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弟你瘋了?”於恆直接走上前來,示意身後的警察將配槍放下。
我搖了搖頭,扔下手中的片兒刀,在地面上發出“噹啷”一聲,非常自覺地伸出了手。
在於恆的指揮下,我和所有社會青年都被戴上了手銬。
陳安琪班都不上了,直接和我們一道上了警車。但和一般的處理流程不同,我們沒有直接前往警察局,而是被送到了最近的醫院。
畢竟像這樣的情況,整個一流血傷人事情,肯定要先以處理傷勢要緊。
警察們分散開來,各自看着戴着手銬的社會青年。
於恆就坐在我對面,嘆了口氣說道:“老弟,你真不該這麼衝動的。”
“你應該知道,正當防衛是個很難界定的事情。還有種說法,叫防衛過度,也是會被判處的。”
我“嗯”了一聲,一邊讓醫生酒精消毒,一邊忍着痛楚說道:“你放心,就是找法醫來判,他們也只有輕傷。”
“我解剖學真沒白學。”
於恆驚呆了,半晌才古怪地說道:“你老師教你解剖學,就是用來幹這種事的?”
“還有,那是那麼多拿着傢伙的人啊,你一個人全打翻了?”
說到這裡,他都顯得特別難以置信。
我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
這個時候,一直在旁保持沉默地陳安琪,她的手機響了起來。
妻子接起了電話,應該是公司那邊問她的,怎麼還沒有去上班。她回答說出了點急事,可能要耽擱一段時間。
等到她掛斷電話之後,我真的感覺心裡很不是滋味。
就因爲得罪了李剛,我和妻子的生活和工作全被打斷了。連出個門都要小心,隨時可能出現性命之憂,這是人過的生活嗎?
我心裡一狠,覺得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這次是遇到一羣戰鬥力不高,只是心狠下得了手的社會青年。那下次,要是再遇到那種真正混黒社會的中年人呢?
那些敢於拿着***,直接往郭靜頭上招呼的狠人,來一羣我又怎麼辦?
郭靜說得對,這已經不是那個打打殺殺的年代和社會了,最重要的還是權勢。
再能打,把找事的混混或者黒社會打趴,也只是治標而已。
最重要的,還是要把李剛拉下來,不能讓他高高坐在雲端,隨便一個念頭,就能給我和妻子帶來無盡的麻煩!
想到這裡,我心裡有了個初步的計劃和念頭。
在處理好傷口之後,我們所有人都被送到了警局。
我驚訝地發現,踏馬的原本我這個普普通通的上班族,現在對警局審訊的流程都很熟悉了!
真是特麼的造化弄人。
基本的案件定性很明顯,不僅有妻子報警的闡述,還有那兩個熱心上班族做的口供。
街道紅綠燈路口那邊的監控,遠遠地也能看到一些事情經過。
加上鋼棍和片兒刀這些管制刀具,妥妥的也是違禁物品。
這樣證據確鑿,幾乎沒有意外,他們被定義爲了“聚衆鬥毆、故意傷人”。
託於恆的關係,我都在一邊聽他們審訊,對照那些社會青年的口供。
在“作案動機”這一欄的時候,挨個審訊的混混都顯得含糊其辭,說不清楚,一眼就能看出有貓膩。
“砰!”
於恆一拍桌子,厲聲呵斥道:“都當街用刀具行兇傷人了,你跟我說沒有什麼作案動機,就是看他不順眼?”
“你當我審訊這麼多年是個煞筆?!”
看到這裡,我知道了,是該用點特殊手段了。
我輕輕拍了拍陳安琪的手,笑着對她說道:“老婆,你在外面等我一下好嗎?”
妻子一向聰明,頓時露出了有些詫異地目光,基本猜到了。
“嗯。”她應了一聲,主動走到了門外。
然後就是我和於恆哥倆的暴力審訊時間,他的刑訊知識,我的人體解剖學應用,配合得天衣無縫。
第一個被刑訊的人被弄得哇哇哭喊,一個勁求饒,但真的顯得很有義氣和職業精神,愣是一口咬定了就是看我不順眼。
踏馬的個巴子,別說於恆了,我都聽不下去,能想個靠譜點的藉口嗎?
“算了,下一個吧。”於恆有些無奈地點着香菸,遞給我一支,被我推了回去,說戒了。
“這就下一個了?”我有點不能理解,總感覺只是我們下手不夠狠。
“總有那麼一些硬骨頭,不好處理,耗費時間和精力。反正有這麼多人,他們又被分開對不了口供,總會有人招的。”於恆作爲刑警隊長,可以說是經驗老道。
“嗯。”我這才答應下來,畢竟這是他的專長。
果不其然,淪到第二個的時候,他就遭不住了,直接改口道:“我說,我說!是有人給了我們二十萬,讓我們弄死——”
說道這裡,他立即反應過來說漏嘴了,再次改口道:“讓我們收拾教訓他一頓的!”
但不論是我還是於恆,都已經徹底聽明白了。
“我的命就只值二十萬?”我是真心覺得很荒唐,特別可笑。
“正常。”於恆冷笑一聲,“這些人都有問題,你沒看出來嗎?外面已經有人毒隱發作了,這種人已經瘋了,爲了錢什麼都敢幹。”
“我們已經查過了,這些人都有案底,有的還進過戒毒所。沒一個好貨。”
“以前我們還破過一個案子,順藤摸瓜查出了一個買兇殺人羣。裡面明碼標價,十萬塊一條人命。”
“當時都鬧上新聞了,你以爲這個世界當真歲月靜好?”
“只是有我們這些人。警察也好,軍人也好。都在你們看不到的地方,拼命在保護着你們而已。。”
於恆一時有些感慨,我看到他的拳頭都握緊了,似乎恨不得直接打死眼前那個敗類。
我真的很難說清心頭那種感嘆,覺得這段時間見了太多世界上陰暗的一面,很不是滋味。
但我很快將這種念頭壓了下去,直接對他說道:“於老哥,不說這個了。現在最關鍵的是,讓他把幕後主使人供出來。”
“還有,這不是故意傷人。”
“該定性爲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