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我們接手的這個案子,除去剛纔愛軍說的幾點,我再補充一些想法。”
簡潔說完這句話,下面立刻靜了下來。
大家都和簡潔共事許久了,很多簡潔的習慣也都熟悉。大家都知道,每次簡潔要補充的事情,無一例外都是很重要的。
私下裡,大家常和簡潔開玩笑:“爲什麼你的腦子裡能想出那麼多新的東西?”
而每當這時,簡潔總是調侃道:“( )。”
此刻,簡潔拿起記號筆,在留言板上寫下了一些數字。
——5、6、22—24、3、5
然後簡潔轉回身:“現場的屍體有兩個奇怪的現象,一是屍斑,二是在睡袋上面的土。
一、女屍的屍斑
女屍的屍斑是這個樣子的:在屍體的背部、腰部和臀部還有淡粉色的小點。
由於屍體是仰臥位,在這些背部低下的位置出現屍斑是對的,但奇怪的是屍斑的顏色很淡,也很小。據法醫報告:這些屍斑只形成了兩個小時左右。
但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離我們發現屍體有六到八個小時。爲什麼屍斑只形成了兩個小時呢?
這有兩種可能,一是死者快速大量出血,使得屍斑顏色很淡,也很小,甚至不會出現屍斑。二是屍體在被拋屍以後的一個小時左右又被挪動過。因爲要讓原來的屍斑消失,要需要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
我們先看第一個可能,這就要結合一個月以前二組經手的那個案子。在那個案子中,死者也是同樣的死法,但是卻出現了屍斑。這說明,快速大量出血引起屍斑異常的情況在這個案子中說不通。
那麼,如果第二種可能成立的話,我們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景:兇手將屍體拋屍以後,又過了一個小時再將屍體挪動位置,然後再離開。
這這又顯然不符合邏輯:即便兇手膽大妄爲,拋屍以後停留那麼長時間,但也沒有這個必要啊。所以,當初我幾乎否定了這個可能,但還有一個現象又支持了這個可能。”
說到這裡,簡潔停頓了一下:“這就是睡袋上面的土。
二、睡袋上的土
那個裝着女屍的睡袋,有個奇怪的現象:睡袋的上面有很多土。
這些土經過鑑定,不但可以確定是現場地面的土,而且有壓的痕跡。也就是說那些土是因爲屍體的重力作用而被壓上去的。
可是屍體的姿勢是仰臥位,也就是說只有睡袋的下面纔會和地面接觸,纔會沾上地面的土。
那麼睡袋的上面怎麼會沾上土呢?
這有兩個可能:
1、屍體原來是俯臥位被拋屍的,而後又被兇手更改了姿勢,變成了仰臥位。這樣,就會出現睡袋的上面會沾有泥土的情況。
2、泥土是兇手拖動屍體的時候,粘到睡袋上面的。
但經過技術鑑定,第二點不成立。
因爲如果拖動屍體,會在睡袋錶面留有摩擦後的痕跡,但在這個睡袋上,我們只是在睡袋的下面找到摩擦的痕跡,上面完好如初。”
說完了這兩點,簡潔環顧了一下:“所以我認定,屍體首先以俯臥位的姿勢被拋屍,然後又被改成仰臥位。而且這中間,至少間隔了一個小時。”
下面頓時議論紛紛。
對於簡潔的推斷,大家心悅誠服,但兇手這麼古怪的做法又讓大家一頭霧水。議論了一番,當簡潔走到寫字板前的時候,大家又安靜了下來,等着簡潔繼續分析寫字板上寫的這幾個數字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