父母一樣,盡全力爲他們鋪好路,讓他們不要像我們一樣走得太辛苦。”
鄭蒼穹微微點頭:“如果幕後黑手真的是那個人,我們要將他交給警方嗎?如果交出去,我們這個行當中就再也沒有秘密了。”
“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秘密,如果每一個行業都像我們一樣保守,這個世界就不會進步,試想一下,如果當年發現鍊鐵的人,把這個技能據爲己有,死不傳授給其他人,這個世界會變怎樣?”陳泰東看着鄭蒼穹道,“如果第一個發現草藥可以治病的人,不告訴其他人,這個世界又會怎樣?說白了,我們死死捏着行業的秘密,說到底,也是爲了自身的利益,再者,就算這些秘密曝光,那又如何?天底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成爲逐貨師的,幹這一行,要求的不是身體要有多強壯,要求的是自己的內心要無比強大,千年來,得了失心瘋的逐貨師數不勝數。”
鄭蒼穹搖頭:“泰東,我和你不一樣,有些事情我無法說服自己,所以,我只會與警方合作一次,只此一次,但至於以後你會怎麼做,我管不着,也不想管,這次之後,我再也不會離開醫院了。”
陳泰東點頭:“這次回去,我們哪怕是拼上這條老命,也要抓住那個幕後黑手,但是,你所設下的那個局,我覺得還有很多漏洞。”
鄭蒼穹道:“只要是局,就必定會百密一疏,所謂圍敵必闕就是這個道理,將犯下的錯誤,無意中造成的漏洞,變成下一個口袋,那傢伙就會一頭鑽進去。”
陳泰東看着遠方,手心中全是汗水:“但願如此。”
鄭蒼穹笑了:“但願。”
篝火邊,除了刑術之外,其他人都目不轉睛地看着托爾烈,聽他講述着關於那隻狼牧的往事,而刑術則一直看着篝火,不時將旁邊的枯草一根根扔進去,看着枯草被火焰燒成灰燼。
庵古則不知道是因爲什麼,早就倒頭睡下,從始至終一句話都不說。
“按照過去的傳統,狼首部的戰士在小時候,都會養一隻母的牧羊犬,在年滿10歲之後,必須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草原上找到狼窩,並從中抱走一隻年幼的公狼,然後將一狗一狼悉心照顧養大,等它們成年之後,讓狼與狗交配,再產下狼牧。”托爾烈喝着壺中的馬奶酒,“這是古傳統,但因爲這個過程太難了,所以,後來改成了部落當中至少要有五隻狼牧,我出生的時候,這個傳統基本上廢了,要求變成至少要擁有一隻狼牧,這樣纔對得起烏拉爾汗這個名稱。”
連九棋問:“要同時養大一隻狗和一隻狼,應該不算困難吧?狼崽在很小的時候,離開了那個環境,與人一起居住,與狗同吃同眠,問題應該不大吧?”
托爾烈搖頭:“問題就出在這裡,太久就會失去狼性,狼性會被壓抑在心裡,這樣一來,這頭狼要不就徹底變成了狗,要不就會在某一天突然發狂,甚至會攻擊自己的主人,所以,在公狼成年之後,都會故意放出狗羣與其廝殺,能活下來的,就可以成爲狼牧的種子。”
托爾烈說到這,思緒又回到自己十歲那年的夏季,他被父親盧爾烈領着,騎着一匹馬來到了距離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後盧爾烈摸了摸他的頭之後,便離開了。
十歲的盧爾烈知道,自己必須要在三天之內,在山上找到一處狼窩,然後從裡邊挑選並抱走一隻狼崽,因爲他的乾糧只有三天,同時還得防止母狼的襲擊。
好在是,母狼在懷孕之後,都會逐漸遠離狼羣,找個合適的地方產下狼崽,等狼崽斷奶並能夠自由活動之後,再帶自己的孩子們返回狼羣。
所以,盧爾烈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必須卡在狼崽斷奶後和即將離開母狼窩返回狼羣之間,錯過了這個時間,那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爾烈半睜着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我運氣好極了,我根本沒有費勁,就在山腳下看到了一隻從狼窩中爬出來的狼崽,那隻狼崽還是三眼狼,你們知道什麼叫三眼狼嗎?”
衆人搖頭,刑術終於擡眼看着托爾烈,看着托爾烈伸手指着自己的額頭:“就是在狼頭的這個位置,有一塊白色或者金黃色的斑點,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金眼狼,金眼狼被認爲是草原的狼羣霸主,成年之後,一般來說,都可以靠着自己的兇狠奪得狼羣頭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貴……”
托爾烈在看到那頭金眼狼崽之後,高興得瘋了,上前就抱着那隻狼崽飛奔下山,拍馬就往部落中趕,完全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程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氣味。
狼的嗅覺非常靈敏,特別是母狼的,一旦發現幼狼丟失,特別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會不顧一切地覓着氣味去尋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將會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羣,尋求支援。
所以,當托爾烈抱着金眼狼回到部落,盧爾烈發現金眼狼和他都沒有消除氣味的時候,立即下令讓所有人全副武裝,嚴陣以待,因爲他很清楚,不久之後,狼羣就會撲向部落,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會搶回那頭幼年的金眼狼。
整個部落的人一夜未睡,守在部落各處,雖然盧爾烈知道這樣會中計,但也沒有任何辦法,狼羣是很聰明的,如果他們不派出大量的人來守衛部落,那麼狼羣將會在凌晨時分對部落發起進攻,但如果他們死守一夜,狼羣就會在附近休息,派出斥候觀察着部落,一旦發現部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會立即召集狼羣發動襲擊。
所以,當時整個烏拉爾汗部落完全陷入了被動,無論怎樣,都免不了一場血腥的廝殺。
與人作戰,至少還能留下些部落火種,但與狼作戰,那些口食血腥的畜生一定會趕盡殺絕。
最終,盧爾烈將金眼狼抱給托爾烈,對他說:“這是你闖下的禍,你應該自己去解決,不能牽連部落其他人。”
托爾烈很清楚父親的意思,是讓他將這頭金眼狼送回狼羣,但是這樣做,有五成的機率會送命,因爲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是在百年前了。
托爾烈的母親跪地懇求盧爾烈不要讓兒子去,哪怕讓她去也行,但盧爾烈卻冷漠地說:“是他抱走的金眼狼,是他沒有消除氣味,所以,應該讓他去彌補自己的錯誤,他在山腳下留下了他的氣味,狼羣發現並不是他送回的金眼狼,還是會採取行動的……即便是,他被狼羣咬死,也就死他一個人。”
死一人,活數百,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交易了。
當托爾烈抱着金眼狼從大帳之中走出的時候,看到狼首部的戰士們全副武裝地跪在地上,懇求盧爾烈收回命令,但盧爾烈只是安坐在大帳之中,根本沒有走出來再看托爾烈一眼。
托爾烈告別滿眼淚花,哭得死去活來的母親,抱着那隻金眼狼,騎着自己那匹馬,朝着狗羣嚎叫的方向慢慢跑去狗的鼻子很靈,能在很遠的地方聞到狼羣的氣味,所以,狗羣朝着哪個方向叫,狼羣就在哪個方向。
托爾烈騎着馬,跑了不過一里地,就看到了那頭站在小河邊的成年金眼狼,也就是狼羣之首,懷中這隻幼狼的父親。
雖然托爾烈沒有看到其他狼,但也知道,那些狼肯定就埋伏在周圍,一旦發生狀況,就會四面八方衝出來。
狼羣選擇在河邊,一來是因爲它們需要水,二來如果出現意外,要撤退的話,河水也可以掩飾它們留下來的氣味。
所以,在烏拉爾汗部落有句話寧與人殺,不與狼咬。
狼羣的狡猾,讓它們在草原上稱霸了多年,而在這裡生活的人類,僅僅只是自以爲征服了草原而已。
狼族的首領就那樣站在河邊,凝視着下馬抱着金眼狼慢慢走近的托爾烈,沒有發出任何恐怖的聲音,也沒有挪動自己的身軀。
“我當時很害怕,真的很害怕。”托爾烈又喝了一口酒,彷彿自己的靈魂已經穿越回了十歲那年的自己體內,“我在離那頭狼還有五六米的地方,把幼狼放下來了。”
說着,托爾烈放下了自己的酒壺,就好像手中的酒壺就是那隻幼狼一樣:“然後,我站在那一動不敢動,就那麼看着,等着,我都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是在等那頭狼將幼狼叼走呢,還是在等着它一口咬破我的喉嚨,我腦子中一片空白,我後來回想起來,覺得,也許人知道自己將死的時候,就是那種感覺吧。”
馬菲忙問:“後來呢?”
“後來發生了一件讓我至今都覺得驚奇的事情……”托爾烈長吁一口氣,“那頭幼狼朝着自己的父親跑了幾步,就在快靠近父親身前的時候,低低地叫了一聲,緊接着便掉頭跑向我,站在我跟前,仰頭看着我,我也看着它,我們倆就那麼對視着,一直到它的父親轉身跳過小河離開,我才意識到,我可能獲救了。”
“啊?”馬菲疑惑道,“怎麼會這樣?”
托爾烈搖頭:“當時我不知道,我也很疑惑,我一直站在那等,等着看,那頭狼離開後,其他狼羣從四面八方鑽出來,跟隨着他離開,可是,我沒有看到,就彷彿是,那天只有它一頭狼尾隨我回到部落一樣。”
托爾烈就那樣帶着金眼狼回來了,這次他沒有忘記清洗身上的氣味,當他與金眼狼平安返回部落之後,整個部落沸騰了,就連狼首部的狼頭都首次向他下跪,用這種方式來表示對他永遠的臣服,當然,如果後來他沒有成爲俗化者的話。
不過在幾天之後,托爾烈與狼首部的戰士一起外出學習狩獵技巧時,又來到了當初他抱回那隻金眼狼的山腳下,那裡卻是遍地狼屍,至少有五六十頭成年狼死在了那裡,而在山腳下那塊巨大的岩石頂端,托爾烈發現了金眼狼的父親,也就是那天並沒有爲難他的頭狼。
“它已經死了,遍體鱗傷,身上沒有一塊皮毛是好的。”托爾烈將壺中剩下的酒全部喝光,“要不是我看到它額頭上的那塊金斑,我都認不出是它來。”
刑術問:“它被其他的狼羣襲擊了嗎?”
“不,不是。”托爾烈搖頭,“我詢問狼首部的狼頭時,才知道,這不是兩個狼羣之間的戰鬥,而是狼羣內部的廝殺,用我們的話來說,就是一場政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