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高真北的小屋,鳳歌發現高真北不在家,只有金璜默默躺在牀上裝她的標準植物人。
“給你澆水的人呢?”鳳歌站在窗外,故意調笑道。
金璜眼皮微微一動,笑道:“聽起來有人叫他,他就這麼跑出去了,臨走還沒忘記給我灌上一碗藥。”
屋裡還是如同上次見着的那般,沒有什麼額外的陳設,只是乾淨整潔而已。
“看你素來行止跳脫,怎麼能忍着在牀上一動不動躺這麼久的,依我說,你也差不多該好了,再不好,躺得腿上的肉都撐不起你走路了。”
鳳歌絕不是危言聳聽,她的確發現金璜的腿比起剛見時要細了許多,這不是個好現象。
“放心放心,我可是練了十幾年功夫的人,再怎麼也不能因爲躺了這麼短短几天,就把十幾年的功夫給費了。”金璜笑道,“不信,我站起來,走兩步給你看看。”
走了兩步,金璜臉上自信的笑容消失了,她十分明顯的感覺到,自己的體力和身體的支撐度已經不能與往日比,如果說當日關林森贏了她是用了一點小手段,那麼如果現在再比,關林森一定妥妥的甩出她好遠一段。
看出金璜神色不對,鳳歌忙問道:“怎麼了?”
“沒什麼?”金璜急忙掩飾。
忽然,她翻身跳上牀,雙目緊閉,又是一動不動的裝植物人中,鳳歌回頭,這才發現,是高真北迴來了。
見屋裡這麼多人,高真北有些驚訝,待看清是鳳歌,便問道:“你們這是?”
鳳歌將通關令在他面前晃了一晃:“我家人剛把通關令給送來了,怎樣?我現在能不能和你一起去西夏國談生意了?”
“嗯,可以,那,不知姑娘什麼時候可以出發?”
“時不我待,現在就走吧。”鳳歌恨不得馬上見到西夏國的工匠,下一刻就可以拿到優質的發條,再下一刻就可以批量生產出大量的陪練傀儡人,大恆國從此兵強馬壯,就算北燕西夏東寧聯手,也只能在大恆國面前顫抖。
“從這裡到西夏國,也要走個三五天,姑娘打算什麼都不帶,就這麼去?”
“要三五天這麼久啊?”鳳歌對西夏國的概念完全停留在“就在北玄營隔壁,走一個時辰就到”,完全忽略了那裡只是西夏國的邊境線,而工匠,是不會在邊境線上蹲着等生意的。
走過去要三五天,回來,想必也要同樣的時間,而中間等待發條的完成,還不知道需要多久,也許一兩天,也也許十天半個月,就算什麼都不帶,起碼也得取些錢,說起來這段時日借住在縣衙裡,倒是很久沒有花錢了,鳳歌急急的說了句:“馬上就好。”
林翔宇留在高真北的屋裡,據說是在等鳳歌,其實眼睛直往牀上躺着的金璜臉上看,這麼久不見陽光,她的臉上褪去了兩腮上的粉紅,幾乎沒有血色,泛着冷冷的白光,看起來如同白玉雕成的一般,鼻子還是那麼挺,被藥湯浸潤過的嘴脣大概是這張臉上現在最有生氣的地方。
躺了這麼久,她一定無聊死了,不知道這個北燕人有沒有欺負她,有沒有怠慢她,有沒有……對她圖謀不軌。
從高真北對她的態度來看,她應該是沒有受到什麼虐待的,但是,越是這樣,林翔宇心裡卻越不是滋味,哼,這個北燕人,無事跑到大恆國的國境上來獻殷勤,非奸即盜!
如果他有足夠的職權,一定就把這個北燕人給趕出國境去,可惜,他不能。
蕭燕然從嚴治軍以來,便是一隻蒼蠅飛過關城,都不是那麼容易,這個北燕人能過北玄營的關城,說明他在北玄營,有關係。
而進這座豐縣的城門,又是另一道關卡,那是律王爺治下的士兵統管,可是他也這麼進來了。
沒有遮遮掩掩,毫不在意的就以他那北燕人的面孔進來了。
不僅自己進來了,還帶了一個大恆國的姑娘,還是自己……自己有那麼一點點喜歡的姑娘。
從前在縣衙的時候,金璜在他面前從來是橫着走的模樣,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的小鳥依人,柔弱的躺在牀上,真是一種新奇的體驗,可是這體驗也不是給他的,而是給高真北的。
想想就很生氣啊,林翔宇長這麼大,頭一次真正理解了,書上所說的“妒忌”是什麼意思。
哼,由着你先高興幾天,她最後還是會在我身邊的。
林翔宇也不知道是哪裡冒出來的勇氣,總之,他是這麼的相信着。
如果金璜能看見他腦子裡的想法,可能會把他的腦殼給掀開往裡澆上兩壺水。
鳳歌說很快,果然很快,她身上揹着一個巨大的包袱,就這麼跑了進來:“好了,走吧,我的馬就係在外面。”
她跑得有些急,臉上紅撲撲的,看起來甚是可愛,高真北笑着爲她倒上一碗水:“先喝點水。”
說着又轉頭看着躺在牀上的金璜:“要是她也能這樣跑起來,那該多好。”
言語裡是滿滿的遺憾與焦慮。
林翔宇心中哼着歌:“哎嘿,我看過她又蹦又跳的樣子,你沒見過吧,哈哈哈,你輸了。”
外面的太陽已經到了頭頂,高真北從櫃子裡,取出自己簡單的行李:“現在出發,應該可以正好趕上第一個宿頭,走吧。”
說着便出門到屋後的馬廄裡去牽馬,林翔宇急急追出去問道:“那……那個姑娘怎麼辦?”
“你到這裡來,不就是爲了她嗎?”高真北看着他,好像他問的這個問題簡直是超級可笑的。
雖然林翔宇的目的真就是這樣,但是被人一下子說中,也實在是……有點不爽啊。
看着他臉色不定,高真北陷入沉思:“難道是我猜錯了,那我得再去找人照顧她。”
“哎,別別別,不不不,你沒猜錯,就是就是。”
“嗯。”高真北臉上的表情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變化,一點嘲笑的意思都沒有。如果是金璜的話,這會兒林翔宇一定已經被罵上了天,與太陽肩並肩。
高真北對林翔宇說了一下屋裡常用的東西在哪裡,也講解了一下應該如何照顧金璜的細節,林翔宇連連點頭,恨不得揮着小手絹馬上把他給送走。
目送着兩人策馬遠去的背影,林翔宇心情愉悅的剛轉過身,就發現金璜站在他身後,嚇了他一跳。
“我得回縣衙,先洗個澡,這麼多天沒洗澡,要臭死了。”金璜嫌棄的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筆直出了城門,鳳歌這是第一次從正經的大路往關城走,之前的往返,都走的是地道。此時已是春暖花開的季節,想起自己出京的時候,尚是滴水成冰,現在已是鮮花着錦,不由感概時間過得真快。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欣欣向榮的景象,連帶着她的心情都好了許多。
“前面就是關城了,戈姑娘還請把通關令拿出來備查。”
“好的。”鳳歌從貼身荷包裡取出了一塊通關令,再一擡頭,前方已經可以看見關城的士兵設的卡哨。
鳳歌隨着高真北下馬,牽着馬往卡哨那邊走過去。
“喲,高公子,今天是回北燕還是去西夏?”
“去西夏談點買賣。”
“哎,好,這位姑娘是高公子的……咦?你是……”那個小兵,正是鳳歌第一次喬裝入軍營的時候見過的,他看着鳳歌十分眼熟,只是一時想不起來,鳳歌生怕他叫破自己的身份,說出她曾經來過關城什麼的,只怕高真北就會起了警惕之心,說不定就不帶她去了。
一時想不出有什麼好辦法可以堵住他的嘴,可巧蕭燕然走過來巡崗,見鳳歌對他微微搖頭,他會意,對小兵說:“今天通關人數有多少?”
“稟將軍,有二十六人。其中二十人往西夏做生意,還有六人往北燕探親。”
“都有通關令?”
“都有,那六個往北燕的人,都是豐縣裡常駐的百姓,常來常往,都認識。”
“認識的也要嚴查,沒事別跟人攀熟人認親戚,在崗位上就秉公執法以。”
“是。”小兵被蕭燕然這麼一通嚇,哪裡還敢跟鳳歌聊什麼,趕緊通關令,就放她過去了。
走出卡哨多遠,高真北忽然問道:“剛纔那個人,認識你?”
“可能吧,我在豐縣也呆了不少天了,可能他是在縣城裡遇見我的。”想起剛纔差點被說破身份,鳳歌現在心裡還嘭嘭跳個不停。
這一路上都是野意的自然風光,剛開始看着頗美,時間久了,也沒意思,鳳歌開始有些昏昏欲睡,頭一點一點的,最後差點從馬上摔下來。
“下來,先歇一會兒吧。”高真北說道。
前方是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水質清澈,鳳歌看着心裡十分歡喜,從馬背上下來,便向湖面撲過去,卻被高真北一把抓住後領,像抓小雞一樣給抓了回來:“不要亂跑,前面是泥灘。”
爲了證實自己話,高真北從地上撿起一塊人頭大的石頭,隨意向前一拋,看似堅硬的土地,就這麼石頭砸出了一個坍陷的口子,泥漿撲嚕撲嚕的翻着泡泡,那塊石頭很快便沉下去,再也看不見。
“人下去也是一樣。”高真北平靜的說。
鳳歌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場面,不由倒抽一口涼氣,如果剛纔是自己就這麼歡呼着衝了過去,那麼現在遭遇滅頂之災的,就是自己了。
“好可怕。”鳳歌感覺一陣後怕。
高真北笑笑:“沒什麼,山川與沼澤,再怎麼難測,也都有一定規律可循,比起人心來說,那簡直是簡單太多太多了。”
奇怪,他怎麼會說這樣的話,看着高真北的模樣,就是一個粗獷奔放的北燕人,怎麼他也在爲人性的複雜而煩惱嗎?
見鳳歌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高真北解釋道:“做生意的時候,爾虞我詐的事情實在太多,雖然做久了,那些路數都清楚的很,但是事到臨頭,還是少不得要裝一裝,更有甚者,有時候,還不得不主動跳到別人挖好的坑裡,想想也是夠累的。”
鳳歌現在還沒有遇上不得不往別人坑裡跳的事,不過,也許父皇遇到過,嗯,這事應該記下來,將來回宮問問父皇有沒有跳過坑。
“算了,在這麼好的景色面前,不談這些惹人心煩的事情,你想不想去湖邊洗把臉?”
當然想,一路過來太陽快要曬成人幹了,不然剛纔看着湖水也不至於差一點就不管不顧的跳進泥坑裡去。
“隨我來。”高真北向前走,他囑咐鳳歌:“小心的跟在我後面,我踩在哪裡,你也踩在哪裡,千萬不要踩錯了,有的地方泥殼還沒有被曬結實,一踩就碎,千萬要小心。”
“嗯嗯。”涉及到自家性命安全,鳳歌拼命點頭,誰也不會拿自己的小命去開玩笑。
隨着高真北兜兜轉轉,終於到了湖邊,鳳歌蹲下身子,將雙手伸清涼的湖水,忍不住發出了愉悅的輕嘆,又抄起滿滿一捧水,將臉埋在水中,實在太舒服了,方纔積攢了半日的暑氣全消。
湖裡還有小小的魚兒游來游去,鳳歌忽然想起太傅曾經教她說:“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朋。”
嗯,看來太傅說的話也不盡全對嘛,還是這水其實也不算至清……
高真北手搭涼蓬,看了看太陽的位置:“休息好了的話,我們就再出發吧,現在太陽已經偏西了,如果再不抓緊,我們可能會趕不上宿頭。”
“嗯,可以走了。”
高真北將水袋浸在湖水裡,一面等着水袋盛滿,一面說:“嗯,你且等等,一會兒還是跟在我後面……”
頭一回,卻發現,鳳歌已經循着剛纔來的路走到馬身邊了。
“沒想到,只走了一遍,你就能完全記住了。”
“那是自然,這並不難呀。”鳳歌偏着頭,朝着他微笑。
“姑娘莫非天生過目不忘?”高真北問道。
鳳歌笑笑,低頭看着泥地:“哪裡哪裡,我可沒有這本事,只不過,方纔我們走過之後,這些泥土上都留下了我們的腳印呢。只要看着腳印,不就好了嗎?”
高真北低下頭,這片泥地上,腳印紛亂,有一部分腳印曾經踩在堅硬的泥殼上,但是隨着湖水水位的變化,很多地方又從可以走人的泥殼,又變成了沼澤,如果不是她能記住腳印的形狀,只是隨便順着腳印走的話,那也極有可能會陷在沼澤之中。
“也是很厲害。”高真北由衷的讚歎。
鳳歌翻身上馬:“那是自然。”
嗬,這小丫頭倒是一點也不客氣,說好的大恆女子都是溫良恭儉讓的呢,高真北笑笑,雙腿一夾馬腹:“駕!”
兩匹馬一前一後,向前方奔去。
前方已經不見了草原,也沒有湖泊,只有一片黃澄澄,光禿禿的戈壁,鳳歌擡起頭,眼看着頭頂上的太陽已經變成了一團鮮紅,光芒銳減,肉眼已經可以直視,再過一個半時辰,它就會完全的消失在西邊的沙丘之後。
可是傳說中住宿的地方在哪裡呢?
又飛奔出好遠,還是沒有看見。
鳳歌不由心下有些發慌,不知高真北這是在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那個,我們今天晚上住在哪裡啊?”鳳歌問道。
高真北用馬鞭遙遙一指:“就在前面,看着就要到了。”
“哦……”鳳歌隨口應了一聲,極目遠眺,可是,高真北指的那個方向,鬼都沒有啊,哪裡的什麼旅店?鳳歌腦中閃過了曾經看過的無數民間志怪故事。
比如高真北其實是個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故意拐了自己,就是想在這大漠之中,把自己給吸乾的。
轉念一想,好像不對,好像是自己纏着高真北要來的,自己要來的原因是因爲林翔宇做的傀儡人需要西夏工匠做的發條。
啊,所以,林翔宇和高真北是一夥的,他們是一對吸人精魄的男妖怪,林翔宇負責讓人上勾,高真北負責把人帶到偏遠的地方吸乾。
嗯,好像也不對,帶到這麼遠的地方,也實在麻煩,還不如在四象觀那個人跡罕至的地方做呢。
鳳歌已經腦補出了十萬字的兩個男妖怪是如何相識相知相愛,最後手拉手一起到人間來害人的神怪故事,忽然感覺到高玄武放緩了速度,馬蹄“的的”向前,他對鳳歌說:“慢些,別撞着人。”
撞着人?
這裡連鬼影都沒有,怎麼會撞到人。
轉過一個沙丘,前方真的有一個東西在動。
鳳歌瞪大了眼睛望過去,哎,還真是的,那是個穿着白衣服的人,爲了防止曬傷,連頭上和臉上都用白布裹了個嚴實,這個人混在黃白色的沙丘之前,實在是看不出來,如果不是高真北提醒她要放慢速度,說不定還真的就這麼直接撞上去了。
“啊,遠方的客人,首先,請接受我最誠摯的祝福……”那個人迎着高真北和鳳歌的馬,深深的鞠了一躬,高真北下馬,鳳歌也跟着下來,那個人手裡拿着一塊牌子,上面寫着“黃沙客棧歡迎您的光臨。”
黃沙客棧,還真是一個應景的名字。
“嗚汪汪汪。”鳳歌的大包袱裡,忽然傳出了一陣狗吠的聲音,一隻黑狗的腦袋從包袱裡掙扎着鑽了出來,啊,終於呼到自由而新鮮的空氣了,虎子按捺不住激動的心情,又對着沙丘發出了一聲長長的嚎月聲。
高真北迴頭挑眉問道:“你還帶了一隻狗?”
“哎,不是我帶的,是它非要跟過來,我實在是沒有辦法,”鳳歌當然不會說,這是她帶着用來壯膽的,狗最有靈性,萬一半夜遇到危險,人類還沒有感覺到,它先叫兩聲示警,那多好。
所以,她就這麼把虎子給帶了出來。
“客官,帶狗可是要另外收錢的。”
“沒問題,我給。”鳳歌特別淡定,不就是多收錢麼,多了一條狗,能多收多少錢?