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簡潔的推斷,大家心悅誠服,但兇手這麼古怪的做法又讓大家一頭霧水。議論了一番,當簡潔走到寫字板前的時候,大家又安靜了下來,等着簡潔繼續分析寫字板上寫的這幾個數字的含義。
“清晨5點鐘,是屍體最先被清潔工人發現的時間。
6點鐘,是我們進行現場檢查的時間。
22點到24點,是被害人被殺死的大致時間。
從被害人死亡的最早時間22點到發現屍體時候的清晨5點,有七個小時的時間,那麼兇手可能會在哪個時間段拋屍呢?
芙蓉歌廳是一個比較火的歌廳,是這條街上關門最晚的歌廳。我們瞭解到,芙蓉歌廳一般是在凌晨3點左右關門,也就是說,在午夜3點以前,兇手不可能去拋屍。因爲還有人經過,很容易被發現的。
如此說來,拋屍的時間就限定在午夜3點到清晨5點這二個小時以內。”
簡潔一邊說着,一邊指着寫字板上的“3”和“5”。
這幾個數字的解釋讓大家聽得津津有味,包括劉世明也目不轉睛地看着。
簡潔將寫字板上的數字擦掉,用筆又畫了幾條連接線,然後開口:
“我們是六點鐘檢查的屍體,這個時候屍斑已經形成了兩個小時,那麼往前推兩個小時,屍體就是在4點鐘左右以這個姿勢被拋屍的。
剛纔我的推斷是:屍體被改換過姿勢,而改換姿勢引起的屍斑消失需要1個小時,也就是說,屍體最初是在3點鐘被放置在這裡,然後在4點鐘左右又被改換了姿勢。
那麼我們可以在腦海裡重建一下現場:兇手在三點鐘拋屍,屍體是俯臥位。然後開車離去。但在半個小時以後,發現有問題,必須要回去處理,於是又花了半個小時返回拋屍地點,將屍體反轉過來再離去。
兇手這麼做絕不僅僅是爲了改換屍體的姿勢。
我認爲,他是去取一樣留在現場的東西!”
而我猜想,這件東西就是一個月前,二組那個案子中,插入女屍**內的花!”
簡潔的話一說完,會議室裡更是充滿了寂靜。
原本那個案子就和這樁殺人案如此相似,而加上這朵神秘的花,更在衆人心裡籠罩上一層神秘的色彩。
“那朵花一定是有重要含義的東西。否則兇手不會把花插入女屍的下體裡,也不會在這次又第二次來取花。”劉世明總結着。
“可爲什麼第一次兇手留下了花,第二次又拿走花呢?”徐愛軍疑問道。
這也是縈繞在所有人,也包括劉世明和簡潔心中的問題。
“我想這個懸念隨着我們偵破的慢慢進行,肯定會揭開的。現在明確一下偵破方向。
1、徹底調查蘇月的社會關係。
雖然目前的調查顯示,蘇月的社會關係方面沒有可疑的地方。但我認爲一定還有可挖之處。
我們要明確一點,就是兇手決不會無緣無故地找到蘇月。剛纔說了,這個兇手很有可能和蘇月很熟悉。而我們沒有發現,就意味着我們的工作還不細。”
劉世明說到這裡,眼睛一掃,忽看到簡潔緊皺眉頭,若有所思的樣子。
他十分習慣簡潔的習慣,她這個樣子意味着又發現什麼線索了。不過劉世明沒有問,而是繼續說下去。
“2、抓緊查清蘇月的手機通話記錄。估計她這個行業,結識的人會很多,所以一定要細緻地排查。
3、調查芙蓉歌廳以及老闆,重點放在有無結怨結仇。
4、對於上個月的那個案子,一定要儘快查清被害人的身份。我去聯繫相關的鑑定,給那個女屍做面貌復原。”
佈置完這些,劉世明轉向簡潔:“看你的樣子,好像還有思路,說來聽聽。”
“嗯,是有兩個思路。都是關於時間的。”
簡潔說着,站起身走到寫字板前面,指着剛纔在上面畫的線說道:
“兇手在三點鐘拋屍,四點鐘的時候將屍體反轉過來。這就意味着兇手從拋屍現場到家裡,最少是開車半個小時的路程。設想一下就知道,兇手三點鐘拋屍以後離開,開車半個小時以後,或者到了家,或者還在路上,這時候發現必須要回去,然後掉頭又開了半個小時的車,回到拋屍現場。
在午夜,半個小時最少也應該行駛50公里,那麼,兇手的家或者說第一現場應該在半徑50公里以外的區域內。這應該是一個調查範圍。
而且,這前後一個小時的時間,兇手駕車肯定經過了很多街道,而這個時間段在路上的車是很少的,我們立刻聯繫交管部門,通過電子眼錄像設備仔細搜索這段時間內幾次往返拋屍現場附近的車輛。”
簡潔說完這個,坐回座位:“還有一點,就是在被害人蘇月的家裡,我們在她的門上發現了電費催繳單,時間是9月15日,也就是蘇月在芙蓉歌廳上班的最後一天。
這一方面說明,此後她可能一直都沒有回來過。再者,也很可能她在最後一天在午夜下班以後,沒有回家,直接去了另外的地方。我們知道,小姐們下班或是結伴,或是僱用專門的出租車,我們可以從這點再細緻地查一下。”
簡潔的話剛剛說完,便從門外傳來了敲門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